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4已经生效了吧,入籍之后回国会被取消国籍吗?

一个人不可能无国籍的。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从法律意义上讲你加入加拿大国籍的那一刻起你的中国国籍自动作废。当然如果你还有另外的国籍,加拿大可以以之后不居住在加拿大为理由剥夺你加拿大国籍,但是至少你还有一个国籍,而不是无国籍。
这里同时拿着加籍和中国籍很多。加拿大是承认你同时拥有加籍和中国籍,在新法案,他想取消你加籍很正当。
 
这里同时拿着加籍和中国籍很多。加拿大是承认你同时拥有加籍和中国籍,在新法案,他想取消你加籍很正当。

你只需要申请一次中国签证你的中国国籍就等同于没有了,你所谓的同时拿着加拿大籍和中国籍只是表面上的情况。

dual nationality 也就意味着你有dual passport.一旦你用加拿大护照申请中国签证,你的中国护照就会被剪角注销,你所谓的双重国籍自然无从谈起。当时主流媒体反对新移民法的声音也大多是有加拿大及欧洲或美国国籍人士发出的。
 

fierysteed

曾经市高考状元
你只需要申请一次中国签证你的中国国籍就等同于没有了,你所谓的同时拿着加拿大籍和中国籍只是表面上的情况。

dual nationality 也就意味着你有dual passport.一旦你用加拿大护照申请中国签证,你的中国护照就会被剪角注销,你所谓的双重国籍自然无从谈起。当时主流媒体反对新移民法的声音也大多是有加拿大及欧洲或美国国籍人士发出的。
如果有美国国籍才不care加拿大国籍呢。
但是欧洲国籍和加拿大国籍倒是很好的两个互补。可以很容易在欧洲和北美工作。
 

第一点,法理上的中国移民入籍后单一加拿大国籍的问题。

我觉得大家对于中国双重国籍的事情,理解上有些偏颇的地方。

首先加拿大是承认双重国籍,但前提是你得有第二个国家“有效的”国籍才行。加拿大政府知道有些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比如中国。所以只要是中国公民申请了加拿大国籍那天,加拿大政府就知道在“法理”上你只有加拿大国籍一种合法国籍了。

因为中国法律规定,取得外国国籍之日起,自视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上面我们谈的是从法理上谈的,所谓中国移民入籍后单一加拿大国籍的问题。

第二点,事实上的双重国籍

由于加拿大和中国两国之间的公民信息互不沟通,所以只要中国公民入籍以后,没有去中国使馆申请旅游签证,中国政府是不会知道你入籍的事。更不会宣布你的国籍失效。这就造成了事实上的“双重国籍”问题。甚至即使你去办了签证,目前只要不在国内续签,貌似户口也不会被取消。这也造成了事实上的“双重国籍”。

这样是方便了大家国内处理一些事物,但一旦进入司法纠纷,您的双重事实国籍会马上消失,变成唯一加拿大国籍。

综上所述,如果在法理方面,诸如打官司之类的,无论在加拿大还是在中国,入籍以后的中国人,只能有一种国籍,即加拿大国籍,加拿大虽然承认双重国籍,但其承认的是有效的国籍,所以中国国籍在入籍加拿大后,由于中国政府已经给取消了,所以不会看做是有效国籍。

换句话说,入籍后的中国人,只具有加拿大唯一国籍。

至于新法什么情况下会取消公民权,我觉得他们不敢明显把矛头指向双重国籍,虽然他们是想打击这类人。但运用的手法,应该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提交虚假入籍材料”等方面进行。违反宪法的法律,第一不用去担心,因为肯定会被取消,另外支持该法案的政党也会失去民意支持。所以谁会那么干?应该不会有谁的。
 
第一点,法理上的中国移民入籍后单一加拿大国籍的问题。

我觉得大家对于中国双重国籍的事情,理解上有些偏颇的地方。

首先加拿大是承认双重国籍,但前提是你得有第二个国家“有效的”国籍才行。加拿大政府知道有些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比如中国。所以只要是中国公民申请了加拿大国籍那天,加拿大政府就知道在“法理”上你只有加拿大国籍一种合法国籍了。

