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LZ你实践过吗?很多东西理论上是讲得通的,实际上根本办不到.
sunny6710 候补中将 3,605 2011-01-04 #22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1、在外国定居且只持有外国旅行证件(主要是《回美证》、新加坡CI)的中国公民; 2、持用中国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以访客身份来港后,证件遗失、被盗、损坏或过期的中国公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探亲签注来港者,如证件发生问题,应直接到香港入境事务处办理手续,本公署领事部不予受理); 3、持用台湾旅行证件、在外国定居或在香港工作或居住,尚未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同胞; 4、在外国出生、根据该国法律出生时即具该国国籍并持有该国护照的儿童,其出生时,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任何一方未在该国定居; 5、无证件、持假证件或过期证件来港的中国公民。 一共五种申请条件,LZ请指点您说的符合那条?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1、在外国定居且只持有外国旅行证件(主要是《回美证》、新加坡CI)的中国公民; 2、持用中国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以访客身份来港后,证件遗失、被盗、损坏或过期的中国公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探亲签注来港者,如证件发生问题,应直接到香港入境事务处办理手续,本公署领事部不予受理); 3、持用台湾旅行证件、在外国定居或在香港工作或居住,尚未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同胞; 4、在外国出生、根据该国法律出生时即具该国国籍并持有该国护照的儿童,其出生时,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任何一方未在该国定居; 5、无证件、持假证件或过期证件来港的中国公民。 一共五种申请条件,LZ请指点您说的符合那条?
sunny6710 候补中将 3,605 2011-01-04 #24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我明白LZ发此贴的用意了,就是为了加入外籍后能有个办法方便回中国对吗?我有一个问题,你在香港就算办到了<中国旅行证>可以顺利回国了,那你下次出境呢?拿<中国旅行证>可以出境吗?既然你已经是中国公民了,是不是你就必须持有中国护照才能出境?那中国护照上没有外国签证,又怎么样出境呢?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我明白LZ发此贴的用意了,就是为了加入外籍后能有个办法方便回中国对吗?我有一个问题,你在香港就算办到了<中国旅行证>可以顺利回国了,那你下次出境呢?拿<中国旅行证>可以出境吗?既然你已经是中国公民了,是不是你就必须持有中国护照才能出境?那中国护照上没有外国签证,又怎么样出境呢?
sunny98 6,937 2011-01-04 #25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fenggubaby 说: 但问题是你能拿到加拿大政府颁发的《加拿大旅行证》么?就算你拿到了加拿大旅行证,里面的国籍显示的还是CANADA,出生地还是大陆! 点击展开... correct指的外国旅行证件,就是指加拿大护照,国籍为加拿大,出生地为中国。没有什么加拿大旅行证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fenggubaby 说: 但问题是你能拿到加拿大政府颁发的《加拿大旅行证》么?就算你拿到了加拿大旅行证,里面的国籍显示的还是CANADA,出生地还是大陆! 点击展开... correct指的外国旅行证件,就是指加拿大护照,国籍为加拿大,出生地为中国。没有什么加拿大旅行证
sunny98 6,937 2011-01-04 #26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sunny6710 说: 我明白LZ发此贴的用意了,就是为了加入外籍后能有个办法方便回中国对吗?我有一个问题,你在香港就算办到了<中国旅行证>可以顺利回国了,那你下次出境呢?拿<中国旅行证>可以出境吗?既然你已经是中国公民了,是不是你就必须持有中国护照才能出境?那中国护照上没有外国签证,又怎么样出境呢? 点击展开... 本贴的重点在于保留中国国籍,而不是免签证入中国大陆。如果获发《中国旅行证》,在2年有效期内可多次出入中国境,拿《中国旅行证》可以出境中国。并不是只有中国护照才能出境,《回乡证》、《出入境通行证》都是可以出境的合法证件。拿《中国旅行证》回中国,无法获发中国护照,申请中国护照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而内地居民的身份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请不要混淆内地居民和中国公民的概念。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sunny6710 说: 我明白LZ发此贴的用意了,就是为了加入外籍后能有个办法方便回中国对吗?我有一个问题,你在香港就算办到了<中国旅行证>可以顺利回国了,那你下次出境呢?拿<中国旅行证>可以出境吗?既然你已经是中国公民了,是不是你就必须持有中国护照才能出境?那中国护照上没有外国签证,又怎么样出境呢? 点击展开... 本贴的重点在于保留中国国籍,而不是免签证入中国大陆。如果获发《中国旅行证》,在2年有效期内可多次出入中国境,拿《中国旅行证》可以出境中国。并不是只有中国护照才能出境,《回乡证》、《出入境通行证》都是可以出境的合法证件。拿《中国旅行证》回中国,无法获发中国护照,申请中国护照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而内地居民的身份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请不要混淆内地居民和中国公民的概念。
