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眼目击:父母将幼儿锁车中购物,被警察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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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是有规定的,个人认为, 属于政府的手伸的太长,
后者有没有, 我不知道,

我的信念是, 最了解关心疼爱子女的, 是父母, 别人没有权利干涉,
你的信念错的离谱,你自己去网上搜搜父母虐待孩子的新闻,比比皆是,更不用说那些把孩子扔在滚烫的车里还抱怨别人管闲事儿的人,也属于虐童者,等着他们的只有牢房。

记者昨日从中山市石岐区公安分局了解到,发生在前日上午的虐打儿童致死案件的调查工作已有新进展,根据10岁死亡儿童罗仔(化名)的父母交代,从6月1日晚7时到6月2日上午8时30分,他们不但多次用衣架抽打罗仔,更曾捆绑他的双手双脚将他悬吊在卫生间内超过8小时之久,直到母亲发现儿子已经没有了呼吸才将他放下来,其间虽然罗仔多次请求把他放下,母亲均没有同意。
  目前,警方已对死亡儿童的母亲李某进行刑事拘留,父亲罗某则取保候审,由于案件属虐待未成年人之死的重大案情,为了更好地确认儿童死因,中山市警方已经邀请省一级的法医鉴定专家对儿童死因进行鉴定,不日将会向社会公布鉴定结果。
  母亲施暴:
  长时间把儿子吊在卫生间
  记者昨日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罗仔父母已经交代了详细的发案过程。据其父母交代,他们从6月1日晚7时开始到6月2日上午8时30分发现罗仔没有呼吸的13个小时内,一直用衣架抽打儿子,并连续四次将他悬吊在卫生间内,其中最长的一次由6月2日凌晨4时至8时30分,悬吊了4个半小时,加上之前断断续续悬吊三次的4个多小时,罗仔被悬吊在卫生间内超过8小时。
  其间,罗仔没有进过食,只是喝过一次水,整个过程中,虽然罗仔和他父亲多次请求母亲把他放下来,可是母亲均没有同意,直到发现儿子没有呼吸才将他放下,可是已经无力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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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纪念一个叫“苏丽”的小女孩

1991年1月18日,《人民公共安全专家报》二版有一篇令人咋舌的消息:

1990年12月10日下午,(青海省)西宁市兴海路兴西居委90号3岁的幼女苏丽因抓吃鸡食,

被她母亲用针和膨体纱线将嘴缝住,并罚跪搓板长达1小时之久……

时隔两年,1993年3月10日凌晨1时许,小苏丽突然在其家中死亡……
  
1993年3月2日中午,瘦骨嶙峋的苏丽躲在屋角的旮旯里

,羡慕地看着比她大一岁的哥哥躺在妈妈怀中撒娇。

“妈,咱们好久没吃红烧肉了,啥时候再吃呀?”

白胖胖的苏超噘起红润的嘴唇同是妈妈燕志云的亲生骨肉

,但他从出生那天起就一直被视为家里的“小皇帝”。

“好儿子,走,买肉去,下午妈妈就给你做红烧肉吃。”

燕志云说完在苏超胖乎乎的脸蛋上亲了一日,然后看也不看蹲在角落里的小苏丽,

领着儿子锁上门走了。

丽丽踮着脚,从大门上的小洞里看着妈妈和哥哥那亲热的样子,

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她就在门上的小洞里向外看着

,当她看见邻居冶阿姨走来,赶紧以哀求的口气朝外喊:“冶阿姨,丽丽饿。”

  冶阿姨看了看门上挂着的铁锁,俯下身子,

从门上的小洞里望着丽丽血泪斑斑的小脸,一阵酸楚涌上心头。

她叹了口气,询问道:“丽丽,妈妈又打你了?”丽丽轻轻地点了点头。

冶阿姨的眼睛潮湿了,赶紧转身向家中走去。

  丽丽听到冶阿姨远去的脚步声,立刻跑到后窗户前,

双手握着横在窗框上的钢筋,踮着小脚期待着。

不一会儿,冶阿姨将一个馒头从窗户里递进去,丽丽几口就把馒头吞下了肚。

冶阿姨望着那狼吞虎咽的样子,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心痛地把手伸进窗户,在丽丽的头上抚摸着……







