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ser1024
一个人已经入了籍,配偶的枫叶卡怎么能作废呢?不是说只要与“入了加拿大国籍的配偶”一起生活,就不用在加拿大国内住,坐移民监了吗?理论上是不是5年内和配偶生活3年就可以保住枫叶卡呢?
另一半如果已经入了国籍,但是配偶没有在加拿大住够五年内的三年,当然政府可以有权没收枫叶卡。
如果人人都可以按照你说的,不用五年内住够三年,就没有移民监这件事。
绝对地是拿到枫叶卡后,必须五年内3年一定要在加拿大住满,和不和配偶住都没关系,就可以保住枫叶卡。
明白吗?
一个人已经入了籍,配偶的枫叶卡怎么能作废呢?不是说只要与“入了加拿大国籍的配偶”一起生活,就不用在加拿大国内住,坐移民监了吗?理论上是不是5年内和配偶生活3年就可以保住枫叶卡呢?
另一半如果已经入了国籍,但是配偶没有在加拿大住够五年内的三年,当然政府可以有权没收枫叶卡。
如果人人都可以按照你说的,不用五年内住够三年,就没有移民监这件事。
绝对地是拿到枫叶卡后,必须五年内3年一定要在加拿大住满,和不和配偶住都没关系,就可以保住枫叶卡。
明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