sunny98 6,937 2011-01-04 #27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sunny6710 说: 1、在外国定居且只持有外国旅行证件(主要是《回美证》、新加坡CI)的中国公民; 2、持用中国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以访客身份来港后,证件遗失、被盗、损坏或过期的中国公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探亲签注来港者,如证件发生问题,应直接到香港入境事务处办理手续,本公署领事部不予受理); 3、持用台湾旅行证件、在外国定居或在香港工作或居住,尚未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同胞; 4、在外国出生、根据该国法律出生时即具该国国籍并持有该国护照的儿童,其出生时,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任何一方未在该国定居; 5、无证件、持假证件或过期证件来港的中国公民。 一共五种申请条件,LZ请指点您说的符合那条? 点击展开... 加拿大中国大使馆网站明确说明了旅行证的签发范围: http://www.chinaembassycanada.org/chn/lsfw/zghzlxz/t28073.htm 一、旅行证是护照的替代证件,通常颁发给下列几类中国公民: 1.未持有效港澳同胞回乡证,但拟前往大陆的港、澳同胞; 2.未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但拟前往大陆,或需从国外直接前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台湾同胞;或持有台湾当局颁发的旅行证件,但拟前往大陆,或需从国外直接前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台湾同胞; 3.无有效中国证件,需回国的中国公民; 4.在加拿大出生的儿童,其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且未获加拿大(或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者(无枫叶卡); 5.领事官员认为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其他人员; 如果要申请的话,应该属于第1种或第5种。当然使馆有可能不予签发。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sunny6710 说: 1、在外国定居且只持有外国旅行证件(主要是《回美证》、新加坡CI)的中国公民; 2、持用中国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以访客身份来港后,证件遗失、被盗、损坏或过期的中国公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探亲签注来港者,如证件发生问题,应直接到香港入境事务处办理手续,本公署领事部不予受理); 3、持用台湾旅行证件、在外国定居或在香港工作或居住,尚未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同胞; 4、在外国出生、根据该国法律出生时即具该国国籍并持有该国护照的儿童,其出生时,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任何一方未在该国定居; 5、无证件、持假证件或过期证件来港的中国公民。 一共五种申请条件,LZ请指点您说的符合那条? 点击展开... 加拿大中国大使馆网站明确说明了旅行证的签发范围: http://www.chinaembassycanada.org/chn/lsfw/zghzlxz/t28073.htm 一、旅行证是护照的替代证件,通常颁发给下列几类中国公民: 1.未持有效港澳同胞回乡证,但拟前往大陆的港、澳同胞; 2.未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但拟前往大陆,或需从国外直接前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台湾同胞;或持有台湾当局颁发的旅行证件,但拟前往大陆,或需从国外直接前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台湾同胞; 3.无有效中国证件,需回国的中国公民; 4.在加拿大出生的儿童,其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且未获加拿大(或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者(无枫叶卡); 5.领事官员认为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其他人员; 如果要申请的话,应该属于第1种或第5种。当然使馆有可能不予签发。
Elephant 1,759 2011-01-04 #28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Correct 说: 法律依据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 重获中国籍的步骤: 一、用外国护照申请香港签证。 二、以外国人身份抵港,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获得《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向香港入境处出示:1、《户口簿》(显示本人籍贯,即证明本人具有“中国血统”);2、《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护照》(证明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3、《香港居民身份证》(证明本人是“香港居民”)。 四、填妥《更改香港身份证登记事项申请书》,要求香港入境处更改本人香港身份证登记事项(把外国籍更改为中国籍)。 