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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之国面面观---一个投资移民眼中的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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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觉得,这种政策就像某人的眼泪一样。多说无益,还是那句:现象背后的根源和本质才是真正该深究的。

神马房产调控神马GDP神马CPI神马幸福生活,最后连希望神马的都是浮云。
每次看到你,都觉得你这只猫咪太美了,有点拟人化的美!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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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唐人老师的提醒,俺昨天去看了看晨星的外国基金评比.在11,195只参与评比的互惠基金五年年化收益率表现评比榜上,前40位分别属于以下投资范畴:

中国基金:1,2,5,8,9,11,13,18,24,25,29,32;

黄金:3,6,7,10,12,27,33,35,36,38,40;

矿业:4,21,30;

拉丁美洲基金:14,15;

亚洲基金:16,20,22,37;

新兴市场基金:19,23,28,39;

印度基金:26;

海外基金:31,34;

以上基金的五年年化收益率,从12.94~23.38%不等。

参与评比的11,195只基金的五年年化收益是3.24%。

有兴趣的TX请见:

http://screen.morningstar.com/FundSearch/FundRank.html?fundCategory=all&screen=tr5yr

从以上的结果可以看出:中国基金或者与中国有关的亚洲基金,新兴市场基金,和全球基金,在晨星全球基金排行榜(显然不含中国国内的基金)上,占了多大的比重。

并且,即便是表现最好的海外的这些中国基金,与俺以前买的国内基金相比,业绩相差甚大。

还有一点就是,这些表现最佳的外国基金,看上去多是美国基金公司的产品,没有见到加拿大基金公司的影子。因为,加拿大人趋向保守,他们不像美国人那样富有创新精神和冒险精神。同时,他们的管理水平和高基金管理费,也可能制约了他们的投资表现。


在晨星外国基金十年年化收益评比榜上,前40名中的绝大部分分别属于:

黄金:1,2,3,5,6,7,8,9,10,11,12,13,14,15,16,17,19;

俄罗斯基金:4,23,30;

拉丁美洲基金:20,21,35;

新兴市场基金:22,28,29,31,32,33;

全球基金:24;

资源基金:25,27,39;

中国基金:26;

亚洲基金:36;

韩国基金:38;

以上基金的十年年化收益,在17.35~29.23%之间。

参与评比的6,576只基金的十年年化收益率是4.13%。

入围的前40名表现最好基金中,看上去绝大多数都是美国基金公司,没有见到加拿大基金公司的身影。

由于中国基金多数存在时间没有达到十年,所以,在榜中很难见到中国基金。

有兴趣的TX,可以参见:

http://screen.morningstar.com/FundSearch/FundRank.html


Jennifer去的这个是晨星美国的网站,所以看到的都是美国的互惠基金。

按最近的5年和10年排名,排在最前面的基金无一例外都属于“特殊基金”(投资于覆盖面较窄的特定市场、或特定行业、或特定类型股票,而不是分散投资),投资方向主要是新兴市场和贵重金属。

如果你按波动风险排名,这些基金一样是名列前茅。

如果排名是赛跑的话,那么中国市场和黄金是过去5年和10年的冠亚军,但是以后的5年和10年呢?会不会是印度市场和石油呢?反正俺不知道,俺也不相信有谁知道。有一张叫作Jelly Bean Chart的图,那张图放映的是过去几十年每年各地市场和行业的表现排名,你会发现某年表现第1的一个市场方向来年可能会变成倒数第1,也可能是任意的一个其他位置,你很难从那张图上看出什么规律来。

事实上,投资中国的基金包括中国本土的投资基金之所以看起来在过去的5年排名占绝对优势,其主要成长几乎全部来自于06年和07年的中国股市暴涨,看看最近的2010年,中国市场在新兴市场里是倒数第1,正数第1的是阿根廷,去年一年涨了70%,但是今年会是谁呢?
 
最后编辑: 2011-01-27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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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佛 姊姊

想请问你一些保险问题

最近我想买保险...不知道你对加拿大保险了解吗?

我现在是困惑 不知哪种好...因为 以后我不确定是不是都在加拿大

也许半年再这 半年回上海 ...

想是不是该买保险 ...不知道您对保险了不了解?

麻烦教我一下 你

转贴过来一些以前跟别的朋友关于寿险的对话,仅供参考:

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p=5552810#post555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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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好看到这篇文章,转帖过来,供参考。

什么是中国经济的隐忧?


