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倒下, 不再起来,今天在朋友圈看到一句话:假如我无辜死去,请不要为我祈福,请为我报仇。然后果断转发给朋友。朋友也赞了一声好之后转发。
它激活了我长久的一个不满:为什么被拐少女被拐卖、强暴之后人们的注意力往往不在追究元凶,而是热衷于给她荣誉?好像一经荣誉收买,元凶便大可不必追究了。她遭受的被拐、被强暴,是不是随着荣誉、讴歌的补偿,便可以忽略不计仿佛从未发生?为什么从鸦片战争到八年抗战,中华民族遭受蹂躏惨重、死伤数千万人之后,我们也每每不深刻反思而是热衷于喊什么“民族独立扬眉吐气”?为什么一个巨大的声响在塘沽炸响,我们周围还是有那么多人热衷于讴歌不幸殉葬的消防员,而不是追问:元凶是谁?谁酿造了惨案、害死了那些人、殉葬了那些流淌鲜血的消防员们?是谁?
要不要揪出凶手?要不要为死者与伤者“报仇”?如果不要,我们这神奇的国度里,造孽的成本未免过低了,一纸奖状便可抹杀被害者的血泪,一笔抚恤金便可买断惨死者的性命。
为什么一有悲惨事件发生,在我们这,只是平白造就了一些英雄事迹,平白地为教科书增加了些光辉形象,在三两天的时间里触动人们的泪腺……然后,就没了“然后”了。
一次又一次地,罪孽的凶手不经追问、审查、惩治,则罪孽的源头仍在,仍会在某个意料不到的未来再次酿造不幸。我们身边的不幸,未免太多了。
我再一次预感到,类似的惨剧还会止不住地上演。死去的人白白死,伤过的人白白伤。我的一位老师曾说:中华民族惯于上演“无代价的牺牲”,牺牲之后,该反思的思想原则未经反思,该惩治的罪孽之人未经惩治,因而人白死,血白流。
我再说一次,假如这些不幸发生在我身上,善良的人们,请不要为我祈福,请为我报仇!
你是否理解是否明白,
共和国的旗帜上边, 有我血染的风采,
这个源头, 是怎么评定风险, 怎么给风险的定价,
风险的定价是整个社会成本的一个部分, 标准高, 价钱就高, 愿意不愿意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