五、填妥《〈登记事项证明书〉申请表》,要求香港入境处出具《登记事项证明书》(证明本人向香港入境处申报的国籍为中国)。 六、向外交部驻港特派员或驻外领事申请《中国旅行证》。 若通常居港满七年,可获得《香港特区护照》和申请《回乡证》。 香港是法制社会,香港入境处必须依法行政。 点击展开... 我真就不知道关大陆人什么事情了,这个解释很明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只不过法律上香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已,否则这几个字不会出现在上面.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Correct 说: 法律依据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 重获中国籍的步骤: 一、用外国护照申请香港签证。 二、以外国人身份抵港,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获得《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向香港入境处出示:1、《户口簿》(显示本人籍贯,即证明本人具有“中国血统”);2、《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护照》(证明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3、《香港居民身份证》(证明本人是“香港居民”)。 四、填妥《更改香港身份证登记事项申请书》,要求香港入境处更改本人香港身份证登记事项(把外国籍更改为中国籍)。 五、填妥《〈登记事项证明书〉申请表》,要求香港入境处出具《登记事项证明书》(证明本人向香港入境处申报的国籍为中国)。 六、向外交部驻港特派员或驻外领事申请《中国旅行证》。 若通常居港满七年,可获得《香港特区护照》和申请《回乡证》。 香港是法制社会,香港入境处必须依法行政。 点击展开... 我真就不知道关大陆人什么事情了,这个解释很明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只不过法律上香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已,否则这几个字不会出现在上面.
F fenggubaby 372 2011-01-04 #29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sunny98 说: correct指的外国旅行证件,就是指加拿大护照,国籍为加拿大,出生地为中国。没有什么加拿大旅行证 点击展开... 您说的太绝对了,CANADA是有除了护照以外的旅行证件的。您可以参见加拿大海关边境服务署的官方连接:http://www.cbsa-asfc.gc.ca/publications/pub/bsf5023-eng.html#a2 当然如果您说的是对的,那您觉得用加拿大护照和香港入境处出具《登记事项证明书》(证明本人向香港入境处申报的国籍为中国)能申请到中国旅行证么?如果能,您觉得胜算有多少?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sunny98 说: correct指的外国旅行证件,就是指加拿大护照,国籍为加拿大,出生地为中国。没有什么加拿大旅行证 点击展开... 您说的太绝对了,CANADA是有除了护照以外的旅行证件的。您可以参见加拿大海关边境服务署的官方连接:http://www.cbsa-asfc.gc.ca/publications/pub/bsf5023-eng.html#a2 当然如果您说的是对的,那您觉得用加拿大护照和香港入境处出具《登记事项证明书》(证明本人向香港入境处申报的国籍为中国)能申请到中国旅行证么?如果能,您觉得胜算有多少?
F fenggubaby 372 2011-01-04 #30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其实楼主的一系列的方法(前5步)只是间接的(通过取得香港入境处出具《登记事项证明书》)证明了---在大陆出生的具有中国血统的中国公民在失去中国国籍后(因取得或自愿加入外国国籍),依然(再次)拥有中国国籍。 但一个国民的国籍通常是由联邦政府(中央政府)来认定的,而不是某一个州府、省府或者是某个特别行政区。就算这个认定在法理上是说得通的,但其法律效力的适用范围也只限于香港。 再者,就算上述前提成立,在大陆的驻外外交机构申请到中国旅行证的可能也微乎其微。 就算申请到《中国旅行证》返回大陆,当你再次处境大陆时,你认为中国边检认能认可你持有的《中国旅行证》并允许你出境么? 一个国家公民的公民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可以在国籍国无限制的居住和出入,而楼主的香港入境处出具《登记事项证明书》连最起码的《中国旅行证》(护照就更别提了)都申请不到,那么这种国籍的再次(依然)拥有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果只是为了在一纸文书上得到什么慰籍,那反倒不如那个已经剪角了的绛红色封皮的护照来得更直接些了!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其实楼主的一系列的方法(前5步)只是间接的(通过取得香港入境处出具《登记事项证明书》)证明了---在大陆出生的具有中国血统的中国公民在失去中国国籍后(因取得或自愿加入外国国籍),依然(再次)拥有中国国籍。 但一个国民的国籍通常是由联邦政府(中央政府)来认定的,而不是某一个州府、省府或者是某个特别行政区。就算这个认定在法理上是说得通的,但其法律效力的适用范围也只限于香港。 再者,就算上述前提成立,在大陆的驻外外交机构申请到中国旅行证的可能也微乎其微。 就算申请到《中国旅行证》返回大陆,当你再次处境大陆时,你认为中国边检认能认可你持有的《中国旅行证》并允许你出境么? 一个国家公民的公民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可以在国籍国无限制的居住和出入,而楼主的香港入境处出具《登记事项证明书》连最起码的《中国旅行证》(护照就更别提了)都申请不到,那么这种国籍的再次(依然)拥有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果只是为了在一纸文书上得到什么慰籍,那反倒不如那个已经剪角了的绛红色封皮的护照来得更直接些了!
