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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大家捐款的无耻“发起人”北风天蓝还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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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你啥时候变得通情达理了?


从今天开始,怎么,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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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道德绑架的形式强奸民意。
这跟打着抗日旗号上街打砸抢一个性质。
群主要捐钱去自己捐,或者捐同意捐的那部分的钱,有人明确不同意,居然也就这么强行捐了。
按道德绑架者的看法,如果你是一家企业的会计,这种时候你就应该把手里掌握的企业资金都捐出去,否则就是冷血就是道德败坏。
被强迫的慈善不是慈善,用道德绑架他人,更是以高尚之名行下贱之事。
:wdb19:
 
回复: 滥用大家捐款的无耻“发起人”天蓝还钱来!

:wdb10:楼主,他捐的是他自己的钱,和你们的钱无关,他应该如数归还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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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搂住,最讨厌被代表.而且我要捐款,决堤不捐给任何组织,自己去捐.

去年为了香港的镜座和游行抗议活动,很多人都捐了款(我也是其中之一,并且参与了掘湿),61过后,还剩下一万多块钱。去年底所谓的发起人天蓝提议将钱捐出去,我不同意,因为官司没完,大家都还在继续跟CIC斗,建议留着以后用。大多数人也同意我的意见,并且我也愿意为烦了钱在他手里的天蓝保管这笔属于大家的钱。帖子在这: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p=9030937&posted=1#post9030937

昨天18:52左右,天蓝在61群和CIC起诉里发言说要把钱捐给壹基金,我用了多个不同意严重不同意和坚决不同意。61群里没什么人发言,就我在不同意,但是后来在天蓝强行捐款后,我骂了句“无耻”就退群了,所以手机的聊天记录找不到了。
主要聊天记录在CIC起诉群,部分在手机上(我导出来了),部分在电脑上,稍后贴图。
大家可以看看天蓝是怎么无耻的,我后来也一直在群里要求还钱,和群主北风也聊了好久。
我是彻底愤怒了,我和大家一样,想逃离这个郭嘉,就是不想被人代表,过属于自己的日子。而昨天的一幕,他们比这个垃圾正腐还过份。捐款有我的一部分,我坚决不同意,并且另外也没有明确表态同意还有一个叫牛牛的网友也一直在质疑的情况下强行代表我代表大家把钱捐了。
为了说服他们,我还专门去李承鹏主导的送饭党(为灾后雅安受伤儿童设立的)捐了款,告诉他们,你自己的钱爱捐给谁爱捐多少都可以的。
从头至尾,我一直在不同意,反对捐款,而他们罔顾我的否决,说的严重点,是强奸我的意志,我还说了北风,你连自己女儿都不能代表,你们怎么就能不顾我的强烈反对,代表我,用我的钱,去做你的慈善?

我没有其他要求,就要求天蓝还钱,当然天蓝说自己背黑锅,你可以让你的幕后指使北风来承担。我不建议其他捐了款的跟我一样来要钱,毕竟这钱也叫做做慈善。但是我请其他捐款的人支持我,为了大家心中的梦想,为了以后的不被代表,狠狠声讨那些不要脸的“代表”!

聊天记录太多太多,我只能选择部分紧要的贴出来,欢迎“代表”天蓝和北风补充聊天记录(在你们把钱捐出去前有人同意你们捐款的记录)
 
B

BRASSEURS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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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很少这么不讲义气,没正义感的。
毒死城讲义气,跟中央的哥们 SHARE 法国混血嫚;青岛公安的哥们也讲义气,为兄弟,几个分局的局长进去了,最后王永利自己也进去了--市公安局的局长,一把手啊.
但我们老大那是真讲义气,护着我们小兄弟,舍得花钱.
义气不等于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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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不打算介入,忍不住做点评价,权当学术探讨。
从管理成本角度说,应该是不承诺索回权,否则以后大家做事,没人愿意接手管理之责了,一个个折腾,烦都烦不过来。这个我以为是集体行动的一个优化原则。没有这些原则,集体活动很难搞起来。
其次,我同意非民主的决策,原则除了上面之外,还可以加上柏拉图的教诲,民主本来就并非最优。

其三,那么因为效率的要求而不得不采纳的专断也应合乎智慧的要求。当然,什么算智慧至今也没扯清楚。但起码具体问题我们可以有一些底线,例如,本话题下,捐款目标未实现情况下,尽可能保障捐款性质不发生变化才是明智的。时机上,也应充分考虑大家的心情,官司输了,肯定心情都不好。这么一捐,不仅捐款人可能不爽,其实对其他人的信心也是一种冲击,是不是没戏啦?大家都该散了?