彼得塔斯克
  
哪个国家以最佳状态渡过了此次全球信贷危机?正如据说周恩来在谈到法国大革命的影响时所说的那句话一样:

现在做出判断还为时过早。那种认为中国是大赢家、而美国和七国集团(G7)其它国家是大输家的仓促结论,目

前看上去已令人生疑。

  不错,中国持续实现了高速增长,而许多负债累累的西方经济体一直步履维艰。因此,并不令人感到意外

的是,一场金融资本“海啸”已向东方汹涌奔流,同时尽管中国在诺贝尔和平奖及其它外交问题上态度格外强

硬,欧洲政客们仍在争抢着(与中国的)贸易交易。

  然而,金融市场的状况则大不相同。目前上海股市的点位尚不及历史高点的一半,表现远逊于金砖四国

(Bric)的其它三个成员。更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自从2007年8月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以美元计算,上海股

市的总体回报率还不如美国标准普尔500指数、英国富时100指数(FTSE?100),甚至是日本的东证指数(Topix)。

  其中传递出的讯息相当明确:在全球范围内被熟练兜售的“中国故事”,只不过是“新时代”思维的另一

个版本从南海泡沫(SouthSeabubble)到网络热潮,所有投资癫狂都以这种思维为特征。

  经过了长时间令人失望的低迷之后,以目前的市盈率水平来看,中国股票看上去不再那么昂贵。但这或许

带有欺骗性。以经过周期性调整的“席勒市盈率”(ShillerPE,使用了10年平均收益)衡量,即便是现在,中

国股市也几乎与1929年的美国股市一样昂贵。换言之,目前中国的收益水平很高,可能无法持续。

  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对未来感到担忧。正如我们在本世纪的中国所看到的那样,利润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

例大幅上升,表明劳动力收入所占比例大幅下滑,这意味着薪资涨幅未能跟上经济的增长速度。国内生产总值

(GDP)数据则明显体现出了另一面:消费的贡献率下滑,而对投资的依赖明显增强。这些趋势持续的时间越长,

最终逆转的规模也就越大。

  我们此前曾目睹过这一幕确切地说,是在40年前。上世纪60年代,日本实现了两位数的年度GDP增

速,推动因素是政府指导投资流向子弹头列车网络等基础设施项目,并加强重工业发展。在整个60年代,劳

动力不断从乡村涌入城市,这压低了薪资水平,并形成了一个盈利能力和投资水平不断上升的良性循环。

  上世纪50年代中期,日本劳动力收入占总增加值的60%。在“日本奇迹”的那些年,这一比率降至50%,

然后在70年代、随着劳动力市场的收紧,开始了V型复苏。10年后,该比率飙升并稳定在了68%。这些成绩

是要靠奋力争取的。如今处于休眠期的日本工会运动,上世纪70年代时正如火如荼。当时企业利润率受到挤

压,以实际价值计算,日本股市10年间裹足不前。

  在城市化进程完成之前,员工们能够在这张经济大饼中分得更大的一块吗?在日本,他们做到了。1970

年,日本的城市化率(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仅为53%。而目前,中国的城市化率为45%,大致相当于

日本1964年的水平。不过,众所周知,中国的统计数据不太可靠。据估计,未注册城市移民组成的流动人口

在5000万至1.4亿之间。因此,中国的实际城市化率可能已接近日本1970年的水平。

  如果中国将重演日本的历史,那么下一阶段将出现劳资冲突和通胀。避免这种后果的最佳途径,是大幅收

紧目前超级宽松的货币政策。但这可能会造成经济明显放缓,人民币可能必须大幅升值这两点都是中国政

府最不希望看到的。同时,用巴西财长的话来说,中国对廉价货币的依赖,在引发一场贸易战方面正起到推波

助澜的作用。

  要走出中国自己钻入的死胡同没有什么好办法。经济再平衡是绝对必要的。对于中国统治者以及那些

认为西方衰落将不可避免、而中国崛起亦无法阻挡的投资者而言,这也是一项充满风险的长期事业。

  (本文作者是ArcusResearch驻东京分析师 )
 
最后编辑: 20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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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移民孩子来加之前的准备工作(十一)

十一.帮助孩子培养直视老师的习惯

前天,俺参加了本地政府机构组织的一个移民妇女研讨会,内容主要是请相关组织者,和移民妇女们一起坐下来探讨,移民妇女们移民后所碰到的各种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在这些问题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孩子的教育问题.


参加这次研讨会的移民妇女,绝大多数来自于亚洲的韩国,印度,巴基斯坦,中东国家,东欧国家和南美国家.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与加拿大的文化有着很大的差异.虽然她们中的很多人,来到加拿大已经十多甚至二十多年了,作为成人,她们有时还是感觉与加拿大的文化存在明显差异,尽管很多人早已习惯了这种差异.


与会的一位来自伊朗的移民妇女,谈到她的出生在加拿大的孩子时说:在她的家里,由于成人还是习惯于自己国家的文化传统,因此,小孩子和大人谈话时,不可以直视大人,而只能低垂着头,表示谦恭地接受大人的指教 .

可是,当养成了这样习惯的孩子上小学后,问题就出现了.

在加拿大,本地孩子在与成年人谈话时,除了少部分特别害羞和内向的孩子以外,大部分孩子都会直视成年人,不管他们是家长也好,是老师也罢.就算与校长谈话,她们也不会犯憷,因为这里的校长们真是非常NICE的教育工作者,而不是官腔十足,高高在上的权力掌握者.


在加拿大,很多成年人与小小孩谈话时,蹲下身子,以示对孩子的尊重,同时,采用这种姿势也是为了能够在谈话期间,和孩子保持在一个水平上的对视,以便于与孩子坦诚地进行交流,避免居高临下态度的嫌疑.


