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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项91新政的福音――重递可以先不撤案!

这是我咨询了香港后得到的消息,他们很明确答复说我们可以同时有two active application。
他们还要唯一要注意的是,不要让visa撞车。就是说当一个要批visa的时候,再撤掉另外一个也不迟。

这对于91新政中,后 末期的38内的tz,
应该是好消息吧?不必担心撤案的风险了!

嗯,这个标题好像有点问题~,但已经不能修改了。不好意思!

 
最后编辑: 201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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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感谢楼主,这个信息太有用了, 就是不知道91的人同属38类的人, 雅思成绩可能还需要重新考试,否则算分的标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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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应该按照新政来要求来吧。还是直接问问大使馆的好。
我雅思还没有考,所以没有问过这个问题。
 

枫叶梦家园

万物生于有,有生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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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227的人人拿到FN后等me时才撤案的~
 
利好紧缺职业,看来紧缺职业申请的人会越来越多,

91旧政更没有希望了。

紧缺职业实施第一年申请人会少,之后大家有准备了,申请人就多了。






06年10月递交申请
07年3月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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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可否将香港答复的原文粘贴一下?
俺问过所有北京比较出名的中介都说这是绝不可能的。。。
这个太重要了,38可以重递不撤案那么魁省是否也同理类推呢?!

先感谢一下楼主献上原文与童鞋们共勉!
这是我咨询了香港后得到的消息,他们很明确答复说我们可以同时有two active application。
他们还要唯一要注意的是,不要让visa撞车。就是说当一个要批visa的时候,再撤掉另外一个也不迟。

这对于91新政中,后 末期的38内的tz,
应该是好消息吧?不必担心撤案的风险了!

嗯,这个标题好像有点问题~,但已经不能修改了。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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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行的,如果行当初91就北京香港都申请,来了S2撤一边。当时明确说了不能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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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LZ贴出官方回复供大家明鉴,
否则怀疑此帖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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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行的,如果行当初91就北京香港都申请,来了S2撤一边。当时明确说了不能重复申请

我记得在CIC网站哪里看到过说可以重递,只要不担心交两份钱就可以。

然后就没仔细再看了。因为也没想过要重复递申请。所以也不知道什么叫交两份钱。

有时间再上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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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法不准确;如果可以同时申请,那等于案子的积压情况根本没改变过,那之前香港发的劝退信有什么意义呢?还有如果同时申请227,那让职业靠边的很多申请人都会去尝试227,最多被227锯之后,又重新排去91那边,那无疑让使馆增加了很多工作量,很不合逻辑呢.
还有,有朋友本来是申请技术移民的,后来找了个加拿大人结婚,但香港使馆要求一定要撤消了技术移民申请才能申请团聚移民,不可以同一个申请人处于两个CASE里面.
还是请楼主把EMAIL的原文贴出来给大家看看~~不要混搅视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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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机卑劣,道德下贱,害人害已,后患无穷。楼主是08年的FN为什么早不撤案?显然别有用心。楼主不是38的为什么又要写这种信?大慈大悲,悲天悯天?奉劝楼主,害人是会损阴德的。
 
回复: 利好紧缺职业,看来紧缺职业申请的人会越来越多,

91旧政更没有希望了。

紧缺职业实施第一年申请人会少,之后大家有准备了,申请人就多了。

别担心,我改投的是bj,现在还是bj快!
也号召大家不要在重递香港,给我们的前辈们雪上加霜了!





06年10月递交申请
07年3月fn
 
回复: 38项91新政的福音――重递可以先不撤案!

再次强烈呼吁,请大家改投北京!我选的就是北京,厚道些,善良些,别改投香港,都投北京吧!我感觉北京的吞吐量足够审理我们这些后续部队的。阿弥陀佛,希望我这次初递成功,不要被退料!
以下是原文,以上的怀疑类诽谤类帖子,我就不再回复了,但如果你足够诚实的话,请直面自己的错误,收回自己的无端猜测,我乐于接受你的道歉,并原谅你。
Dear Ms&**&,

The immigration regulations do not prohibit applicants to have multiple applications. So, yes, you can keep 2 active application but will have to withdraw one of them before visa can be issued on the other one, in case the other application is successful.



Thank you.




Immigration Section
Consulate General of Canada, Hong Kong
G.P.O. Box 11142
Hong Kong
Fax: (852) 2847-7493
Web Site: http://www.hongkong.gc.ca
Email: hkong-im-enquiry@international.gc.ca

补充一点,我发邮件问后的第三天,就收到了他们的答复!
 
回复: 38项91新政的福音――重递可以先不撤案!

嗯,觉得有用,就给我花花吧,我喜欢花花!!
何况,还因此无端挨了骂,真是的……

唉,多傻啊,早点问,我去年就好重递,现在没准已经拿到了visa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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