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人口与堕胎
我反对强制堕胎和性别歧视性堕胎,对于其它类型的自愿堕胎,我有一些疑惑和异议。
控制人口的方法有很多,可以通过普及避孕方法、宗教信仰自由(基督教的普及会自然降低生育率)、责任教育、改善政府福利、由政府负担一部分养老责任、减少贫困、鼓励民众组织非盈利福利机构、普及健康保健知识(改善老年人生活素质)、改善家庭观念、调整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在家庭中的次序和角色、普及德育教育、提倡社会的平等互助,等等各种方式来控制人口的平衡。
强制性堕胎是侵犯人权。中国人口爆炸在近代不断加剧,个人认为主要跟贫困和信仰有关。错误的家庭观念,导致每个家庭都很难独立,都是依赖上代和下一代人而生存或繁荣,对于上帝没有依赖,只有把依赖放到人身上。为什么中国人的家庭关系中,亲子关系会高于夫妻关系?一是因为长期的贫困,二是因为信仰的问题,脱离真理,还有就是错综复杂的一夫多妻制度和四代同堂的大家族遗毒。社会阶层分明、贫富差距极大,导致了家族竞争,家族竞争的基础就是家族人口竞争,人口成了富人持续繁荣的象征和穷人脱贫致富的希望。毛泽东鼓励生育其实就是一种放大了的家族竞争,把中国作为一个大家族,在世界各族之林中通过壮大人口而取得竞争优势。到今天中国人仍然有这种“大家族”的精神,认为血缘胜过公理公义,家族(民族)利益高于一切。
个人对于家族的依附性很强,所以血缘才胜过了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单独的家庭由四世同堂的大家族替代,一家之首被多家之首——元老替代。由于贫穷,需要多个家族合并支撑、共度难关;而富裕的家庭则通过富人之间的联姻、强强联合、里应外合而巩固势力。整个民族无论贫富贵贱,都充满了对贫穷和弱势的强烈恐惧,可能因为阶层分明的关系,贫富差距太大,穷人和弱者受到了太多的压迫,导致全民对于贫穷都有一种极端的恐惧症。这让我想起耶和华对以色列人说的话:“你们要遵守我的道,使你们中间没有穷人。”大量穷人的长期存在,是因为不遵守上天的道;大量穷人的长期存在,也是一个民族的羞耻(上帝对以色列的惩罚,就是因为他们曾经自己奴役自己人,兄弟之间互相残害)(看看今天的以色列,还有没有穷人?看看基督教影响的国家,有没有人饿死?有没有对贫穷的强烈恐惧?)
在没有正确信仰的环境下,家族的利益就是信仰,个人缺乏独立的尊严,而是一个大家族的附属品,个人的生死存亡也是为了大家族的繁荣。在圣经中,家族利益在公理之下,为了公理公义,可以牺牲家族利益。人是独立的个体,单独对上帝负责;人也是有责任的个体,单独对自己的家庭负责。家庭,不是指成年人和他的父母,而是指成年人、妻子和其儿女,成年人的父母是另外一个家庭,人一旦成年结婚,即离家成立自己的家庭。
在圣经中,同样也是在健康的社会中,家庭的基础就是夫妻,第一重要的关系就是夫妻关系,而在佛教文化影响的国度,这种家庭关系被打乱了。在佛教影响的社会,繁衍后代是为了家族的生存和繁荣,个体的存在始于家族的理想和目标,不管它是富裕的大家族,还是贫穷的赤脚家庭。没有什么单独的家庭,家族都是一代代人紧密相连,上代在精神上绑架下代成为自己的代言人和继承人,下代是上一代的附属品,完成上一代人的理想和愿望。从家族拓展到民族、国,个人都是家族或民族的附属品,是被使用、被利用、被开发的对象。个人的荣耀就在于光宗耀祖,个人的使命不是单独的家庭责任,而是一种债务人的“还债”。为什么佛教影响的国家,穷也生,富也生,生不是生一个,而是能生多少生多少?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儿女是财产和附属品,是家族的荣耀或希望,是被使用(利用)和栽培(投资)的对象。当然这种现象也并非绝对普遍,但它是一种经久不衰的风气,影响了很多人,形成了一种特有的文化。
如果到了加拿大这样的环境,父母对儿女失去了控制力,家庭关系随从西方的独立模式,父母对儿女的投资不能得到如期的回报,华人的生育率还会持续上升吗?可能还会有一股惯性,但是海外华人的观念恐怕会渐渐改变。在基督教影响的国家,家庭单位都是独立的,个体的自尊和自主意识较强,个体的独立性强,不做家庭或民族的附属品或牺牲品,每个人都有自己精彩的人生,不需要个个都子承父业,或者依赖父母或儿女生存。政府福利好,资源较为公平地分配,贫困情况减少,贫富差距小,极少存在家族竞争,养育孩子需要付出代价但是不一定得到理想“回报”,加上避孕措施应用普及,那么生育率就不可能高涨。
防止堕胎的方法,可以普及避孕,也可以普及堕胎带来的生理危害,普及不安全性关系带来的风险和危害……。