然而,由于文化使然,那位伊朗妇女的孩子入学后,每当与老师对话时,还是习惯性地低下头,老师无法看清楚他的眼睛,也无法从中解读出什么.

由于这个孩子出生在加拿大,他的英语完全不成问题,老师自然而然地将他作为一个本地人来对待.因此,有一次,当老师认为这个孩子打了同学,因而找他问话时,这个孩子低着头的表现,被加拿大本地的老师,认作为他在撒谎,尽管他口头上一直在否认,并且,他也确实没有犯下老师认为他犯过的错误.

一般而言,加拿大人与人谈话时,喜欢对方能够直视自己的眼睛,如果你不这样做,就很容易被解读成:

1.你不够真诚;

2.你在说谎;

3.你很心虚;

4.你欠缺自信.

那位伊朗妇女说,由于她的孩子一上学就给老师留下了这样不好的先入为主的印象,导致孩子后来在老师的眼里,就是一个爱撒谎,犯了错误也不敢承认的孩子.而事实上,这些完全不是孩子的过错,只不是是文化差异导致的误解而已.然而,这种误解,却给孩子带来了很大的伤害,打击了他的学习和表现的积极性,也影响了他在班级里交朋友.


由人推己,俺想到了自己的儿子在小学低年级时,也是唯老师命是从的,是将老师的话奉为圣旨的.在俺们多年不断努力下,这种状况,直到孩子上到小学四年级,才开始改观,他才开始大胆怀疑老师也有犯错的时候,并且,开始敢于质疑老师的错误,老师的说法.老师处理问题的方法和结果.

想到了咱们中国的孩子,尤其是小学生们,很多在学校都很害怕老师.而咱们中国的传统文化,也是"师道尊严".所以,俺在这里想要提醒移民家长,尤其是有年龄较小孩子的移民家长们:帮助你们的孩子,告诉他们,在加拿大学校不要害怕老师,和老师说话要直视老师的眼睛,坦诚地与老师交流,告诉老师实情,哪怕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告知实情时,也不能低着头和老师说话.这样,就不容易导致老师对孩子的误解,免蹈俺前面提到的那个伊朗孩子的覆辙.

在西方社会,直视老师与老师谈话,也表征了孩子的心理健康和充满自信.养成这样良好的谈话习惯,对孩子的一生将裨益多多.
 
最后编辑: 20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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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19:
为什么要移民
自从知道可以办理移民,我一直在犹豫,走还是不走。对孩子好还是不好。我在这里有稳定的工作,婚姻,如果走了,我没有工作,不懂英语,从头学起,不知能否可以,能否有工作让我生存。现在看了网友的文章很感动,也许,我应该勇敢的往前走,顺其自然。谢谢。


不是仅仅镀层金再回国,不是仅仅来追求更好生活质量,不是仅仅让孩子受北美教育!
其实所有的新老移民都是在有意或无意地创造一段伟大的历史。正是因为我们移民到加国来,我们才是在创造历史;若我们仍留在国内,我们只 能是和同胞兄弟姐妹们共同延续祖国的历史。
中国移民移往加国,是因为人口众多,人均占有资源太少所致。加国的资源众多,我们从中国来到加国,大方向上是减缓了国内的压力,到加国来用自己的劳动以换 取享用加国的资源,正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自然道理。
目 前,我们的祖国正成为加国最大的移民资源,要知道,一个民族的地位在一个国家中首先取决于它的人口比例。我盼望二十年内或四十年内国内的 精英们能持续不断地移民加国,使加国华人总数能超过所有其它民族而在加国政治和经济舞台上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那时我们就可以豪迈地说我们成功地创造了一 个新时代,或者说一个新的国家,这就是历史。我希望所有的新老移民都能意识到那一刻的伟大─因为有了你我的共同奋斗,中华民族新的一脉崛起于北美大陆,那 将多么激动人心。

所以,移民朋友们,敞开你的爱心,善待已来的和未来的新移民吧,我们要使他们能顺利地移来,扎根,成长,你我的子孙和他 们的子孙将在未来共同奋斗,相互扶助,将他们父辈或祖辈曾为之努力的梦想变成现实,使中华民族在北美洲这块天赐的沃土上发扬光大起来,做为祖国母亲的强大 外援。


今天总结了一移民朋友的贴子,送给象珍妮这样古道热肠的移民前辈,感谢她(他)们把自己辛苦中总结的经验无私帮助后来人!让大家的路走得更快一些,更平坦一些!而且这些,对我们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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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祭出最严厉双限令 楼市或迎转折


时间:2011年01月27日 06:45:5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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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下一页  导读:
  国务院祭出房地产调控八项新政
  第三波调控突袭 国务院出台新八条
  国务院出台最严厉楼市限购令
  楼市新八条 史上最严厉
  国八条祭出双限令 楼市或迎转折
  新"国八条"释放三大新信号
  新华时评:国务院出台措施加大楼市调控力度
  国务院出台楼市调控措施 专家:或为房产税铺路
  第三轮调控强势出击 房地产能否俯首
  北大教授陈国强:国务院定调2011年楼市调控
  叶檀:上月成交20年新高 不三次调控房价会疯狂不可想
  易宪容:房贷优惠利率取消对楼市影响巨大

  国务院祭出房地产调控八项新政
  各地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售房;
  今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指出,自去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证.券.时.报)

这样调控其实很好,虽然房价可能滞胀,但是,社会会太平很多.:wdb19:

问题是:那么充裕的流动性,将会流向哪里呢?很有可能就是股市了.同时,还有可能是农产品等.因为实体经济的恢复尚需时日,容纳不了那么多的逐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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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房产调控力度空前,大大降低了房地产的流动性,有可能使高房价有所回落,甚至停滞。这样可能影响中国经济的增长并导致失业增加,到那时政府又要修改政策,鼓励房产投资,房价又会爆涨。

同意.