因为中国法律规定,取得外国国籍之日起,自视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上面我们谈的是从法理上谈的,所谓中国移民入籍后单一加拿大国籍的问题。

第二点,事实上的双重国籍

由于加拿大和中国两国之间的公民信息互不沟通,所以只要中国公民入籍以后,没有去中国使馆申请旅游签证,中国政府是不会知道你入籍的事。更不会宣布你的国籍失效。这就造成了事实上的“双重国籍”问题。甚至即使你去办了签证,目前只要不在国内续签,貌似户口也不会被取消。这也造成了事实上的“双重国籍”。

这样是方便了大家国内处理一些事物,但一旦进入司法纠纷,您的双重事实国籍会马上消失,变成唯一加拿大国籍。

综上所述,如果在法理方面,诸如打官司之类的,无论在加拿大还是在中国,入籍以后的中国人,只能有一种国籍,即加拿大国籍,加拿大虽然承认双重国籍,但其承认的是有效的国籍,所以中国国籍在入籍加拿大后,由于中国政府已经给取消了,所以不会看做是有效国籍。

换句话说,入籍后的中国人,只具有加拿大唯一国籍。

至于新法什么情况下会取消公民权,我觉得他们不敢明显把矛头指向双重国籍,虽然他们是想打击这类人。但运用的手法,应该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提交虚假入籍材料”等方面进行。违反宪法的法律,第一不用去担心,因为肯定会被取消,另外支持该法案的政党也会失去民意支持。所以谁会那么干?应该不会有谁的。
那是你认为,不是掌权认为,我投诉官司被认为的太多了,我父母都被认为是学生了,CIC律师直接认为我们是超级签证,这种睁着眼睛说瞎话都OK,到时候谁理你呀!
 
最后编辑: 2015-09-19

fierysteed

曾经市高考状元
那是你认为,不是掌权认为,我投诉官司被认为的太多了,我父母都被认为是学生了,CIC律师直接认为我们是超级签证,这种睁着眼睛说瞎话都OK,到时候谁理你呀!

现在的加拿大政府在移民政策上 朝令夕改, 而且又出台这种模糊不清,各人理解不一样的法律. 造成实质上的混乱.
我理解本质上,加拿大需要的移民不是 100%意义上的新公民(这里公民定义是通常意义上的定义), 而是 居住在加拿大,消费, 生产,缴税的人.
但他没有这类身份划分, 于是只能在新入籍法律上作手脚, 区分出 本地出生和 归化的人来. 达到以上的目的.

如果大家本来看清楚了,两厢情愿的事情也无可厚非.
这就是牺牲了中间过渡阶段的人. 有人说你不想这样你可以不来,问题是金钱时间机会投入成本都很高.
警戒后来者要认清楚 加拿大政府的本来目的以及这种不择手段的做事风格.
 
现在的加拿大政府在移民政策上 朝令夕改, 而且又出台这种模糊不清,各人理解不一样的法律. 造成实质上的混乱.
我理解本质上,加拿大需要的移民不是 100%意义上的新公民(这里公民定义是通常意义上的定义), 而是 居住在加拿大,消费, 生产,缴税的人.
但他没有这类身份划分, 于是只能在新入籍法律上作手脚, 区分出 本地出生和 归化的人来. 达到以上的目的.

如果大家本来看清楚了,两厢情愿的事情也无可厚非.
这就是牺牲了中间过渡阶段的人. 有人说你不想这样你可以不来,问题是金钱时间机会投入成本都很高.
警戒后来者要认清楚 加拿大政府的本来目的以及这种不择手段的做事风格.
加拿大是法制国家,最终解释权靠宪法。不合理的法律会被废止,合法的法律会被执行。不是靠哪个人的个人理解又或当权者说了算。
如果在某个失去公民权的案子里,CIC会被裁定违宪的话,那么CIC所依据的法条也会被裁定无效。
 
加拿大是法制国家,最终解释权靠宪法。不合理的法律会被废止,合法的法律会被执行。不是靠哪个人的个人理解又或当权者说了算。
如果在某个失去公民权的案子里,CIC会被裁定违宪的话,那么CIC所依据的法条也会被裁定无效。
那是你的人无杂念的理想情况,法院就不能和CIC串通吗?我的案子经历的事情,他们错了也会统一口径或一脚踢掉,用哪条不用哪条不就是他们认为的算吗?!谁会有他们对法律熟悉操作程度高!
 