  燕志云和苏超拎着肉回来了。丽丽看着哥哥手中的雪糕,​

听着他津津有味的吸吮声,她舔了舔嘴唇,不由得直咽口水。​

“滚一边去!”他*的一个巴掌扇到她脸上。看着妈妈脸上凶狠的样子,​

丽丽退缩到属于她的那个角落,蹲下去低了头,委屈的泪水又滚出了眼眶。​

  燕志云精选了一些瘦肉,把肥肉放进锅里熬油。​

阵阵扑鼻的肉香、油香袭来,饥饿的丽丽一个劲地咽着口水。​

5岁半了,她从来没吃饱过肚子。​

  借妈妈出去上厕所的机会,丽丽再也经不住那香味的诱惑。​

她怯生生地一步一步挪到炉子边,贪婪地吸吮着扑鼻的热气,​

然后小心地用勺捞起一块肉渣,用颤巍巍的小手举到嘴边,轻轻地吹了吹,​

迫不及待地送进了嘴里,好香啊!她舔舔嘴唇,又捞起一块大一点的肉渣……​

“死丫头,馋死你了。”妈的声音像炸雷在她头顶响过,​

送到嘴边的肉渣和勺子被打落地上。燕志云一把揪起女儿的头发,​

用力将丽丽的头向墙上撞去对丽丽来讲,这是常事了,​

长期的经验告诉她假如哭出声音来,妈妈会打得更凶。​

她强忍着剧痛,流着眼泪,任凭妈妈肆虐。​

气喘吁吁的燕志云将女儿残酷地折磨了一阵后,仍觉得不解气。​

她一下子看到正在沸腾的油锅,再一次揪住丽丽的头发,​

一翻手腕,使丽丽头朝天,然后拽过一块抹布,围在丽丽的胸前,​

用大腿夹住丽丽的身体,一只手捏开丽丽的嘴,​

一只手舀起一勺滚烫的大油,向丽丽的嘴里灌去……​

“吱啦”丽丽的嘴边升起一股白烟。​

  “哇”很少发出哭声的丽丽一下子迸出了撕心裂肺的凄惨哭声。​

丧心病狂的燕志云将女儿的嘴捏得紧了,​

从丽丽嘴角流出的油水、血水染红了她肥大的手掌,​

一滴滴掉在地上,丽丽拼命地在母亲腿间挣扎……​





  当晚,在妈妈和哥哥吃饭时,丽丽和往常一样端着自己的小碗挪到母亲身边,​

从那焦黑的小嘴里艰难地挤出低低的声音:“好妈妈,丽丽要吃饭。”​

燕志云没等女儿把话说完,就冲她厉声嚷道:“今天没你的饭,看你以后再嘴馋。”​

说完看也不看丽丽一眼,开始大口大口地嚼肉。​

丽丽无奈,一步一步地又挪到墙角,蹲在地上,​

用脏兮兮的小手轻轻地抚摸着疼痛难忍的嘴唇和下巴,​

眼泪“吧哒、吧哒”地滚落下来……​

第二天、第三天……第七天,丽丽都很少吃东西。​

9日下午,她一连拉了五六次肚子。燕志云不仅没带丽丽去医院看病,​

反而揪拧丽丽的耳朵,痛斥道:“死丫头,该死啦,一天拉那么多。”​

说完,顺手抄起一根竹棍朝丽丽的臀部、腿部狠狠地抽打……​

  晚上,遍体鳞伤的丽丽被阵阵的疼痛折磨得坐卧不宁。​

无尽的痛苦使她泪流成河:爸爸2月份就到山东打工赚钱去了。​

其实就是爸爸在家里,丽丽也同样摆脱不了遭毒打和忍受饥饿,​

爸爸下手有时比妈妈还狠呢。丽丽最盼望居委会张奶奶来她家,​

每次张奶奶来都先给她东西吃,然后还要关心地问这问那,​

就像妈妈对哥哥那样好。但她不敢和张奶奶说话,​

妈妈凶狠的目光无时不瞪着自己,​

她只能含泪用感激的目光看着张奶奶慈祥的面孔。​

  丽丽感到口渴难忍,便以乞求的声音对妈妈说:​

“好妈妈,丽丽渴,丽丽想喝水。”​

  正在看电视的燕志云不耐烦地骂道;“你的麻烦事真多。”​

边说边将半杯水递给丽丽。丽丽只喝了两口,因嘴角和腿上的疼痛袭来,​

她不得不放下了手中的杯子。​

“啪”一记耳光又甩在她脸上:“死丫头,尽折腾老娘。”​

  丽丽捂着脸倒在床上,含着眼泪悄悄地睡了。​





10日凌晨1时左右,她蹲在痰盂上撒尿,​

突然“咣当”一声,丽丽的一句“妈妈”还没喊完,​

便永远倒在了地上: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似乎还想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她的嘴巴也张得大大的,好像还有很多话要讲。​

但是,她的眼腈再也看不见了,她的嘴巴再也不会说什么了。
  
可怜的小丽丽死了。​

燕志云为躲避人们的指责,赶紧扒下尸体上的破烂衣裤,​

匆匆套上丽丽生前最想穿而从未穿过的新衣裤,​

但是,她残害、虐待女儿的罪恶是无法掩盖的。​

   当验尸的公共安全专家人员解开丽丽的衣裤时,​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5岁多的孩子身高不足95厘米,​

一道道肋骨似乎要将那层薄薄的肉皮顶破,​

屁股上的两块骨头高耸着,黄稀的头发被揪拽得长短不一;​

丽丽的身上除了脚掌外,再也找不出一块没有伤痕的地方,​

有的地方甚至溃烂流着脓水;她的嘴唇和下巴被烫得翻了皮,​

手脚指甲因严重瘀血变得乌黑,就连孩子的外****也是伤痕累累。​

在丽丽家,​

公共安全专家人员还从衣柜下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丽丽生前铺过的一张绒线小毯子,​

