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
这种情况,但原房东已经把物业卖给新房东,新房东说我没有多收你的钱,你还要交最后一个月房租,对的。安省通常是抵付最后一个月租金,钥匙押金也基本上不能超过400刀。如果有东西破损纠纷,只能上法院,房东是无权向租户收取额外的押金费用的。而且最狠的是最后一个月租金原则上还要给房客支付利息,因为是提前收的。同时只要租户提前两个月给予通知,他随时都能走。想让房客走的话,就要走好多流程。这些条例太流氓了,房东像孙子一样。
不知道BC省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