最后编辑: 2015-09-19

fierysteed

曾经市高考状元
那是你的人无杂念的理想情况,法院就不能和CIC串通吗?我的案子经历的事情,他们错了也会统一口径或一脚踢掉,用哪条不用哪条不就是他们认为的算吗?!谁会有他们对法律熟悉操作程度高!
我同意你的看法。
这种例子已经发生过不少了。比方说中国投资移民一刀切的例子。当时中国申请人起码500个人案例,联合中介,和律师。状告CIC。就是抱着对加拿大法律的一点点希望。
最后结果告诉你,政府是可以操控法律的,你不可能赢。
现在我相信不会再有那么多傻人去告CIC了。现在华人申请加拿大投资移民的数量也一落千丈。不按游戏规则出牌,想怎样就怎样的移民部, 我们屁民陪你玩不起了!
 
我同意你的看法。
这种例子已经发生过不少了。比方说中国投资移民一刀切的例子。当时中国申请人起码500个人案例,联合中介,和律师。状告CIC。就是抱着对加拿大法律的一点点希望。
最后结果告诉你,政府是可以操控法律的,你不可能赢。
现在我相信不会再有那么多傻人去告CIC了。现在华人申请加拿大投资移民的数量也一落千丈。不按游戏规则出牌,想怎样就怎样的移民部, 我们屁民陪你玩不起了!

呵呵,同意归同意,我不加入任何一帮,呵呵~

我只就我自己的经历说说看法,我只代表我自己。谢谢!
 

fierysteed

曾经市高考状元
呵呵,同意归同意,我不加入任何一帮,呵呵~

我只就我自己的经历说说看法,我只代表我自己。谢谢!
你口气很奇怪,感觉我好像是个传销的。或者收了5毛钱一样。
不用谢,我什么也没帮助你。用不着假惺惺的客气
 
用加拿大护照申请中国签证,表格上有一项叫曾有国籍这个是必须填的。。。。只要签证中国是知道你入籍了没有不互通一说。
 
话说你们讨论了这么久,不总结一下什么情况会被取消国籍?
有加国国籍经常呆在中国工作的名人 普通人不少吧,按C24的说法只要你决定在另一个国家留学、工作或居住在那里就有理由取消。
但没看见谁被取消过啊。
 
这是上年他说的话,当然按LS兄弟所说什么都可以不承认只要他喜欢。

移民部长亚历山大周四在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再三强调,有意定居条款只会对正在申请入籍人士作为审批的依据,不会对已入籍人士产生影响。他 说:「入籍后就算离开一辈子,我重复,他们的公民资格不会被取消。唯一会被取消的是,有人在居住时间上造假,实际仅居住2年,却造假说住了3或4年。此 外,已入籍者若在申请时,譬如隐藏在原居地曾犯下谋杀等严重罪案,可取消其公民资格。」
 
这是上年他说的话,当然按LS兄弟所说什么都可以不承认只要他喜欢。

移民部长亚历山大周四在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再三强调,有意定居条款只会对正在申请入籍人士作为审批的依据,不会对已入籍人士产生影响。他 说:「入籍后就算离开一辈子,我重复,他们的公民资格不会被取消。唯一会被取消的是,有人在居住时间上造假,实际仅居住2年,却造假说住了3或4年。此 外,已入籍者若在申请时,譬如隐藏在原居地曾犯下谋杀等严重罪案,可取消其公民资格。」

他说?那就成文写在法律上呀。我父母签证发给他的邮件根本没人理睬,他们即使是严重错误到了法院都是官官相护。到时候,谁理你?直接驳回无理由!法条都准备好的,法院没有义务写理由!
 
我7月16号寄出申请,8月6号去欧洲和回国度假,今天看到已经IP。。。目前人还在国内,过一周才回加拿大。会影响他们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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