上面留有斑斑血迹谁能相信这些“杰作”竟出自丽丽的亲生母亲燕志云之手?​

“罪孽呀!简直是罪孽!”​

西宁市兴海路兴西居委会的治保调解主任张育英​

(即前面提到的张奶奶)看到这一幕,禁不住落下了眼泪。​

她不禁联想起两年前丽丽被缝嘴的那幕情景:​

   那是1990年12月10日晚,邻居少女马秀青到燕志云家去借电路保险丝​

,她一进门发现丽丽跪在搓衣板上,燕志云极力用身体遮挡她的视线。​

马秀青早就耳闻目睹过燕志云虐待小女儿的行径,​

今天燕的反常行动引起她的怀疑,她猛地推开燕志云;​

一下子惊得目瞪口呆:年仅3岁的丽丽嘴上被膨体纱线缝了4针,​

黄色的线被鲜血染红,打了结的线头还长长地垂挂在嘴边,​

丽丽的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将前胸都浸透了……​

   “你,你这是干什么?”17岁的少女马秀青心惊肉跳,​

不忍再看下去,说话时连呼吸都变得急促了。​

   “这个死丫头,背着我吃鸡食,你说那东西多脏。​

我缝住她的嘴,看她以后还敢不敢偷吃。”​

燕志云不屑一顾地说着,“你不要告诉别人,我马上就把线拆了。”​

说完,燕志云抓起打结的线头,用力将线抽出,只见丽丽的嘴唇血流不止……​

   这残酷的一幕惨不忍睹,马秀青扭身跑回家中,​

趴在床上大哭起来。马家人一问原由,又惊讶又气愤,​

立即向街道居委会反映了这一情况。​





   居委会的张育英等人赶到燕志云家,只见身体瘦弱的丽丽神情萎顿​

,脖子上两处被掐得瘀血,鼻梁与脸颊上有四处青紫痕迹,​

上下嘴唇有4个明显的点状瘀血斑。更使人伤心的是,​

数九寒天丽丽穿的是破烂不堪的单衣裤,脚上穿的是凉鞋。​

当张奶奶脱下她的凉鞋,发现丽丽的双脚冻得红肿,​

脏兮兮的袜子被脓血粘在脚上,怎么也脱不下来……​

燕志云因3岁的女儿偷吃鸡食而缝住女儿的嘴,这恶行一时轰动了青海高原,​

《人民公共安全专家报》、《青海日报》、《西宁晚报》都作了报道。​

人们纷纷谴责燕志云。按理说,她应该有所醒悟,有所收敛,​

谁知两年多来,她仍然惨绝人寰地虐待女儿,甚至更加变本加厉。​

   街坊们不止一次劝阻过燕志云虐待女儿的恶行;​

居委会的干部们快把她家的门坎都踏平了,好话赖话也说尽了,​

但一切仍是徒劳。可怜的小丽丽最终惨死在她的手下。
  
读到这里,读者不禁要气愤地问:​

燕志云究竟是个什么人,她为什么要接二连三地虐待、折磨自己的亲生女儿呢?​

   燕志云今年32岁,原是青海省西宁市民族鞋帽厂的合同工,​

丽丽是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偷生的。为了逃避单位给她的处分,​

丽丽刚生下来,就把丽丽交给刚生孩子的弟媳喂养。​

40天后,她在西宁市南川地区找了个保姆,把丽丽送到了保姆家中。​

但是,纸包不住火,一年以后单位了解到这一情况,将她辞退。​

从此她便整天呆在家中,丽丽也从保姆那儿回到了她身边。​

   燕志云丢了工作,就拿丽丽出气。当时丽丽还不到两岁,​