总体而言,国内由于人口太过众多的因素,对房地产的需求和有效需要,也相对刚性.

国内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中,投资占比相对太高,所以,结果很可能会是这样.

同时,国内的房产价格过高,是由于近几年来过度暴涨所导致的,国内相当多的人们,都没有房产贷款.相对西方国家而言,中国业主们的平均贷款比例,以及不良贷款率都要低很多,像美国那样次贷危机所引发的房地产市场崩盘的可能性很小.

在加拿大,经济学家们说:如果这里的基准利率提高25~50个基点,就会出现大量的不良贷款,因为这里人的负债率相对太高(有工作的人买房首付仅5%),不仅是房贷,还有信用卡贷款,和大宗商品贷款(买车买家具家用电器)等除房贷而外的私人贷款.加拿大的报纸报道:加人除了房贷而外的私人负债率,人均超过了2.5万加元。对于本身就没有太多存款的加人们而言,利率的大幅度提升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负面影响,要比中国的大得多。
 
最后编辑: 20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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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新兴市场的特征,不独楼市如此,股市及"流动性"都如此,政策变动频繁而极端。
我们都学过"政治经济学".所有的经济都扎根于一定的"政治",经济是开在"政治"上的花.所以,即便声称远离政治的"理财高手"都无时无刻不在表达着某种政治倾向和观点.是否直接谈论政治只跟"腔调"有关,跟"道德高度"无关.
中国是我们的祖国,我们热爱那一片土地和那里的亲人朋友,如果不是有足够的理由,没有人会选择远离故土,相信这里的大部分TX也明白这一点.如若对现时的中国真有足够的信心,或者,在试图说服别人的同时也真的可以说服自己,应该马上带着孩子回国,要什么加国国籍?!
讨论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更接近真理,而不是试图证明自己永远正确.
尊重事实也就是尊重自己.

俺入籍是为了以后可以不住在加拿大,或者不常住在加拿大,却不用担心枫叶卡失效的问题,而不是因为特别喜欢加拿大以及加拿大的生活.而很多人不入籍,却是因为今后准备常住加拿大,所以,KEEP枫叶卡很容易.

没有地方是天堂,只有适合自己的和不适合自己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每个人的观点和看法都值得人们尊重,大家都是成年人,是非当由自己去加以评判.但是,很多东西只有自己亲身体验或者经历了才能感知.即便如此,由于个人原因,还是不免偏颇.

就俺陈述的错误事实而言,欢迎对俺的批评和指正;就个人观点而言,俺完全无意影响他人.但是,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总不能不被允许.

俺一再说明了:就平均和综合意义而言,加拿大是个很好的国家,但她一定不适合所有的人.不能说,因为加拿大是个好国家,她就不存在瑕疵了.而她的不足之处,也不能加以反映和评说了.

就俺个人而言,希望自己祖国日益强大是毫无疑问的,对于她的优劣之处也都心知肚明。看好中国未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并不等同于对她存在的根深蒂固的问题视而不见。所以说:绝对的信心不存在,只是不是那么悲观而已。