C Correct 333 2011-01-04 #31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关于sunny6710提出的疑虑: 加拿大政府依照加拿大法律签发《加拿大护照》给某位加拿大公民,不妨碍中国政府依照中国法律把同一个人视为中国公民并不承认其加拿大国籍和不允许其持加拿大护照进出中国――这体现了国家主权,完整表达了中国政府“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立场。 任何法治国家都会无条件地签发护照给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但中国政府有一个错误的想法,认为必须通过禁止同时持有中外两国护照才能圆满体现其“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立场。为此,中国政府通过签发《中国旅行证》来避免签发《中国护照》给声称具有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即避免外国护照持有人同时持有《中国护照》。基于这个理由签发的《中国旅行证》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旧式思维怪胎。 通过我所介绍的方法,这个人身处香港时是“在外国定居且只持有外国旅行证件的中国公民”,符合向外交部驻港特派员申请《中国旅行证》的条件;这个人身处海外时是“无有效中国证件,需回国的中国公民”,也是“领事官员认为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其他人员”,符合向外交部驻外领事申请《中国旅行证》的条件。 关于李先生提出的疑虑: 《中国国籍法》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这个人是被中国政府依照中国法律视为中国公民的,不是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并被批准的,故不适用“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的规定。就像你我第一次出国前是天然的中国公民,无需“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即有资格申请《中国护照》;这个人也是天然的中国公民,有资格申请中国籍旅行证件。 关于持《中国旅行证》出境的一些题外话: 谢谢sunny98所作的有关出境证件的正确解释。有一些补充和纠正:经申请,定居境外的中国公民(无论持《中国护照》还是持《中国旅行证》),都有机会被批准回内地定居。定居者应把境外永久居留证明和境外当局签发的旅行证件交由公安部门收存,继续持有原中国旅行证件,取得户口和身份证。即使在内地定居,此类《中国旅行证》持有人无法改持《中国护照》是因其具有外国国籍,这与户口和身份证并无关系。 关于我的想法: 今天的北京当局不让取得了外国国籍的大陆人和台湾人继续作中国公民,并不表示将来的中国政府不承认这类人具有中国国籍。当中国改朝换代或《国籍法》发生重大修改时,很可能新的《国籍法》会有一句:“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或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对曾经丧失国籍的前中国公民来说,能取得和保存一份丧失中国籍以后获发的“中国籍证明文件”的话,就为自己和子孙后代现在或将来能作中国人留下多一点机会。 因为身份不适用,我不曾用这里介绍的方法主张过自己的中国国籍。在我的鼓励下,“英华论坛”里有人正在尝试。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正当程序无法取得《中国旅行证》,可能不是因为我介绍的方法有问题,更可能是因为法律没有获得尊重。我完全明白中国从奴隶制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进步将经历无数痛苦和挫折,我还相信,当“围观”演变为“围攻”时,一切反动势力都是不堪一击的。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关于sunny6710提出的疑虑: 加拿大政府依照加拿大法律签发《加拿大护照》给某位加拿大公民,不妨碍中国政府依照中国法律把同一个人视为中国公民并不承认其加拿大国籍和不允许其持加拿大护照进出中国――这体现了国家主权,完整表达了中国政府“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立场。 任何法治国家都会无条件地签发护照给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但中国政府有一个错误的想法,认为必须通过禁止同时持有中外两国护照才能圆满体现其“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立场。为此,中国政府通过签发《中国旅行证》来避免签发《中国护照》给声称具有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即避免外国护照持有人同时持有《中国护照》。基于这个理由签发的《中国旅行证》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旧式思维怪胎。 通过我所介绍的方法,这个人身处香港时是“在外国定居且只持有外国旅行证件的中国公民”,符合向外交部驻港特派员申请《中国旅行证》的条件;这个人身处海外时是“无有效中国证件,需回国的中国公民”,也是“领事官员认为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其他人员”,符合向外交部驻外领事申请《中国旅行证》的条件。 