生理上还没有形成自理大小便的能力,经常在床上和裤子里拉屎拉尿。​

就因为这,燕志云无情地毒打女儿,并狠狠地捏掐丽丽的****,​

不掐出血来绝不松手……渐渐地,时时抱着恐惧心理的丽丽大小便失禁了,​

有时燕志云对她大吼一声,她都会吓得拉一裤子屎。​

   假如燕志云对女儿进行耐心的教育和诱导,再辅以必要的治疗,​

大小便失禁的病是完全可以治愈的。但是,作为母亲的燕志云却对女儿不停地毒打,​

并且对丽丽限食、限水。燕志云规定丽丽吃饭时必须自己手捧小碗,​

到她面前说“好妈妈,丽丽要吃饭”后,才给她盛饭,​

否则不给吃饭。假如丽丽因“不听大人的话”而惹“大人生气”,​

则要受罚,这一天她任何东西都吃不到。​

丽丽每天只吃两个拳头大小的馒头或两小半碗面条,​

常常被饥饿折磨。有一次她在玩耍时碰见冶阿姨,​

便对她说:“阿姨,我饿。”冶阿姨看她那可怜的样子,​

从自己家中拿了馒头给她,她刚咬了两口,就被燕志云发现,​

燕一把夺过馒头,扔到地上,用脚踩碎后,又一脚将丽丽踢倒,​

还把冶阿姨骂了个狗血喷头。​

从此,燕志云不再让女儿走出家门一步。​





   因为饥饿,丽丽不止一次跪在妈妈面前乞求:​

好妈妈,给丽丽吃饭,丽丽饿,丽丽以后再也不尿裤裤了,​

丽丽今后一定改。但是,她的乞求换来的却是白眼;​

因为饥饿,她偷吃馍馍被燕志云发现后,用小锤砸她的手指和脚趾;​

因为饥饿,她抓吃鸡食被缝嘴;因为饥饿,她偷吃油渣被灌热油……​

狠心的燕志云宁可将好端端的白米饭喂鸡,也不给丽丽吃。​

两岁开始,丽丽的衣裤都是自己洗。​

冬天,她的小手被冻得像个小胡萝卜,​

而且裂开的伤口时常流脓淌血。就这样,她的小手还常常要遭母亲的毒打。​

有一次,她去倒痰盂,不小心在公用厕所的冰碴上跌倒。​

好心的街坊扶起她,送回家中。丽丽随即遭到一根竹条的无情抽打。​

小丽丽身上的伤痕新的摞旧的,从未好过。严冬来临,丽丽除了遭毒打,​

受饥饿外,还要忍受寒冷的侵袭。青海高原的冬季是严寒而漫长的,​

平均气温在-10℃左右。丽丽家的3间屋子里,南面的两间都架着煤球炉子,​

但这两间属于爸爸妈妈和哥哥,他们都嫌她“臭”,​

不让她进那两间屋子,丽丽只好一个人蜷缩在阴面又冷又潮的小北屋里,​

身上盖的是一床薄薄的婴儿被。​

   当妈的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当爹的也同样。​

丽丽的爸爸忙于在外赚钱,一有闲暇只顾和儿子亲热,​

给予丽丽只有无情的斥责和殴打。​

去年的一天,丽丽在厕所里蹲得时间长了一些,他就冲进厕所,​

将女儿连踢带打拖回了家中。燕志云缝了丽丽的嘴遭人谴责时,​

夫妇俩好像没当一回事。​

   在采访中,我们还为燕志云这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法盲感到悲哀:​

当别人一再劝阻她不要虐待孩子时,​

她拿出泼妇骂街的本领嚷嚷道:​

“我自己的孩子,我愿怎么打就怎么打,你们管不着!”

