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说一个前提,本人为主申请人,本人老公系再婚,和前妻有一女归女方抚养,离婚N年并无来往,且前妻已再婚并且还是已经改名,失联5.6年了,全无任何交集。【之前填写任何表格,都没有体现过有这个孩子,但是二补的时候,需要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件,无奈,我老公附加了一个声明,声明失联多年,均无联络,且绝对不会带这个孩子移民。】
各位,本人14年8月18AR的,15年217的补料(补的一些工作证明等等),7月ME+MER,10.22二补香港签收(补的无犯罪,5669,还有一份婚姻情况说明),之前一直是IP七行,2.18突然变八行了,三补……
现在三补要求补充这个孩子没体检的声明。并且是, A statutory declaration concerning non examination of dependant(s) ,但是我们已经咨询过了,这个是绝对不给公证的。又有人跟我们说,无论申请人的配偶及子女是否陪同申请人去加拿大,他们都须要参加体检(即使申请已离婚,申请人的子女与其前配偶同住,申请人的子女也须要参加体检),所以,我和老公想到了离婚……
请论坛里的前辈们指导,我们自己写一个声明,不去找他前妻和女儿可以吗?我们声明不会带她出去,也绝对不会再以后带她出去,他们失联很久了,就算以后联络到也保证不会带出去?
也有前辈说,non examination就是non medical examination,只有CIC网站有写到:the principal applicant and their family members,whether accompanying or not,must complete medical examinations if required,and pass criminal and securiyt checks.中间有个if required,没有强行让小孩medical examination,所以,是不是和二补一样,我们不用去试图联系他前妻和女儿,我老公自己写个声明、签字就ok了呢?
求前辈们指点!万分感谢!!
各位,本人14年8月18AR的,15年217的补料(补的一些工作证明等等),7月ME+MER,10.22二补香港签收(补的无犯罪,5669,还有一份婚姻情况说明),之前一直是IP七行,2.18突然变八行了,三补……
现在三补要求补充这个孩子没体检的声明。并且是, A statutory declaration concerning non examination of dependant(s) ,但是我们已经咨询过了,这个是绝对不给公证的。又有人跟我们说,无论申请人的配偶及子女是否陪同申请人去加拿大,他们都须要参加体检(即使申请已离婚,申请人的子女与其前配偶同住,申请人的子女也须要参加体检),所以,我和老公想到了离婚……
请论坛里的前辈们指导,我们自己写一个声明,不去找他前妻和女儿可以吗?我们声明不会带她出去,也绝对不会再以后带她出去,他们失联很久了,就算以后联络到也保证不会带出去?
也有前辈说,non examination就是non medical examination,只有CIC网站有写到:the principal applicant and their family members,whether accompanying or not,must complete medical examinations if required,and pass criminal and securiyt checks.中间有个if required,没有强行让小孩medical examination,所以,是不是和二补一样,我们不用去试图联系他前妻和女儿,我老公自己写个声明、签字就ok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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