关于李先生提出的疑虑: 《中国国籍法》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这个人是被中国政府依照中国法律视为中国公民的,不是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并被批准的,故不适用“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的规定。就像你我第一次出国前是天然的中国公民,无需“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即有资格申请《中国护照》;这个人也是天然的中国公民,有资格申请中国籍旅行证件。 关于持《中国旅行证》出境的一些题外话: 谢谢sunny98所作的有关出境证件的正确解释。有一些补充和纠正:经申请,定居境外的中国公民(无论持《中国护照》还是持《中国旅行证》),都有机会被批准回内地定居。定居者应把境外永久居留证明和境外当局签发的旅行证件交由公安部门收存,继续持有原中国旅行证件,取得户口和身份证。即使在内地定居,此类《中国旅行证》持有人无法改持《中国护照》是因其具有外国国籍,这与户口和身份证并无关系。 关于我的想法: 今天的北京当局不让取得了外国国籍的大陆人和台湾人继续作中国公民,并不表示将来的中国政府不承认这类人具有中国国籍。当中国改朝换代或《国籍法》发生重大修改时,很可能新的《国籍法》会有一句:“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或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对曾经丧失国籍的前中国公民来说,能取得和保存一份丧失中国籍以后获发的“中国籍证明文件”的话,就为自己和子孙后代现在或将来能作中国人留下多一点机会。 因为身份不适用,我不曾用这里介绍的方法主张过自己的中国国籍。在我的鼓励下,“英华论坛”里有人正在尝试。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正当程序无法取得《中国旅行证》,可能不是因为我介绍的方法有问题,更可能是因为法律没有获得尊重。我完全明白中国从奴隶制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进步将经历无数痛苦和挫折,我还相信,当“围观”演变为“围攻”时,一切反动势力都是不堪一击的。
F fenggubaby 372 2011-01-04 #32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加拿大政府依照加拿大法律签发《加拿大护照》给某位加拿大公民,不妨碍中国政府依照中国法律把同一个人视为中国公民并不承认其加拿大国籍和不允许其持加拿大护照进出中国这体现了国家主权,完整表达了中国政府“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立场。" 你的信息有误---中加政府、中美政府都有两国间的双边协定:入籍后当你持加拿大或美国护照进入大陆时,中加、中美政府都视你为加拿大、美国人。入籍后依然用中国护照进入大陆,两国都视你为中国人。 别的不说了,信息、逻辑、条理都很......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加拿大政府依照加拿大法律签发《加拿大护照》给某位加拿大公民,不妨碍中国政府依照中国法律把同一个人视为中国公民并不承认其加拿大国籍和不允许其持加拿大护照进出中国这体现了国家主权,完整表达了中国政府“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立场。" 你的信息有误---中加政府、中美政府都有两国间的双边协定:入籍后当你持加拿大或美国护照进入大陆时,中加、中美政府都视你为加拿大、美国人。入籍后依然用中国护照进入大陆,两国都视你为中国人。 别的不说了,信息、逻辑、条理都很......
C Correct 333 2011-01-04 #33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是的,你有机会通过成为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而被中国政府(含港澳特区政府)视为中国公民。即使你稍后就不再是香港居民并离开香港,无论你身在何处,你将仍是中国公民。因为依照中国法律,中国国籍的丧失只有两种情况: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谢谢关注! Elephant 说: 我真就不知道关大陆人什么事情了,这个解释很明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只不过法律上香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已,否则这几个字不会出现在上面. 点击展开...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是的,你有机会通过成为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而被中国政府(含港澳特区政府)视为中国公民。即使你稍后就不再是香港居民并离开香港,无论你身在何处,你将仍是中国公民。因为依照中国法律,中国国籍的丧失只有两种情况: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谢谢关注! Elephant 说: 我真就不知道关大陆人什么事情了,这个解释很明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只不过法律上香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已,否则这几个字不会出现在上面. 点击展开...
