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了标语的车已经停在通往他家的必经之路上

你指出 "只要没有drive or operate,停在那谁管我啊?", 没错.
你又指出 "第3,7.05(2)说的是要开车的时候才犯法哦。", 正确.

警察可以要求 carboy 取下标语,因为是 BC Motor Vehicle Act。

carboy 可以如你说的回答 "只要没有drive or operate,停在那谁管我啊?。", 警察也会告诉 carboy, 开车时标语会影响司机视线, carboy 可能回答 "开车的时候会取下标语".

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在这个事, 越南老头开车, 不用 "取下" 标语. carboy 开车时, 需要取下标语. 为什么 需要取下标语? 因为是 BC Motor Vehicle Act。

我第一个帖写 "如果, 楼主被要求取下这张标语,不是这张标语的文字。是因为楼主没有遵循 BC Motor Vehicle Act。", 说的是越南老头/carboy 都贴标语. 但是,越南老头没有要求取下标语,但是,carboy 开车时需要取下标语.

装逼犯看帖要看全。 我的第二条指出的是贴在后窗的的贴贴开车时也不用取下。 不要看不见噢。 不过你看不见我也不怪你,你眼睛瞎得连标语是贴在windshield还是rear window上都看不清楚。

而且,你狡辩无力, 也无用哦。
 
最后编辑: 2015-07-01
强烈地赞一下楼主, 温哥华,家园网,这么多华裔,就楼主行动了,真心佩服,真心赞,真心谢谢!

警察不作为,在北美太正常了,现在已经进步很多了,至少还有人听你投诉报警。以前看过一个美国电影,里面有一个情节,死了一堆华人或非白人,没人理,死了一个白人,就是大新闻了,各种跟进,电影里负责的警察还有华裔。
个人觉得,这个事儿,跟警察没有关系。我们不要因为警察不管,就认为我们没理了。这就是一个需要起诉打官司的民事纠纷,他侵害了我的名誉权。法官怎么判,我们才认,才不得不认。
至于政府官员,议员,他们也无意介入民事纠纷的。如果出现政府欺压我们,找议员就对了。
 
个人觉得,这个事儿,跟警察没有关系。我们不要因为警察不管,就认为我们没理了。这就是一个需要起诉打官司的民事纠纷,他侵害了我的名誉权。法官怎么判,我们才认,才不得不认。
至于政府官员,议员,他们也无意介入民事纠纷的。如果出现政府欺压我们,找议员就对了。
就算法官没判赢,我们还可以上诉,反正我们上一次庭它就必须去应诉,律师费看他花不花得起,一人对集体,看它还能强硬多久。不告饶不算完,最好的结果就是此人破产,心才会痛
 
越南老头车贴,最后一句;“If you are offended by this you should not in this country",明显有针对某些加拿大人的冒犯,歧视。有没有明显触犯法律?
这句话是有问题的。 需要咨询一下华人律师,能不能打他官司?
 
让他的邻居们天天可以看见,自觉没面子会把标语取下来
会不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呢?让他以为自己是一个大英雄,可以以他一人之躯,抵抗我大中华,拧着脖子就不取下来。取下来,对他是不是更没“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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