ANYWAY,感谢您发表意见和看法。

还有就是,如果因为俺的不当言辞引起了您的不快,深感抱歉。
 
最后编辑: 20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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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中国的GDP有质量问题
  作者:《中国企业家》记者 李高阳
  【中国企业家网】1月20日,茅于轼在2011中国新视角高峰论坛间隙,接受了《中国企业家》记者的专访,茅于轼就GDP质量、通货膨胀、人民币升值等问题,作出简要且鲜明地阐述。
  以下为采访实录:
  [FONT=楷体_GB2312]《中国企业家》:2010年中国GDP为3979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对于这样两位数的高增长,茅老如何评价?[/FONT]
  茅于轼:中国的GDP质量不好,有质量问题。GDP是财富的总量生产,质量涉及到三方面,第一分配是不是公平,那么多钱是如何分配的;第二有没有通货膨胀;第三,是不是破坏了环境,财富怎么得到的,是不是挖了地下的资源,资源变成了钱,资源少了钱多了,GDP很高,环境变坏了,子孙后代治理需要花费很多钱,等于借了子孙后代的钱,这些都是GDP的质量问题。
  [FONT=楷体_GB2312]《中国企业家》:就您所说的以上三个方面,应该如何改革?[/FONT]
  茅于轼:要进行结构调整,“十二五”解决结构问题,总需求过多依靠外需,那么就需要调整汇率,财富分配过多的给了政府,政府或者减税或者增加公共服务,环境保护要花更多的力气,通货膨胀就不用说了,今年通货膨胀的情况很不好,今年比去年要更紧张一些。总的来说要调结构,调结构不单是一句话,而是要动价格,价格不动结构调不了。
  [FONT=楷体_GB2312]《中国企业家》:刚才您提到财富分配不公,那么您认为收入分配改革重在初次分配还是二次分配?[/FONT]
  茅于轼:主要是二次分配,初次分配很难调,涉及到社会结构的方方面面,二次分配比较容易实施一些。
  [FONT=楷体_GB2312]《中国企业家》:我们看到,中国治理通胀已经动用了行政手段,这是不是有违市场经济的原则?[/FONT]
  茅于轼:对,治理通胀要双管齐下,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都得同时使用,现在过分地用了行政手段,通货膨胀一般是低收入人群损失较大,高收入人群可能还有收益呢,债务方占便宜,债权方吃亏,卖方占便宜,买方吃亏,一般的规律是这样,通货膨胀要用行政手段帮助低收入的人,比如提高工资。加息是治理通胀最有效的手段。
  [FONT=楷体_GB2312]《中国企业家》:胡锦涛主席正在访美,人民币汇率备受关注,您对人民币升值有着怎样的预期?[/FONT]
  茅于轼:我一贯赞成要升值,现在我们的汇率是损人损己的,对美国不利,对中国不利,人民币升值不可能一次到位,因为不知道“位”在什么地方,只能适当着来。
  [FONT=楷体_GB2312]《中国企业家》:那您也认同小幅渐进地升值?[/FONT]
  茅于轼:我赞成大幅渐进,现在百分之零点几这种调整是不起作用的,一次调3%-5%是过不了头的,如果调30%这可能会过头,我觉得不到6比1会是比较合理的区间。

感谢好文分享。:wdb19:

支持茅老的观点和意见。:wdb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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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ifer去的这个是晨星美国的网站,所以看到的都是美国的互惠基金。

按最近的5年和10年排名,排在最前面的基金无一例外都属于“特殊基金”(投资于覆盖面较窄的特定市场、或特定行业、或特定类型股票,而不是分散投资),投资方向主要是新兴市场和贵重金属。

如果你按波动风险排名,这些基金一样是名列前茅。

如果排名是赛跑的话,那么中国市场和黄金是过去5年和10年的冠亚军,但是以后的5年和10年呢?会不会是印度市场和石油呢?反正俺不知道,俺也不相信有谁知道。有一张叫作Jelly Bean Chart的图,那张图放映的是过去几十年每年各地市场和行业的表现排名,你会发现某年表现第1的一个市场方向来年可能会变成倒数第1,也可能是任意的一个其他位置,你很难从那张图上看出什么规律来。

事实上,投资中国的基金包括中国本土的投资基金之所以看起来在过去的5年排名占绝对优势,其主要成长几乎全部来自于06年和07年的中国股市暴涨,看看最近的2010年,中国市场在新兴市场里是倒数第1,正数第1的是阿根廷,去年一年涨了70%,但是今年会是谁呢?

收到!谢谢指点!:wdb17::wdb19:

据说今年将是中国A股的大年,:wdb19:所以,刚才,俺LG要俺满仓股票和基金了。

未来发展的确没有人能够说得准,风水总是轮流转的。但是,至少就最近几年的趋势来看,新兴市场仍然是世界投资者趋之若鹜之处。

人生没有几个“几年”,所以,把握住任何一个可以把握的“几年”,我们都会取得较好的投资结果。

中国市场正因为去年表现不好,所以,今年表现好的可能性大了很多。如果去年中国市场也表现特别优异,我们就应该激流勇退了。

今年哪一个市场表现最好,让咱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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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好看到这篇文章,转帖过来,供参考。

什么是中国经济的隐忧?


彼得塔斯克
  
哪个国家以最佳状态渡过了此次全球信贷危机?正如据说周恩来在谈到法国大革命的影响时所说的那句话一样:

现在做出判断还为时过早。那种认为中国是大赢家、而美国和七国集团(G7)其它国家是大输家的仓促结论,目

前看上去已令人生疑。

  不错,中国持续实现了高速增长,而许多负债累累的西方经济体一直步履维艰。因此,并不令人感到意外

的是,一场金融资本“海啸”已向东方汹涌奔流,同时尽管中国在诺贝尔和平奖及其它外交问题上态度格外强

硬,欧洲政客们仍在争抢着(与中国的)贸易交易。

  然而,金融市场的状况则大不相同。目前上海股市的点位尚不及历史高点的一半,表现远逊于金砖四国

(Bric)的其它三个成员。更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自从2007年8月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以美元计算,上海股