J jgcl 775 2011-01-04 #34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其实核心就是想办法成为香港居民,然后拿回乡证进入大陆.那用得着这么麻烦,花上几百万港币在香港买个物业就能有身份了.得了身份之后把物业卖掉顺便赚他一笔,那就一了百了,再也不用愁了.如果没钱的话,旁门左道的方法多的是.不过请记住,天下间是没有免费的午餐的.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其实核心就是想办法成为香港居民,然后拿回乡证进入大陆.那用得着这么麻烦,花上几百万港币在香港买个物业就能有身份了.得了身份之后把物业卖掉顺便赚他一笔,那就一了百了,再也不用愁了.如果没钱的话,旁门左道的方法多的是.不过请记住,天下间是没有免费的午餐的.
C Correct 333 2011-01-04 #35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你完全理解错了。 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的“美方照会”部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领事协定》的第十二条“关于旅行方便”部分。 谢谢关注! fenggubaby 说: 你的信息有误---中加政府、中美政府都有两国间的双边协定:入籍后当你持加拿大或美国护照进入大陆时,中加、中美政府都视你为加拿大、美国人。入籍后依然用中国护照进入大陆,两国都视你为中国人。 别的不说了,信息、逻辑、条理都很...... 点击展开...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你完全理解错了。 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的“美方照会”部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领事协定》的第十二条“关于旅行方便”部分。 谢谢关注! fenggubaby 说: 你的信息有误---中加政府、中美政府都有两国间的双边协定:入籍后当你持加拿大或美国护照进入大陆时,中加、中美政府都视你为加拿大、美国人。入籍后依然用中国护照进入大陆,两国都视你为中国人。 别的不说了,信息、逻辑、条理都很...... 点击展开...
M MTM 16 2011-01-04 #36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楼主的方法本身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你在“英华论坛”的同一个帖子里已经有网友从港府那里得到了不可能更改国籍的明确答复(见下面的连接)。不明白楼主为什么还这么强烈的建议大家进行尝试? http://lkcn.net/bbs/index.php?showtopic=278277&pid=2066017&mode=threaded&start=#entry2066017 “今天去入境事务署咨询....得到答复如下 申请国籍变更只适合有外籍护照的中国籍人士, 变更中国籍为外国籍,从而可以在香港享受本人所在国的领事保护,不适用外国籍变更为中国籍. 外国籍转为中国籍只可以通过申请恢复国籍.这样一来必须取消原有外国国籍来恢复中国国籍” Correct 说: 法律依据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 重获中国籍的步骤: 一、用外国护照申请香港签证。 二、以外国人身份抵港,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获得《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向香港入境处出示:1、《户口簿》(显示本人籍贯,即证明本人具有“中国血统”);2、《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护照》(证明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3、《香港居民身份证》(证明本人是“香港居民”)。 四、填妥《更改香港身份证登记事项申请书》,要求香港入境处更改本人香港身份证登记事项(把外国籍更改为中国籍)。 五、填妥《〈登记事项证明书〉申请表》,要求香港入境处出具《登记事项证明书》(证明本人向香港入境处申报的国籍为中国)。 六、向外交部驻港特派员或驻外领事申请《中国旅行证》。 若通常居港满七年,可获得《香港特区护照》和申请《回乡证》。 香港是法制社会,香港入境处必须依法行政。 点击展开...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楼主的方法本身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你在“英华论坛”的同一个帖子里已经有网友从港府那里得到了不可能更改国籍的明确答复(见下面的连接)。不明白楼主为什么还这么强烈的建议大家进行尝试? http://lkcn.net/bbs/index.php?showtopic=278277&pid=2066017&mode=threaded&start=#entry2066017 “今天去入境事务署咨询....得到答复如下 申请国籍变更只适合有外籍护照的中国籍人士, 变更中国籍为外国籍,从而可以在香港享受本人所在国的领事保护,不适用外国籍变更为中国籍. 外国籍转为中国籍只可以通过申请恢复国籍.这样一来必须取消原有外国国籍来恢复中国国籍” Correct 说: 法律依据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 重获中国籍的步骤: 一、用外国护照申请香港签证。 二、以外国人身份抵港,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获得《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向香港入境处出示:1、《户口簿》(显示本人籍贯,即证明本人具有“中国血统”);2、《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护照》(证明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3、《香港居民身份证》(证明本人是“香港居民”)。 四、填妥《更改香港身份证登记事项申请书》,要求香港入境处更改本人香港身份证登记事项(把外国籍更改为中国籍)。 五、填妥《〈登记事项证明书〉申请表》,要求香港入境处出具《登记事项证明书》(证明本人向香港入境处申报的国籍为中国)。 六、向外交部驻港特派员或驻外领事申请《中国旅行证》。 若通常居港满七年,可获得《香港特区护照》和申请《回乡证》。 香港是法制社会,香港入境处必须依法行政。 点击展开...