防止性别歧视性堕胎的方法,改善女权状况,让妇女得到更多的发展空间,给妇女充分的舞台让她们发挥她们的特长,让女人们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和色彩,那么她们就不容易成为暴力和压迫的对象,而是跟男人一样有平等的权力。性别歧视性堕胎造成男女比例不均,会引发卖淫业的泛滥,加剧女性受虐受害的程度。说白了还是信仰,如果不敬畏上天就不会懂得尊重人。拜偶像的宗教对于个人或社会,都没有什么好结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Q_xpyCpEsc
对于其他类型的自愿堕胎,比如被强奸堕胎、婚外情或婚前性行为堕胎、畸形儿或唐氏综合症堕胎,我有一些疑惑和异议。曾经我也是随声附和地,或者说是非常忠实地相信主流教会的教导,认为所有堕胎都是杀人。我们教会以前有一个慕道友,跟一个已婚男子发生关系而怀孕,但是她还没有独立工作,没有能力养孩子,于是去堕胎。我的室友陪她去医院了,她回来以后被我狠狠教训了一通,我说她是随同杀人,是杀人犯的同谋,把她训得头都抬不起来。这种观点持续了十多年,后来一次和一个西人基督徒讨论此问题,可能西人有言论自由所以才敢大胆提出异议。我和他辩论了许久,他用圣经的话来驳斥我的观点,最后被他说得哑口无言,回家后好好思考了一通,后来也观察了很久,各种意外怀孕的案例,被强奸的、婚前、婚外情的私生子等等。我再查看教会反对堕胎的依据,诗篇139篇,仔细查看原文,发现原文并非支持预定论。于是我的看法就有了一些改变,在此仅仅说是疑惑和异议,不能说是绝对正确,仅代表个人观点,也不勉强人接受。
我认为反对堕胎的主要依据就是支持宿命式预定论的经文和预定论的神学,这种神学认为每个人都是上帝预先定好了出生的,比如唐氏综合症也是上帝都下旨要造的,在肚子里就是人了,堕胎的就是杀了上帝要造的人。其实这个跟预定论本身是矛盾的,预定论认为上帝的旨意不可改变,如果上帝早就定好了要造一个唐氏综合症的患儿,那么怎么能有人成功堕胎而破坏上帝的计划?支持预定论的人认为上帝万能,谁也没法改变他的计划。那个西人弟兄提出的观点指出,上帝造人的过程,是在他口中呼一口气,这个人开始呼吸了,才成了有灵的活人。也就是说,他成为人的时候,不是泥巴人的时候,不是未成形的时候,而是在开始呼吸以后。所以说把未成形的胎儿说成是人,并不符合圣经。当然大多数人是无法接受的,因为人一般都容易受声势和感觉的影响。至于诗篇139篇怎么解释?其实我在命运的转机系列里面已经解释过了,诗篇139篇根本不是指预定论,更不是指未成形的胎儿就是活人。圣经要人敬神、爱人,说的是已经出生的活人,包括残疾人和唐氏综合症,而不是指未成形的胎儿。
而关于被强奸的怀孕和私生子,那个西人弟兄的观点,除了以上依据以外,还有遗传罪的问题。他说上帝要制止遗传罪的蔓延,私生子自己不容易幸福,也容易殃及他人给别人带来危害。私生子自己没有完整的家庭,心灵受到创伤也容易造成人格不健全而危害其他人。我说,只要是婴儿都是上帝保护的对象。他说,活人的确要尊重,但是如果还没有生下来,就要制止遗传罪的蔓延。罪人的儿女不一定就作恶,但是更倾向于作恶。我说,你有什么圣经依据?那个弟兄说,上帝曾经毁灭所多玛、蛾摩拉、迦南地,因为当地恶贯满盈,比日本人还坏,悔改的除外,男女老少全部一个不留。我说那些婴儿无辜的,他说,与其让他们带着遗传罪长大犯罪害人,不如早早收了他们的灵魂,他们的灵魂还可以得救。我说,那你说要把坏人的孩子都杀了吗?他说不是,但是至少可以看出上帝的心意,遗传罪的危害性,非法的性关系怀孕可以堕胎,因为父母都不负责任只顾自己享受,他们不配做父母。
后来我在基督徒网站看到一个女人自述,说她被强奸怀孕,受到教会压力不得不把孩子生下来。因为心情不好,孩子生下来就是自闭症,她自己也整天精神恍惚,发言说的话都是些怪怪的话,说什么上帝就是预定了要她受苦,说不定还预定那个强奸犯得救,她说人根本没有选择的自由,一切都是宿命。她还说她没法再结婚了,因为这个孩子,整天想着那个强奸犯,希望他能悔改得救(那个强奸犯是个惯犯,强奸了不止一个女人,现在已经坐牢),可是又无法喜欢这个孩子,因为他呆呆的整天都不说话。我感觉她非常的自暴自弃。我不知道这孩子和这女人,怎样荣耀上帝?
我认为错误的神学很害人,所以我只忠于我认识的圣经真理,也不勉强人接受,反正我不会盲目跟随主流,保持我自己的看法。其他基督徒也不需要跟我保持一致,你们照样可以继续你们的观点,继续你们反对堕胎的观点,我不想勉强别人。
我认识的圣经,孩子的出生就是因为爱,孩子需要完整的家庭,需要一个有希望的人生。孩子的出生不是为了家族利益,不是为了脱贫致富,也不是为了持续家族荣耀,不是为了接续香火,或完成父母愿望,或代替伴侣做自己的陪伴。孩子的出生,仅仅是因为爱,父母之间的爱。他出生以后也需要爱,需要完整的家。如果孩子的出生不是这个原因,而是其他原因,那么他的家庭多半很病态,这种社会也很病态。佛教也反对堕胎,佛教国家出生率很高,但是人权状况很差,贫穷情况普遍。我觉得那样太虚伪,要爱,你就爱活人,否则,受苦的人就像约伯说的那样:我宁愿从来没有出生过,我咒诅我的生日。已经出生了,就什么都别怨了,残疾人也是上帝的儿女;没有出生的,就努力给他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