好几年前我也组织过一次捐款证券维权,也是全国性并通过网络。烦不胜烦,最后维权算是成了,余款给捐了,而且还是证券圈组织的慈善,也算哪来哪去。

这个我也大体认同。
我想我们就此散了吧,没必要再纠结甚至谩骂~

人生苦短,多些时间在其他方面才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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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外国人称我们一盘散沙,一触及个人一点利益,就六亲不认,反目成仇!
你没抓住问题的重点。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
天蓝的做法是不妥。征求大家意见时LZ已经明确发对、并提出可以代为保管这笔款项以便未来用于同一用途的情况下,天蓝还是擅自改变款项用途随便就把别人代表了。再高尚的道德理也不能成为天蓝的借口。

如果你们几个人合伙开个公司,目前公司遇到困难可能撑过去,也可能就此歇业。合伙人中管财务的觉得没信心还是歇业算了,于是在你不同意的情况下把余钱捐给了慈善机构,你会如何反应呢!
这和前面一位同学说的什么捐鞋给哥哥结果哥哥没穿给弟弟了的事件性质不同的地方在于:用途变更了。

相信如果还是用于组织抗议活动,天蓝同学好心给大家买冰淇淋买水和防晒霜,大部分人同意就可以了,不需要100%同意,如果这种情况下LZ闹,那么我支持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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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说句公道话,捐款是好事,没有贪污。如果只有极少数不同意(比如《10%),可以按剩余比例把相应的钱退给这些少数,剩余多数捐掉。如果不同意比例超过20%~30%,个人觉得就根本不应该继续了。
 
A

alexisss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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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都同意的话,你就别闹了,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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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出前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最好. 由于大家没有计划再去组织抗议了, 问题也不是很大, 我个人对这样处理没有意见. 因为我们已经"捐"出去了, 现在捐给壹基金属于"二捐"了, 组织者及前受益者有一定的发言权.

好比那个为儿子治病的母亲, 她自己决定把多余的钱捐给了壹基金, 我想其他"原始"捐款人可能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吧, 可能也不会去要求投票了.

我还是那句话,我要是捐了双鞋给山里的孩子, 1年后是用来穿还是用来打小孩的屁股, 还是他老婆离婚时说这鞋也有她的一半要求分一只, 我真的不太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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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道德绑架的形式强奸民意。

这跟打着抗日旗号上街打砸抢一个性质。
群主要捐钱去自己捐,或者捐同意捐的那部分的钱,有人明确不同意,居然也就这么强行捐了。

按道德绑架者的看法,如果你是一家企业的会计,这种时候你就应该把手里掌握的企业资金都捐出去,否则就是冷血就是道德败坏。

被强迫的慈善不是慈善,用道德绑架他人,更是以高尚之名行下贱之事。

:wdb37::wdb37:
[FONT=宋体]天蓝[/FONT], [FONT=宋体]你有勇气强捐[/FONT], [FONT=宋体]为什么不敢现身[FONT=宋体]说明一下[/FONT]? [FONT=宋体]你有什么理由代表我们??
[/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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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这火气的来源主要是诉讼失利, 然后是郭美美, 第3才是内部沟通.

要是现在给大家每人发个签证, 大部分人都开开心心一笑了之了. 诉讼失败了, 抓身边人的小错误, 然后大作文章, 发发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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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那个为儿子治病的母亲, 她自己决定把多余的钱捐给了壹基金, 我想其他"原始"捐款人可能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吧, 可能也不会去要求投票了.

我还是那句话,我要是捐了双鞋给山里的孩子, 1年后是用来穿还是用来打小孩的屁股, 还是他老婆离婚时说这鞋也有她的一半要求分一只, 我真的不太关心.
这个母亲没有改变捐款的性质,维持捐款人的意愿了。至于鞋子问题很简单,主要用途明确外,其他用途不好界定分割,你无法考察他用来打孩子还是干别的什么的,操作起来没有可行性,所以你无法继续关注,只能不关注。如果你捐鞋子给孩子穿,结果受捐人把鞋子当工具专用于打孩子,你清楚知道后来的事背离你的初衷,又如何反应呢?
如同你发现red时把你的捐款给美美买玛莎拉蒂了,你说不在意,反正我就是捐给红会的,它怎么用是他的事,但你不能批评别人的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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