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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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是报应, 用了不属于自己的那么点权利。小贩是正当防卫,可惜

城管的那么点权利确实是属于城管的,难不成还属于你的?
你怎么知道是正当防卫?你看到现场了?我觉得发言前最好仔细看看相关的信息才好。。。。。
报应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看到真是令人愤怒,好歹两条生命,说话积点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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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六个证人只是证明了在市场上城管对夏的殴打,但是这六个人证明不了究竟在那个办公室杀人现场发生了什么事,证词不采信也是正常的。如果凶案现场是在被这六个人目击的情况下证明了城管殴打夏,夏做出的反击杀人才能算是正当防卫。打完了跑几个小时去城管所接受处罚再反击那可不算是防卫。。。。。另外你说城管不会证明他被打,但是尸检显示的是城管身上有被殴打的伤痕,夏倒是没有。。。。

我并不是不对他抱有同情,发生这样的事情三个家庭的伤害都很大,希望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

用双方的信息综合的分析一下,我觉得不是天真,比为了反对而反对或者喜欢只听一边的故事来思考的人来的理智些。
既然有人不喜欢我收声就是了。。。。。

有正义的尸检吗?接受处罚,没被再打?:wdb26:小贩估计是金刚葫芦娃。在我们亲爱的祖国的土地上,太多神奇了,只能这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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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出来了,素质高的理性的精英都出国了,跑来混家园论坛了。

国内的人都是“非理性”的“一边倒”的“暴民”。

这样的精英的出走真是民族的悲哀,国家的损失。

懒得听人装疯卖傻,有这时间不如陪老婆包饺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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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明白过来,有些人的帖子,是不值得回的。25个律师的联合签名,是钓名沽誉?人在做,天在看,谁该积德谁就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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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出来了,素质高的理性的精英都出国了,跑来混家园论坛了。

国内的人都是“非理性”的“一边倒”的“暴民”。


那是你自己的看法,请勿歪曲我的话。
就事论事,别没事就扣大帽子搞文革做派,这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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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都是因为双方身份引起大家的预设立场。

先不管其他,一个人用刀造成并没有持致命凶器的三人两死一重伤,杀人伤人后,不救助也不报警,直接逃跑,抓回来后发现他身上连破皮都没有,他还喊自己冤枉?

我小时候在国内骑自行车违规也被红箍老头“暴力”扯住拦下来罚款过,我是不是也该正当防卫一下,砍死那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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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的权利是管理城市的权利,谁赋予了他们打人的权利?对牛弹琴,:wdb26:继续我的CGA题去。希望好人真的能一生平安。


找补什么呀,你上面说的原话:“用了那么点不属于自己的小权利”,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此处的意思就应该是城市管理的权利,没收摊位的权利,打人算是权利吗?想必这个权利警察都不会有。。。。。 能考CGA的人理解能力都应该是很好的呀。。。。。。

你说的对,不能再打口水战浪费时间了,早点休息明天还有5台手术等着我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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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在国内骑自行车违规也被红箍老头“暴力”扯住拦下来罚款过,我是不是也该正当防卫一下,砍死那老头?


haha,一口茶喷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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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的那么点权利确实是属于城管的,难不成还属于你的?
你怎么知道是正当防卫?你看到现场了?我觉得发言前最好仔细看看相关的信息才好。。。。。
报应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看到真是令人愤怒,好歹两条生命,说话积点德吧。。。。

倒是奇怪了,难道你是被砍倒的其中之一,还是托梦给你了?你怎么就缺定不是正当防卫?你所说的证据又有多少真实性?
但是稍微智力正常的人,你应该看到这是一次公权力与屁民的对抗,在这种情形下,就是智商等同于野狗,也不会傻到以卵击石,自取灭亡吧?生存是人的本能,如果不是受到威胁,谁会把命都拼出去?
那两个被杀的一点都不冤枉,两只不值得同情的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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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奇怪了,难道你是被砍倒的其中之一,还是托梦给你了?你怎么就缺定不是正当防卫?你所说的证据又有多少真实性?
但是稍微智力正常的人,你应该看到这是一次公权力与屁民的对抗,在这种情形下,就是智商等同于野狗,也不会傻到以卵击石,自取灭亡吧?生存是人的本能,如果不是受到威胁,谁会把命都拼出去?
那两个被杀的一点都不冤枉,两只不值得同情的狗而已。

