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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终于上明报就ME官司发表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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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学习了.


你还是没搞清楚group A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我也不想继续看你不知所云的回帖了。这些争论都无意义,你等着看K的案子的开庭是一个还是两个,还是同一场开庭里两个或更多case单独安排聆讯。最后的判决书里所有的疑问会得到官方的解决。可能会有两个判决书(如果安排了两次开庭),也可能是两个单独的判决放在同一个判决书里,类似TIM的614里的LIANG和GRUNG的分别判决。如果同一场开庭的多个CASE的结果都一样,比如全部败诉和全部胜诉,那就只有一个判决,类似于418的Tabingo案,但是尽管如此,在判决书正文里,有对两个或更多case的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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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没搞清楚group A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我也不想继续看你不知所云的回帖了。这些争论都无意义,你等着看K的案子的开庭是一个还是两个,还是同一场开庭里两个或更多case单独安排聆讯。最后的判决书里所有的疑问会得到官方的解决。可能会有两个判决书(如果安排了两次开庭),也可能是两个单独的判决放在同一个判决书里,类似TIM的614里的LIANG和GRUNG的分别判决。

哦, 你真了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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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在三月为一个人单独立案,不想被团队诉讼兼并,并且在5月份的时候该案就正式交给了法官决定Leave,但很可惜,7月份的时候被Barnes收监了,走了一圈弯路,最后退回到起点。这个人虽然被团队兼并,但由于已经提交了个人的Affidavit文件,所以我想有可能最后的判决书会出现三个判决,如果全部是胜诉的,那么法官点名道姓要求CIC继续审理完他们的申请,这样的人会有至少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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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到,请给个链接。谢谢!


引用:
作者: Les Paradis
我查了一下,K的group B,也就是629前体检的那个组的代表案例,已经于11月8号正式交给法官决定leave:

2013-11-08

Ottawa

Communication to the Court from the Registry dated 08-NOV-2013 re: Leave application

两个组,分别申请两次Leave,这是很明显的区别对待,这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是你要搞清楚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哦, 我会的... 除了你说的幻想.]

Group A的类似记录出现在3月份,不过也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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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厄。。。你怎么比我还矫情?






彼此彼此。。。也祝你顺利!

谈不上矫情,曾经陪伴我两年的香港板块现在只有极少数人关注了,有感而发而已。有你在此坚守,板块才有生气。
我们全家即将开始新生活,有向往,也有迷茫。
想想现在同胞们移民越来越不易,当然要祝福移友们顺利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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