F fenggubaby 372 2011-01-04 #37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Correct 说: 你完全理解错了。 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的“美方照会”部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领事协定》的第十二条“关于旅行方便”部分。 谢谢关注! 点击展开... 抱歉,虽说我的英文不好,但中文我还是看得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领事协定》 第十二条 关于旅行方便 一、缔约双方同意给予自称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拿大国籍的人在两国间旅行以便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双重国籍。上述人员的出境手续和证件按照其通常居住国的法律办理。入境手续和证件应按照前往国的法律办理。 二、如果司法和行政程序妨碍派遣国国民在其签证和证件有效期内离开接受国,该国民不应失去派遣国领事的会见和保护权。应准许该国民离开接受国,除接受国法律规定的出境证件外,无需取得接受国其他证件。 三、凡持有派遣国有效旅行证件进入接受国的派遣国国民,于签证或合法免签证入境赋予其该身份的有效期限内,将被接受国有关当局视为派遣国国民,以保证其得到派遣国领事的会见和保护。 您的解读------"加拿大政府依照加拿大法律签发《加拿大护照》给某位加拿大公民,不妨碍中国政府依照中国法律把同一个人视为中国公民并不承认其加拿大国籍和不允许其持加拿大护照进出中国这体现了国家主权,完整表达了中国政府“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立场。" 我的解读------中加政府、中美政府都有两国间的双边协定:入籍后当你持加拿大或美国护照进入大陆时,中加、中美政府都视你为加拿大、美国人。入籍后依然用中国护照进入大陆,两国都视你为中国人。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Correct 说: 你完全理解错了。 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的“美方照会”部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领事协定》的第十二条“关于旅行方便”部分。 谢谢关注! 点击展开... 抱歉,虽说我的英文不好,但中文我还是看得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领事协定》 第十二条 关于旅行方便 一、缔约双方同意给予自称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拿大国籍的人在两国间旅行以便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双重国籍。上述人员的出境手续和证件按照其通常居住国的法律办理。入境手续和证件应按照前往国的法律办理。 二、如果司法和行政程序妨碍派遣国国民在其签证和证件有效期内离开接受国,该国民不应失去派遣国领事的会见和保护权。应准许该国民离开接受国,除接受国法律规定的出境证件外,无需取得接受国其他证件。 三、凡持有派遣国有效旅行证件进入接受国的派遣国国民,于签证或合法免签证入境赋予其该身份的有效期限内,将被接受国有关当局视为派遣国国民,以保证其得到派遣国领事的会见和保护。 您的解读------"加拿大政府依照加拿大法律签发《加拿大护照》给某位加拿大公民,不妨碍中国政府依照中国法律把同一个人视为中国公民并不承认其加拿大国籍和不允许其持加拿大护照进出中国这体现了国家主权,完整表达了中国政府“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立场。" 我的解读------中加政府、中美政府都有两国间的双边协定:入籍后当你持加拿大或美国护照进入大陆时,中加、中美政府都视你为加拿大、美国人。入籍后依然用中国护照进入大陆,两国都视你为中国人。
C Correct 333 2011-01-04 #38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那位网友没有按我的指示做,我正在期待他按我的指示去做。你为什么不转贴我给他的详细指示呢? 谢谢关注! MTM 说: 楼主的方法本身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你在“英华论坛”的同一个帖子里已经有网友从港府那里得到了不可能更改国籍的明确答复(见下面的连接)。不明白楼主为什么还这么强烈的建议大家进行尝试? http://lkcn.net/bbs/index.php?showtopic=278277&pid=2066017&mode=threaded&start=#entry2066017 “今天去入境事务署咨询....