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的贪哥, 听明白了, .
鄙人现在只用最规范可以防止你的杀招"举报"那套”绝招”的绅士手法回帖. 要不是你反复蹦出来搅局, 打断帖内诸君的学术讨论, 鄙人还未必果真动得起杀心. 要讲爆粗或使用以性为主题的粗话及其下流隐喻, 鄙人在你爹妈还没把你造出来时就已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了. 鄙人早就在国内工厂里接受了工人阶级的再教育, 出国后又在美国的工厂里回过炉. 对付你这种自诩精通中文英语而且睡过不知多少洋人(只有你自己才知道确切数量)的潘金莲式女人, 这十八般武艺可以中西并用双管其下, 真可说易如反掌, 杀鸡乱用牛刀.
为了将你这种玷污华人女性, 姿意羞辱华人男性的人渣败类驱逐出华人家园论坛, 鄙人必须祭起杀招, 除恶务尽. 不将你扫地出门, 鄙人决不收兵. 我们的单挑要么就在此帖内继续, 要么可以另辟战场. [COLOR="Red"]这要由此帖内辩论双方的坛友们定夺. 尤其是如果还有反方坛友愿意接纳你为同盟军或同路人时更应由他们决定. 不然反让人觉得鄙人”内心骄纵”, 有失公允.
如果你欲以你认为可以用来对付一些批评者的英语来同我单挑的话, 鄙人甚至可以网开一面, 同意那位让你丧魂落魄, 不惜为之名格尽失的彪悍若”猫,熊,狼” (报歉, 鄙人此处本想引用你的原文, 但匆匆扫过一遍还没找到)的哈尼上阵为你擂鼓作威(或伪), 乃至为了拱卫你这如此多娇的华人女性败类赤膊上阵. 鄙人可不是会被”猫,熊,狼”吓瘫的懦夫蟊种; 鄙人的老子可是砍过日寇狗头的国军团长, 官拜过少将的黄埔出身. 要不是死着心眼为老蒋效忠, 那资历不会在台湾国防部长之下. 你那第二位夫君够上了这等级别吗? 看你嚷嚷得那么吓人? 鄙人也不是只会玩弄笔杆取阅坛友的宵小之辈. 除了用笔诛杀你这类卖身求荣, 姿意攻击污辱诽谤华人同胞的双料卖国贼之外, 还会真刀真枪的对付任何亡命之徒.
还有一点足令你那因酗醉而昏乱, 因淫乱而失智的大脑惊魂一刻. 无论你那已婚或未婚的哈尼隐身或裸身上阵, (你和他早已裸身上阵, 在鄙人看来是早在你的逻辑和行为方式之中了.) 一旦我撕尽了你的裹羞布, 后果对你而言将不可谓不严重. 如果他是个正人君子, 则可能冲冠一怒, 甩下一个F字扬长而去; 如果他只不过一洋垃圾, 甚至可能在你这种”歹毒不过妇人心”的女败类挑唆之下找寻鄙人真身而大打出手.
我早就知道你这种败类有多大本事. 你只不过是个终生酗醉不醒, 毫无礼义廉耻, 毫无人格修养和人性本善, 毫无良知道德和公众道义, 只有动物求食求欢本能的异化为非人的B类女人; 你只不过根本说不上知识修养的女华人垃圾; 你只会以潘金莲本事谋食, 甚至本事更大. 潘氏虽然可以通奸谋杀亲夫, 但只杀了武大郎一个, 而且是在老杂种王婆教唆之下犯罪. 你呢? 不会是在你老妈循循善诱之中, 为了一己私欲一而再, 再而三, 三而四, 四而N次地换老公吧?
半年之前, 鄙人在你以常清藤义工ID发那帖里就警告过你, 三年之后再上坛内晒晒你和哈佛博士的结局. 现在才过了不到半年时间. 你若还是个够资格称为人的非人类, 不妨自己回头去看看. 如果你仍象月光如雪加州路那样无知无畏无耻, 找我寻衅闹事死缠滥打, 搅乱华人家园论坛, 你不可能干得象眶骗三位前夫, 卖身投靠哈尼那么”出色." 不信你就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