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加拿大联邦于26日官方公告,2010年6月26日至投资移民新法正式执行之日,联邦就不再接收及受理任何新递申请案(除非申请案是在6月26日之前抵达或收件邮戳是6月26日之前);若6月26日之后仍有递交文件,不符合新法的案件将会随同申请费被退回。
备注:
1)所谓“投资移民新法正式执行之日”在此次公告中并未明确具体的日期,需等国会正式通过投资移民新法,预计应该是10月份;
多说一句啊,已经递交到联邦的都不受到影响啊,正常处理啊
备注:
1)所谓“投资移民新法正式执行之日”在此次公告中并未明确具体的日期,需等国会正式通过投资移民新法,预计应该是10月份;
多说一句啊,已经递交到联邦的都不受到影响啊,正常处理啊
最后编辑: 2010-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