进了收审所,她对自己的罪行毫无悔过之意,​

认为这一切都是“该死的丽丽”给她找的麻烦,​

她甚至不解:打自己的孩子算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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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离异妈妈虐待孩子成狂
文/奇奇妈​

今天一早,对着电脑,我都不知道该敲点什么,不知道是心还是胃一直很难受,也不是简单的痛,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那种感觉,如果非要用一个词语来表达,那就可以用纠结痛吧。

昨天晚上,那个孩子凄惨的哭喊声一直在我耳边盘旋,“妈妈,我要回家……”、“妈妈……求求你了,让我回家吧……”、“妈妈……”、“妈妈……”,孩子一直在半夜漆黑的楼道里哭着、叫着。

当我刚刚迷瞪睡过去的时候,忽然被孩子的哭叫声吵醒,身为母亲的人听到这样的哭声第一反应是立刻爬起来,当我清醒了的时候才明白,是我们楼上的那个妈妈又在打孩子呢,接着伴随着摔东西、摔门、还伴有孩子母亲的吼骂声……哎,他们家是经常的这样管教孩子的,我也试图跟他的母亲交流过,但发现那不是一个可以正常交流的人,于是也放弃了。我就靠在抱枕上等着他过一会就会消停了,可是过了将近二十分钟,孩子依然在楼道里哭泣,嘴里喊着“妈妈,让我回家吧”听得我的心都碎了。终于我不能再忍下去了,于是起身穿上衣服,打算去劝劝那位母亲,无论孩子犯了多么严重的错误都需要慢慢解决,这样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啊。

当我顺着楼梯往上走的时候看见他们的邻居也走了出来,只见那邻居敲开门说了句“都大半夜了,让孩子回家吧……”那妈妈砰地一声把门甩上了,剩下邻居尴尬的站在那里,还有坐在冰凉的水泥地上哭泣的孩子,看到这里我停住了脚步,我还能说什么呢?不一会孩子的哭声低了,楼道的感应灯就灭了,漆黑的一片,害怕的孩子又哇的一声哭起来,当灯再亮起来的时候,我看到孩子不知道是眼泪还是鼻涕被孩子的小脏手摸得满脸都是,那一刻我真有一股冲上去把孩子抱回家的感觉,依仗自己是家长,就可以这样对待一个没有缚鸡之力的孩子吗?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正是调皮淘气的时候,犯错误也是在所难免的,怎么能这样对待呢?

我们都是做家长的,可能孩子有时候实在太不听话了,做父母的适当体罚一下也无可厚非,可是经常的这样对孩子就过度了,有点虐待倾向了。可是我最终没有走过去抱起孩子,是因为我知道那是人家的孩子,我无权干涉人家教育孩子,我这种方式的参与,估计那位妈妈要跟我吵架的,吵架到不可怕,关键是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啊。后来我只能无奈的回家了。大约十分钟以后,那位妈妈开门放进了孩子,伴随着吼骂声和击打声。这10分钟里我觉得是那么漫长,对于一位母亲的心那就是一种煎熬,我想了很多很多办法,其中都想过打110报警,可是我知道在中国警察来了以后只会说几句就走了,谁会管人家教育孩子的事情呢?