市的总体回报率还不如美国标准普尔500指数、英国富时100指数(FTSE?100),甚至是日本的东证指数(Topix)。

  其中传递出的讯息相当明确:在全球范围内被熟练兜售的“中国故事”,只不过是“新时代”思维的另一

个版本从南海泡沫(SouthSeabubble)到网络热潮,所有投资癫狂都以这种思维为特征。

  经过了长时间令人失望的低迷之后,以目前的市盈率水平来看,中国股票看上去不再那么昂贵。但这或许

带有欺骗性。以经过周期性调整的“席勒市盈率”(ShillerPE,使用了10年平均收益)衡量,即便是现在,中

国股市也几乎与1929年的美国股市一样昂贵。换言之,目前中国的收益水平很高,可能无法持续。

  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对未来感到担忧。正如我们在本世纪的中国所看到的那样,利润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

例大幅上升,表明劳动力收入所占比例大幅下滑,这意味着薪资涨幅未能跟上经济的增长速度。国内生产总值

(GDP)数据则明显体现出了另一面:消费的贡献率下滑,而对投资的依赖明显增强。这些趋势持续的时间越长,

最终逆转的规模也就越大。

  我们此前曾目睹过这一幕确切地说,是在40年前。上世纪60年代,日本实现了两位数的年度GDP增

速,推动因素是政府指导投资流向子弹头列车网络等基础设施项目,并加强重工业发展。在整个60年代,劳

动力不断从乡村涌入城市,这压低了薪资水平,并形成了一个盈利能力和投资水平不断上升的良性循环。

  上世纪50年代中期,日本劳动力收入占总增加值的60%。在“日本奇迹”的那些年,这一比率降至50%,

然后在70年代、随着劳动力市场的收紧,开始了V型复苏。10年后,该比率飙升并稳定在了68%。这些成绩

是要靠奋力争取的。如今处于休眠期的日本工会运动,上世纪70年代时正如火如荼。当时企业利润率受到挤

压,以实际价值计算,日本股市10年间裹足不前。

  在城市化进程完成之前,员工们能够在这张经济大饼中分得更大的一块吗?在日本,他们做到了。1970

年,日本的城市化率(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仅为53%。而目前,中国的城市化率为45%,大致相当于

日本1964年的水平。不过,众所周知,中国的统计数据不太可靠。据估计,未注册城市移民组成的流动人口

在5000万至1.4亿之间。因此,中国的实际城市化率可能已接近日本1970年的水平。

  如果中国将重演日本的历史,那么下一阶段将出现劳资冲突和通胀。避免这种后果的最佳途径,是大幅收

紧目前超级宽松的货币政策。但这可能会造成经济明显放缓,人民币可能必须大幅升值这两点都是中国政

府最不希望看到的。同时,用巴西财长的话来说,中国对廉价货币的依赖,在引发一场贸易战方面正起到推波

助澜的作用。

  要走出中国自己钻入的死胡同没有什么好办法。经济再平衡是绝对必要的。对于中国统治者以及那些

认为西方衰落将不可避免、而中国崛起亦无法阻挡的投资者而言,这也是一项充满风险的长期事业。

  (本文作者是ArcusResearch驻东京分析师 )

感谢猫猫的好文分享!:wdb19:

它能够帮助俺全面检视自己对于经济大势的分析判断,具有深远意义。:wdb17::wdb19:
 
最后编辑: 20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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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弱弱的问题,不太好意思问,如果我在加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之后没有工作的话,是否每年是否还属于低收入家庭而获得当地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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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弱弱的问题,不太好意思问,如果我在加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之后没有工作的话,是否每年是否还属于低收入家庭而获得当地的补贴?

如果你买的房子是自用的,那么,不管你是使用自有资金买房,还是贷款买房,都不影响你享受当地的补贴。

这里的低收入的衡量标准,就是你申报纳税时所报的那些按照税法,应该申报的当年收入的多寡。这些收入包括:

工资收入;股权分红收入;利息收入;房租收入;自雇收入,版权收入;股票基金债券等的投资收入;出售不动产等的投资收入;经营收入;以及有些注册帐户取款收入,部分养老金收入等。

作为新移民,你虽然拥有房产,但它不是你的收入,除非你将其用于出租。那么,你没有工作,也没有其他收入,或者,就算你有各种其他投资收入,但是,其总额也不超过享受社会福利的当地收入标准,就都可以享受不同数额不同种类的社会补贴,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孩子的牛奶金和退税。还有其他的养老金,助学贷款,助学金,药费补贴计划等社会福利,都是与咱们的收入,而不是资产相关联的。

所以,这里的理财师们总是教导俺们:要尽可能做到低收入,高资产,如果你想最大限度享受这里的社会福利的话。

唐人老师在这个方面是专家。:wdb17::wdb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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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蒙热心同学友情提示:说俺因为对国内最近出台的一系列不得人心的政策不了解,所以发表了很多不妥的言论。