确凿而又真实的证据你我都没有,大家的消息也都是来自没有什么credit的网站,无所谓对不对。。。。。。我没有说他到底是不是正当防卫,我只是说没有人清楚到底在那个办公室发生过什么,所以城管该不该死不能是我们说的算。
讨论就好好讨论,犯不着骂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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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媒体强奸的城管】

第一天,城管劝走小贩,小贩一会儿即回,记者义正严辞地发文《堂堂城管竟奈何不了无照商贩》;

第二天,城管直接把小贩轰走,记者义正严辞地发文《狠心城管请给下岗工人一条活路》;

第三天,城管直接给小贩跪下,记者义正严辞地发文《如此作秀的城管》;

第四天,城管长了心眼,一动不动等记者离开,想着“小样这回我什么都不做总不会挨骂了吧”,记者义正严辞地发文《但愿这冷眼旁观,不是你一天的工作》;

第五天,城管严格执法,发生争执,小贩动刀杀死城管,某著名公共知识分子撰文《杀人者-父亲!》,支持杀人小贩;

第六天,双方冲突越演越烈,小贩冲击城管队伍,记者继续义正严辞地发文《恶法非法,坏人非人,杀人者无罪》;

第七天,城管迫于压力全体辞职,记者发文《爪牙的收敛,公民的胜利》;

第八天,没有监管的小贩严重占道,市区路段堵塞,记者义正严辞地发文《市政交通监管不作为是谁之过》;

第九天,市政部门回应“迫于舆论压力不敢管”,记者义正严辞地发文《体制问题酿恶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第十天,城管无奈上岗,对小贩温言相劝,小贩岿然不动,记者义正严辞地发文《堂堂城管竟奈何不了无照商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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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媒体强奸的城管】

第一天,城管劝走小贩,小贩一会儿即回,记者义正严辞地发文《堂堂城管竟奈何不了无照商贩》;

第二天,城管直接把小贩轰走,记者义正严辞地发文《狠心城管请给下岗工人一条活路》;

第三天,城管直接给小贩跪下,记者义正严辞地发文《如此作秀的城管》;

第四天,城管长了心眼,一动不动等记者离开,想着“小样这回我什么都不做总不会挨骂了吧”,记者义正严辞地发文《但愿这冷眼旁观,不是你一天的工作》;

第五天,城管严格执法,发生争执,小贩动刀杀死城管,某著名公共知识分子撰文《杀人者-父亲!》,支持杀人小贩;

第六天,双方冲突越演越烈,小贩冲击城管队伍,记者继续义正严辞地发文《恶法非法,坏人非人,杀人者无罪》;

第七天,城管迫于压力全体辞职,记者发文《爪牙的收敛,公民的胜利》;

第八天,没有监管的小贩严重占道,市区路段堵塞,记者义正严辞地发文《市政交通监管不作为是谁之过》;

第九天,市政部门回应“迫于舆论压力不敢管”,记者义正严辞地发文《体制问题酿恶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第十天,城管无奈上岗,对小贩温言相劝,小贩岿然不动,记者义正严辞地发文《堂堂城管竟奈何不了无照商贩》……

这个故事说了一种表面现象而已,城管依法执法,有什么不对,市政依法管理有什么不对,为什么要被媒体左右?
根子就在土共领导下的组织,是一个非法组织,他没有执法的法理基础,他代表的公权力不是为公共服务,是为少数人服务的,自己满身邪气,自己都不相信自己,所以做起事情来投鼠忌器。
总有些拿着和美国比加拿大比,能比吗?美国政府加拿大政府也是非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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