看着躺在我身边熟睡的女儿,那眉毛、那眼睛、那鼻子是那么的小巧可爱,想着睡前我跟女儿说的话“每个孩子都是妈妈最最亲爱的宝贝,而每个妈妈在自己孩子眼里都是最美的。”是啊,每个孩子都是天使,即使他们有时候有点小错误但是依然是上天送给我们的最宝贵的礼物,我们期盼她成才,他犯错误我们会给她讲道理、帮他们改正,其实我们更希望她快乐,不懂得教育的父母只懂得武力解决一切问题,那你拥有的也只是一个折翼的天使。最后说一下那孩子的家庭:那位妈妈离婚一年左右,学历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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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高温切勿将孩子单独留车内 已有死亡事件

浏览: 17来源:新手上路 发布:36学车 日期: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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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一则“三岁女童被遗校车致死 。”的新闻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一所幼儿园校车在接学生到校后 ,将一名3岁女童遗忘在校车内约8个小时 ,导致女童死亡 。
  实际上 ,经常会有父母去超市买菜、外出办事 ,而粗心地把幼儿遗忘在车内的情况发生 。这是非常危险的做法 ,尤其是炎炎夏日 ,轻则导致孩子中暑 ,重则导致孩子被闷死 。
  数据显示 ,从2006年到现在 ,我国至少发生10起儿童被遗忘在幼儿园校车内事件 ,造成9人死亡 。在美国 ,从1998年到2010年 ,发生253起幼儿被遗忘在车内的事件 ,平均每年20起 。
  随着轿车在我国的普及 ,越来越多的家庭购买了私家车 ,这使得幼儿遗忘在车内的概率大大上升 。闷死车内的直接原因是“车内中暑” 。因为持续闷热会使人的皮肤散热功能下降 ,而且红外线和紫外线可穿透皮肤直达肌内深层 ,体内热量不能发散 ,此时热量集聚在脏器及肌肉组织 ,引起皮肤干燥、肌肉温度升高、导致汗出不来 ,进而伤害到中枢神经 ,出现局部肌肉痉挛、高热、无汗、口干、昏迷、呼吸困难 ,甚至呼吸衰竭 ,直至死亡 。
  很多人以为 ,车内热射病发生在高温季节 。研究表明 ,当气温达到29度时 ,封闭车厢内温度会在30分钟内冲高到50℃ 。气温29℃可以看成是“车内中暑”致命与否的分界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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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要保护孩子, 我理解,
我的顾虑是到什么程度, 比如, 怎么喂, 喂什么, 什么电影他可以看, 什么电影他不能看, 这个, 对我来说, 就是管的太多了,
把孩子扔车里和违反看电影毛关系?另外,你带3岁孩子去看恐怖片、色情片,那一定要管,不是管孩子,而是管你,因为你有病,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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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忍看这些。之所以来这里,一个原因就是这里的政府爱孩子。那种认为孩子是自己生的,就是自己私有的,别人管不着这种观念就是封建社会家长制的余毒。
 

小雷音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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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要保护孩子, 我理解,
我的顾虑是到什么程度, 比如, 怎么喂, 喂什么, 什么电影他可以看, 什么电影他不能看, 这个, 对我来说, 就是管的太多了,
我比较同意这位同学的观点.如果父母没有教育自己孩子的权力,可能要忍受骨肉分离,很多人会选择不生孩子.
政府有些是该管的,但有些是管得太多了.比方说这里惩罚父母教育父母是对的,但是实际上也惩罚了孩子就不对. 弄不好这孩子可能就送寄养家庭了,对他一生的影响也是很大的.
 

小雷音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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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是有规定的,个人认为, 属于政府的手伸的太长,
后者有没有, 我不知道,

我的信念是, 最了解关心疼爱子女的, 是父母, 别人没有权利干涉,
前面认同,后面不是很认同,父母是人,会犯很多错误,所以是需要监督,但监督者认为孩子是公共财产,是为培养合格纳税人,轻易将孩子从父母身边带走也是不合理的.
以前我也不相信这些,后来真的身边有人八个月大的孩子被突然抱走,才知道这个伤害对一个家庭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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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次在丽晶广场那个大统华外面的地下停车场出口坐在那里等人,然后有个台湾大姐,叫我帮她看一下车里的小baby,还不是站在外面看,而是坐在她车里,然后她车门也没锁。然后她说她就是只进去买一杯奶茶。
然后本人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状况,等的人要很久才来,然后就照做了。然后10分钟左右那大姐就回来了。
可是这样也不对吧,虽然俺是好人长的也像好人。。。但是人不可貌相啊。。啊啊啊,。。这样做也好危险的啊我觉得!!!!!!所以我后来有点后悔自己当时怎么没想到要提醒她一下的。。。额。。希望她会上网看见我写的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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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遇上这样的人, 法律再怎么样,
就算法律规定十二岁孩子不许独自在家, 这个悲剧依然会发生,
但是, 这个规定剥夺了有独立能力的十岁孩子自己在家的权利,

