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应该算是好消息了关于OB442
申请人的资料备齐就是一个标志,至于使馆怎样和何时处理申请人是控制不了的。极端点说,使馆收到资料一直不处理,这总不能认为是申请人的问题吧;更极端点,港币进了口袋也不能认为是安全的,美元跌了怎办?总不能把港币转成加币才行吧。所以用资料齐备作为“申请人责任完成”是合理的
以上观点不仅仅是自我安慰(虽然有点这个意思
)。跟重要的是以后在官司中辩论的依据。
这个看你站在哪个角度看。今天区交行问了一下说是汇票解付需要30-35天,所以比较纠结的一点是解付前的状态可能是FINAL吗?钱没进他们的口袋呢。。。
申请人的资料备齐就是一个标志,至于使馆怎样和何时处理申请人是控制不了的。极端点说,使馆收到资料一直不处理,这总不能认为是申请人的问题吧;更极端点,港币进了口袋也不能认为是安全的,美元跌了怎办?总不能把港币转成加币才行吧。所以用资料齐备作为“申请人责任完成”是合理的
以上观点不仅仅是自我安慰(虽然有点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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