老熬,首先深表同情。
但我个人认为,此事绝对可以补救。
补救办法:
请心平气和地给使馆写一封长信,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有几个关键的问题需要讲清:
1。我每收到过任何给我签证的通知:我很遗憾,能否帮我查清。
2。能查清更好,如查不清,还请麻烦把我的问题给以解决,请给予补救,请给我现在颁发签证。(实际上咱们现在就要的是签证嘛,至于赔偿不赔偿的问题那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于目前的VISA还没到手相比,我们还和他们扯不起,假如你哪天拿到了VISA,那时再谈这个问题也不迟!)
3。恭维他们一下,讲:我知道加拿大是个法制国家,会按章循法地处理问题的,出了这种事情也是万分之一的概率。但正因为是个法制有序的国家,我才希望我的问题能够给出一个合理的让我心安的解决办法,让我相信这确实是个法制国家。如果问题补救了----我则满意。否则,我可能要求救于法律,但那不是我的本意,我的本意是:目前你们给我补发VISA.我不能再拖延时间了。
如果是我,我就会这样和使馆理论,我觉得很多事情是要靠我们的嘴把道理讲清再继续往下办的。当你的道理讲的很明白,该警醒他们的警醒他们(但又和颜悦色――目的在于眼下拿到visa),该讲清的问题讲清,我想,他们也不是木头人,也明白我们的处境----不就是要一个你们已经颁发了的而我还没收到的VISA嘛,那你们给我就是了!所以我觉得事情是可以补救的。关键再于自己的意思要表述清楚,同时不要伤了VO,不可激怒他们,否则谁也不管了----反正是前任的事,也不是我的错误----谁愿意管谁管,我就不管了! 所以不要惹怒他们,要让他们同情和理解你,也和你一样想把问题解决好,那样----你就成功了。
赶快和使馆联系!抓紧时间!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