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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SA确认-多次往返,再次入境间隔时间-必须超过在加拿大逗留的时间

住满半年短期出境后再回来,基本上都会被允许再次入境,但给的时间长短完全看运气了。再给半年的有,再给一个月的也有,总之边境官好说话就不会啰嗦,边境官看你不顺眼就会刁难
 
不会这么麻烦吧?

我媳妇持访问签陪孩子读书,8月在多伦多入境时给了6个月的居留期,后来我们去美加边境的口岸又延了6个月,拿到了Visitor Record,媳妇的居留期到16年7月底

打算明年6月底带孩子回国过暑假,7-8月再回去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媳妇岂不是不能陪孩子入境去陪读了?

不信
 
实际情况如何?
 
我爸妈今天运气不好。我妈住了两次一年半的,回国五个月再来。这次再过来被问话,问上次什么时候出境的,家里有几个孩子等等。然后说这次只能给半年,不能续签。然后工作人员跟我们打电话了, 说不相信爸爸妈妈六个月会走,还说放了个纸条在他们护照里,说明不能续签。六个月内出境时还要拿着这张纸去报到,证明离境。我爸因为跟我妈一起也拿了这一张纸,他还是第一次来加拿大。
不知道我爸半年内回国再来还会不会被问话,是不是进黑名单了。
工作人员说以前都给续签了,是不符合规定的。这种多次往返的是适合短期居住的,想长住就要申请超级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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