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证人说直行车速度很慢,但很慢的速度会有这么大的碰撞吗?而且她撞了后都没有有及时停下来,应该速度比较快。 从你的主观意识就能看出你根本就没有掌握和理解加拿大(或西方各国)的交规(ROAD SENSE的精髓)。通过绿灯的路口,如果是直行车的路权,这里的司机脚是放在油门上的。撞上你后,直行司机需把脚从油门移到刹车,当然不能马上停下。看来LZ你还是国内开车的习惯,过路口脚不离刹车踏板,以防闯红灯的行人和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