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同意您的观点,“高级实习医生”只是个称谓,只要该医生有执照、符合规定上岗就没有问题。
但文章中还提到了一个细节,那就是“病人去世当晚血压显示43-23,在家属追问下护士才反应过来忙进去拿药出来,对病人进行注射,注射几秒后血压上升到55-90,但心跳却由122上升到156,两到三分钟后血压又降到20-40左右,这时护士通知了很多医生过来进行抢救。”回顾这些细节,尽管是外行,我们还是不禁要问:
首先,血压显示43-23应该是不正常的对吧,不然也不会在血压再次降到20-40时喊医生来抢救的;病人当天多次出现低血压的异常情况,为何院方(至少是值班护士)没有及时处理,反而等到不懂医的家属质问才匆忙处理?
接下来在注射几秒后病人心跳由122上升到156,两到三分钟后血压又降到20-40左右。显然护士的处理是不成功的,我们想知道护士当时给病人注射的是什么?病人当时已经很虚弱了,是禁不起130以上的心跳的,而病人血压在注射后并没有恢复正常值,又降到20-40左右,那么护士当时是否应该给病人注射该药物,或是有别的更恰当的处理方法?为什么一开始在家属反映病人多次血压过低时不去找医生?处理失败后才找医生不延误病情了吗?
最后,我们静待调查结果,病人可能已经患上不治之症,但病人的直接死因是否源于院方(至少是值班护士)在事发当晚的处置不当呢?
这件事给我们最大的教训莫过于有病一定要及时诊治,无论在哪儿,发烧40多天晕倒后才去看大夫总是太迟了。加拿大就医习惯跟国内不同,但整体上讲治疗还是及时的,不然人均寿命也不会那么长对吧。有病就去看,平时自己多学着点儿,语言练勤着点儿,万一碰到个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低下的医护人员也好给自己维权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