得到答复如下 申请国籍变更只适合有外籍护照的中国籍人士, 变更中国籍为外国籍,从而可以在香港享受本人所在国的领事保护,不适用外国籍变更为中国籍. 外国籍转为中国籍只可以通过申请恢复国籍.这样一来必须取消原有外国国籍来恢复中国国籍” 点击展开...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那位网友没有按我的指示做,我正在期待他按我的指示去做。你为什么不转贴我给他的详细指示呢? 谢谢关注! MTM 说: 楼主的方法本身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你在“英华论坛”的同一个帖子里已经有网友从港府那里得到了不可能更改国籍的明确答复(见下面的连接)。不明白楼主为什么还这么强烈的建议大家进行尝试? http://lkcn.net/bbs/index.php?showtopic=278277&pid=2066017&mode=threaded&start=#entry2066017 “今天去入境事务署咨询....得到答复如下 申请国籍变更只适合有外籍护照的中国籍人士, 变更中国籍为外国籍,从而可以在香港享受本人所在国的领事保护,不适用外国籍变更为中国籍. 外国籍转为中国籍只可以通过申请恢复国籍.这样一来必须取消原有外国国籍来恢复中国国籍” 点击展开...
C Correct 333 2011-01-04 #39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入籍后依然用中国护照进入大陆,两国都视你为中国人。”的说法是错的。 取得加拿大国籍的原中国公民被中加两国都视为加拿大公民,这个人不能自称是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拿大国籍的人。 有资格自称“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拿大国籍的人”是那些定居中国的中国公民在加拿大短期逗留时所生的子女,以及取得了加拿大国籍的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这些人被两国政府都视为本国公民。 相信我的以上解释有助于你的理解。 谢谢关注! fenggubaby 说: 我的解读------中加政府、中美政府都有两国间的双边协定:入籍后当你持加拿大或美国护照进入大陆时,中加、中美政府都视你为加拿大、美国人。入籍后依然用中国护照进入大陆,两国都视你为中国人。 点击展开... 最后编辑: 2011-01-04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入籍后依然用中国护照进入大陆,两国都视你为中国人。”的说法是错的。 取得加拿大国籍的原中国公民被中加两国都视为加拿大公民,这个人不能自称是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拿大国籍的人。 有资格自称“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加拿大国籍的人”是那些定居中国的中国公民在加拿大短期逗留时所生的子女,以及取得了加拿大国籍的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这些人被两国政府都视为本国公民。 相信我的以上解释有助于你的理解。 谢谢关注! fenggubaby 说: 我的解读------中加政府、中美政府都有两国间的双边协定:入籍后当你持加拿大或美国护照进入大陆时,中加、中美政府都视你为加拿大、美国人。入籍后依然用中国护照进入大陆,两国都视你为中国人。 点击展开...
M MTM 16 2011-01-04 #40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Correct 说: 那位网友没有按我的指示做,我正在期待他按我的指示去做。你为什么不转贴我给他的详细指示呢? 谢谢关注! 点击展开... 哈哈~~~连“指示”这样的明显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汇都搬出来了! 那您认为,如果遵照您的“指示”去办会得到什么不一样的结论么? 不知道您本人是否亲自尝试了您的方法呢?但无论如何都期待您的好消息~~~
回复: 大陆人获得外籍后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即重获中国籍 Correct 说: 那位网友没有按我的指示做,我正在期待他按我的指示去做。你为什么不转贴我给他的详细指示呢? 谢谢关注! 点击展开... 哈哈~~~连“指示”这样的明显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汇都搬出来了! 那您认为,如果遵照您的“指示”去办会得到什么不一样的结论么? 不知道您本人是否亲自尝试了您的方法呢?但无论如何都期待您的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