老兄,这次真的不能顶你的贴了。我们都是为人父母的,深知其中的利害,而这对小夫妻犯的错误是致命的,如果政府不管的话,悲剧是会继续发生的。

来到这里,我们要改变很多很多的观点。

我记得在国内我儿子那时候四岁多吧,我就开始锻炼他自己到楼下的超市买面包吃,因为超市就是我家楼下直接穿过去,没有车,所以我也特别放心。小家伙过了10分钟,气喘吁吁的跑回来,我逗他说,是跑步去,跑步回的吧,他说恩。当时我还没想太多,还把这个事情当成一个成功例子给我一个好朋友听。好朋友住在香港,听完了很严肃的对我说,你知道吗?如果你在香港的话,你的这个行为已经是犯法了,我当时大吃一惊,她继续给我普法:太小的孩子不可以单独出门,不可以单独乘电梯,购物也不可以没有家长陪同。这些都是存在对孩子的伤害的因素在里面,虽然是隐形的。

我才知道我错太多了,也幸亏有这样一个好朋友提醒我,才没有给我儿子更多的“锻炼机会”。后来我问他,去买面包怕不怕,他很小心的点了点头,我当时一下子觉得心好痛:wdb5::wdb5:

我们都会犯错,特别是初为人父人母,一定要多学习,多听经验。

当然,儿子现在大了,就哪里都可以让他自己去了:wdb6::wdb6:
因为他自己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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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如果11岁的小孩,脾气大的那种,青春叛逆期,自己生气独自出门了。也要抓父母,也要剥夺抚养权?!
 

jenesaispas

天寒竹屋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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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vAN引的案例,看了两个,就看不下去了,

的确,在这一点上,我反对sabre的观点,

两害相权取其轻,

而且实际操作上,很难取证,

所以,我赞同加拿大法律的规定
 

霜岳

宅男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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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也不相信这些,后来真的身边有人八个月大的孩子被突然抱走,才知道这个伤害对一个家庭有多大.

这个我不赞同。 如果婴儿的父亲犯罪被逮捕,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说,这个伤害对一个家庭有多大?因此就不逮捕?

婴儿无力保护自己。如果万一摊上垃圾父母或者不负责任的父母,结局就很悲惨。

至于幼儿,儿童,青少年......随着自我保护能力的增强,适用范围自然不同。放一个一岁刚会走路的幼儿在playground父母离开在一边跑步,和放一个八岁的儿童在playground父母离开在一边跑步,情况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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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刀在这个帖子里的表现,可以把名字缩写为SB来说明。

迷途知返吧,面对像是,承认在儿童保护这方面,加拿大是有一定的经验和巨大的优势的,不要再死嘴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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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bre这次让人大跌眼镜,任何人都不是你自己的私有财产,你的教育方式只要不违法那没人干涉。而法律基本上是经过很多人的血和泪总结出的最好的经验教训汇集而成,不要只是拿自己偏狭的理解试图改变主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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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较同意这位同学的观点.如果父母没有教育自己孩子的权力,可能要忍受骨肉分离,很多人会选择不生孩子.
政府有些是该管的,但有些是管得太多了.比方说这里惩罚父母教育父母是对的,但是实际上也惩罚了孩子就不对. 弄不好这孩子可能就送寄养家庭了,对他一生的影响也是很大的.

目前应该只是暂时把孩子带走而不是永久性的。出了这样的事父母当然要受到惩戒,但是政府的首要职责是判断孩子是不是经常性的受到虐待。在这个甄别的过程进行时孩子和父母分开是必要的,目的是保护没有自我行为能力的幼儿,避免更严重的悲剧的发生。
 

jenesaispas

天寒竹屋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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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如果程度较轻,或者执行人员太敏感,那就适用于sabre的观点了。

动不动就抱走孩子,这也不行


唉,我这是墙头草啊,飘啊飘,摇啊摇,无根的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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