对此,俺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歉意。

由于离开中国一年多了,对国内这段时间以来各方面的情况了解很少,认识仍然停留在过去的基础上,所以,与加拿大目前的现状对比很多已经不具参考价值。

因此,敬请各位保持清醒头脑,不要受俺的不正确对比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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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个人住房产税征收细则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http://www.eastday.com/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将《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实施房产税改革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细致工作,密切配合,确保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二、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五、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六、税收减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七、收入用途
  对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八、征收管理
  (一)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二)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三)凡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
  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四)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五)应税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暂行办法规定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市地税局负责制定。
  九、部门职责
  (一)建立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财政、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组成的房产税试点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
  (二)协同征收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税务机关建立应税住房房产税征收控管机制,根据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共同做好应税住房的认定工作。
  (三)实现信息共享
  市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共同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
  十、评估机制
  房产税税基评估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地税、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十一、其他事项
  本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的具体规定,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制订,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本暂行办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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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重庆1月27日电 (记者 杜远 郭虹)重庆市市长黄奇帆27日宣布市长令,作为国家首批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重庆定于1月28日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
  黄奇帆说,重庆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 媒体来源:央视财经频道 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此外,对于在重庆无户口、无工作、无投资的三无人员在重庆所购房产,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要征收房产税。
  关于房产税的税率,黄奇帆透露,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2倍至3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0.5%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3倍至4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1%征税;4倍以上,按1.2%的税率征税。完
  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
  为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部分区域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区域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二、征收对象
  (一)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四、计税依据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房产税,不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
  五、税率
  (一)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二)免税面积的计算。
  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七、税收减免与缓缴税款
  (一)对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税,如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和缓缴税款。
  八、征收管理
  (一)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住房的次月。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人住房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三)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
  (四)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九、收入使用
  个人住房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和维护。
  十、配套措施
  (一)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年度均价计算确定。
  (二)有关部门要配合征收机关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建立存量住房交易价格比对系统,对各类存量个人住房进行评估,并作为计税参考值。对存量住房交易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计税参考值计税。
  (三)财政、税务、国土房管、户籍、工商、民政、人力社保等主管部门要共同搭建房地产信息平台,抓紧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四)各相关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建立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控管机制。对个人转让应税住房不能提供完税凭证的,不予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五)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六)欠税公告后仍不缴纳的,纳税人欠缴个人住房房产税情况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管理。
  十一、本办法由重庆市人民政府解释。
  十二、本办法从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管,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住房房产税是以《暂行办法》确定的住房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第二章 试点区域
  第三条 个人住房房产税在主城九区行政区域范围征收,即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含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章 征收对象
  第四条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第四章 纳税人
  第五条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第五章 计税依据
  第六条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待条件成熟时按房产评估值征税。
  凡纳入征收对象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暂行办法》规定征收缴纳房产税,不再以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第七条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产权是否转移、变更均属征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第六章 税 率
  第八条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第七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九条 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第十条 免税面积的计算。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暂行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第八章 税收减免与缓缴税款
  第十一条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纳税人申请并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当年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二条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如纳税人在重庆市具备有户籍、有企业、有工作任一条件的,从当年起免征税,如已缴纳税款的,退还当年已缴税款。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应税房产毁损的,由纳税人申请并经税务机关审批,当年可酌情减征或免征个人住房房产税。
  第九章 征收管理
  第十四条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为房产权属登记日期的次月起。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五条 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0月131日。
  应税住房转让的,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一并征收当年个人住房房产税。
  第十六条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地点为住房所在地。纳税人有多处应税房产,且又不在同一地方的,应按住房的坐落地点,分别向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第十七条 国土房管部门应在《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将存量独栋商品住宅的基础信息传递给当地税务机关。基础信息包括: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权人身份证件号码、产权共有情况、联系电话,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楼盘)名称、楼栋号,合同交易价格、房产权属登记日期等。
  国土房管部门实时将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和身份证件号码非本市的个人新购住房的合同签订时间、房产权属登记日期、身份证件号码非本市的个人在重庆拥有住房情况等基础信息传递给当地税务机关。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应及时建立“一户式”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档案。
  第十九条 税务机关通过纳税人提供的户口簿,确定应税住房的家庭人员。家庭人员以纳税人共同户籍记载的人员为准。
  第二十条 税务机关按照征收范围内纳税人及家庭人员拥有住房情况,确定扣除免税面积。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依据身份证件号码非本市的个人提供的重庆市户籍,或者营业执照,或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确定其是否为纳税人。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于每年8月31日前将应税住房的坐落地址、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申报期限等通过直接送达、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纳税人。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主动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提供减免税要件和其他纳税资料,如实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事项。
  第二十四条 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征收档案信息比对,核实纳税人实际应纳税额,进行税款征收,并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第二十五条 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源泉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依法委托有关单位代征个人住房房产税,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
  受托代征单位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第二十九条 欠缴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第三十条 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在办税场所或者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欠税的纳税人进行定期公告,公告后仍不缴纳的,纳税人欠缴个人住房房产税情况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管理。
  第三十一条 税务机关根据征管工作需要,可以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纳税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第三十二条 税务机关可以依法查阅、调取应税住房所有人与纳税相关的资料、凭证,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如实提供。
  第三十三条 税务机关有义务为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应税房产情况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保密,除税收违法行为信息外,不得对外泄露纳税人的相关信息。
  第十章 配套措施
  第三十四条 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以国土房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十五条 税务机关将纳税人欠税信息传递给国土房管部门,由国土房管部门对欠税的住房予以交易限制。交易限制待纳税人缴清欠税后解除。
  第三十六条 各相关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建立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控管机制。对纳税人转让应税住房不能提供完税凭证的,不予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税务机关应加强与财政、国土房管、户籍、工商、民政、人力社保、建设等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获取第三方的涉税信息资料,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短信等方式,宣传个人住房房产税,普及纳税知识,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实施细则从2011年1月2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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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调查称45%受访者认为中国5年内将爆发金融危机


