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的这件事是高管给我电话让我查一个信息。我查了, 我根本没有copied in the email. 所以没有办法回答他的问题,所以我给他回信并把邮件转给他告诉他我不知道,并说他手下的一个人可能知道, 因为邮件是写给他的, 所以我和他说的时候就也copy了那个人,他就火爆七章的给我写了,no, you come here and you get a copy and find out XXX right now, 这个right now下还加了下划线。
我是可以说走就走的。虽然money is never enough. 但是没有这份工作还是可以过下去的。昨晚我很迷茫,但是今天我还是很正定地去上班了,就当什么都没发生。 我现在比较纠结的是是否要去告他们。一方面我想周五做好走人。就当一个教训,从此把不愉快的事忘了。另一方面我又觉得他们这样做是不对的,难道不应该得到惩罚吗? 如果我就这么走了,不是纵容了他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