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昨天吃了一张STOP SIGN没停定的TICKET,大家帮忙出出主意,多谢!
1/ 不知道领到告票的人居住在那里?温哥华还是多伦多?如果是后者,警察不来的机率是越来越小了,他们出庭一次无论时间长短,都能拿到4个小时的加班费,一个低年资警察大约是每小时至少$55,除非当时他生病了,或者有其他重要的任务,比如那个时刻发生其他刑事案件,或执勤G20峰会等。
2/ 交通法厅的法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官,他们被称作Justice of the Peace,他们中不是所有的人都具有法律背景,其中的一些人是因为有其他方面的贡献被省政府委任担当这个职务的。他们之所以更倾向于相信警察的证词,是因为绝大部分被告完完全全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只是凭着运气去博警察不出庭,一旦看到警察就马上向检察官认罪,而得到减少罚款和/或扣分的所谓优待处理,而法庭也乐于用此方式来加快处理速度,要知道一个交通法庭一天要处理几十起这种简单案子,他们耽误不起。
3/ 作为交通告票的当事人,也就是被告,对加拿大的法律体系有多少了解?常听说居民自己报税,没听说自己准备材料打交通告票官司,原因何在?法律体系过于复杂,信息的获得极大地偏向于检察官和警察。大概没有人会为了交通告票花上$1500-$2000去请一位真正的律师,顶多会有一部分人由于恐惧上法庭、高额的保险或无法出庭等原因花上几百大洋去找告票专家,而告票专家通常会许诺打不赢不收钱,这是个什么概念?他替你出庭,警察不来,你的告票取消,你赢了;警察若出庭,他们马上向检察官表示认罪,你得到减少罚款和/或减少扣分的处理,也算是你赢了;基本不会出现罚款一点不减的情况,所以怎么样告票专家都能心安理得地把你的钱赚到手。请注意,这只是指那些有良心的告票专家,他们当中有相当的一个比例完全不管警察是否到场,一到法庭就马上向检察官认罪,任罚走人,因为他们要去的不只一个法庭,还有另外的地点要赶过去。还有的告票专家因为时间冲突,分身无术,只能把重点放在那几个人数集中的法庭上,根本就不能顾及人数少的法庭,他不出庭你是一定输到底的。这就是为什么告票专家从来不会告诉当事人法庭给出的出庭日期和时间,因为万一当事人也到场了,而他们没到,岂不是要露馅吗?请问在座的各位客官有谁相信你的法律代理人根本就不到场而能替你赢得官司呢?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十分尴尬的局面:真正的律师人们请不起,久而久之他们就对这些小官司失去了兴趣,而长期的不介入导致他们也不一定非常了解这些法律程序;告票专家愚弄当事人,赚黑心钱;检察官和警察绝没有好心告诉被告你们的权利(可以善意地解释成他们没有时间),他/她们要做的就是保证让各位乖乖从口袋中掏出钱来付罚款,别告诉我加拿大的警察和检察官都公正无私,警察局的亲民日那天搞烧烤可能如此,但假如你亲身经历一次上庭就会明白了,检察官和警察可以明目张胆地用假证据恐吓你,而你的辩解是多么苍白无力;法庭呢不想浪费太多的时间,除非你确实能挑战警方的证据,引起“合理的怀疑”,或者从根本上质疑程序的合法性,从而取消告票。
4/ 如果你不是百万富翁,请不起真正的律师,能赢得交通告票的就只有你自己了。作为交通告票的被告人,你到底有什么权利?我这里只能讲两个大的原则:(1)当事人可以在开庭前向检察官索要所有警方指控你的证据,而对方却不能向你索要你所准备的证据用以反击警方的指控,检察官作为控方只能到了法庭上才能第一次听到或看到你准备的用于驳斥警方的证据。(2)因为你只是交通告票的当事人,而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交通告票法庭将本着平民对法律无知的原则,允许你行使法律人士不可能具有的一些权利,比如当庭向检察官索要证据等。
5/ 加拿大施行的是Case Law, 简单来说就是过去其他法官作出的判决将作为当下判决的依据,特别是上级法院如安省高等法院(相当于中国的的中级法院),上诉法院(相当于中国省一级的高等法院)和联邦法院(相当于中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个交通告票如果从当事人收到警察给告票那天算起,到法院的开庭日期,这个时间超过12个月,根据加拿大“自由与人权宪章”(the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 你完全可以要求法庭取消你的告票,因为这种不合理的时间拖延实际上损害了被告的人权,这个条款适用于所有的刑事案件,也当然包括交通告票这类准刑事案件,这就是所谓的“11B”。当然要使用11B来打掉告票,需要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准备充足的法律文件才行。
在这里也顺便回答楼主的关切;为什么要在15天的最后时刻才去安排上庭时间,你去的越晚,在你前面递的申请越多,你的出庭时间就越有可能被安排的靠后,对于多伦多这样的一个大城市,晚去一天你的前面会有成百上千的告票,你的出庭时间就完全有可能越靠近12个月或超过12个月的“合理审判时间”。说白了就是合理地利用法律程序为自己争取最好的结果。
今天只能到此,各位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