时间:2011年01月27日 13:50:51 中财网
  据美国彭博新闻社1月27日报道,彭博社一项最新全球调查结果显示,有45%的受访者认为,中国未来5年或将爆发金融危机,担忧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态势或将难以继续。
  据报道,这项调查还显示,有40%的受访者认为中国可能在2016年后爆发金融危机,只有7%的人认为中国肯定会避免发生这种局面。此次调查是彭博社在1月21-24日展开的一次季度调查,受访者是全球范围内的投资者、贸易人士和分析人士。
  捷克斯洛伐克一家经纪公司外汇策略师潘尼斯(Stanislav Panis)说,"毫无疑问中国经济正处于一种投机性信贷驱动的泡沫,这将是不可持续的"。潘尼斯还把这种"衰落"比作是美国次贷危机的创伤。另一位来自伦敦的投资经理人则表示,中国的工资快速上涨和不断飙升的物价是中国金融市场上最受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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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入籍是为了以后可以不住在加拿大,或者不常住在加拿大,却不用担心枫叶卡失效的问题,而不是因为特别喜欢加拿大以及加拿大的生活.而很多人不入籍,却是因为今后准备常住加拿大,所以,KEEP枫叶卡很容易.

没有地方是天堂,只有适合自己的和不适合自己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每个人的观点和看法都值得人们尊重,大家都是成年人,是非当由自己去加以评判.但是,很多东西只有自己亲身体验或者经历了才能感知.即便如此,由于个人原因,还是不免偏颇.

就俺陈述的错误事实而言,欢迎对俺的批评和指正;就个人观点而言,俺完全无意影响他人.但是,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总不能不被允许.

俺一再说明了:就平均和综合意义而言,加拿大是个很好的国家,但她一定不适合所有的人.不能说,因为加拿大是个好国家,她就不存在瑕疵了.而她的不足之处,也不能加以反映和评说了.

就俺个人而言,希望自己祖国日益强大是毫无疑问的,对于她的优劣之处也都心知肚明。看好中国未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并不等同于对她存在的根深蒂固的问题视而不见。所以说:绝对的信心不存在,只是不是那么悲观而已。

ANYWAY,感谢您发表意见和看法。

还有就是,如果因为俺的不当言辞引起了您的不快,深感抱歉。

我当然十分尊重你说话的权利。事实上,因为我深知做楼主的不易,一直以来都尽我最大的努力尊重您的劳动成果及说话权利,并因此愿意忽略你的个别在我看来是有针对性的“不当”。但我更相信,凭着你的智慧,只要你愿意,你有能力做到尊重基本的事实,包括过去发生过的及现在正在发生的事实。
我深信这个帖子的读者大部分都有能力独立做出正确判断,但我确实担心也有部分TX因为年轻,因为一些历史事实发生的时候,他们年幼着,所以对于他们而言,历史真相可能淹没在一些有意无意的言论里。举个小例,关于非典,这是并不久远的事实,对于亲历者,真相还不至于模糊,更不至于颠倒。如果我没有记错,楼主那时应该正生活在北京。以楼主的博闻强记,不应该不知道当时从北京通往小房山的那条路上每天晚上是怎样的一副惨景。以您目前的言论,我猜测您肯定没有至亲的人在那场人祸中遭遇不测,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将一种罪恶描绘成一种功德。如果我们的政府足够HONEST,许多生命原本可以依然与我们同在,更多人可以不受今日的股骨头坏死之苦。关于这段历史,连政府本身都不太好意思提起,若是提及,也是颂扬众志成城的“民族精神”,不记得“他们”把过多的口水用来表扬自己。非典最后的收场确实得益于中国政府一向擅长的“高效率”,但是,如果不是“用心险恶”的西方媒体穷追猛打,不知道政府什么时候才肯承认非典在中国蔓延并疫情严重这个事实。其实无论何种病毒进入中国都非当政者的耻辱,而“他们”莫名其妙的否认导致原本可以扼杀在初级阶段的疫情成为一场民族灾难。
我无意冒犯任何人,但我良知犹存;我不想做无意义的念叨,因为那令我并不愉快;我非常赞成有钱有闲享受曝光的TX利用网络娱乐自己,而娱乐本身并不要求事事精确,所以我很愿意忽略很多无伤大雅的与事实偏离的言论。但我无法忽略很多非典幸存者依然痛苦煎熬而政府已经置他们于不顾的事实。当你优越地发表着高见的时候,请不要伤害那些原本已够可怜的生命。尽管他们卑微,但他们一样有感情、能体验,就如你我。
对于“过去的事实”,如果“他们”悔过,我们也许可以尝试原谅。但是,决不可以忘却,更不可以黑白颠倒。尤其是更多事实正在发生的今日,我们无力改变现实,却应该可以在发言之前拷问一下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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