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件虽然丰台检察院给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但作为雷洋家属还有两条法律途径可走:1,上诉至高一级检察院,如果维持不起诉可走第二步。2,已故当事人直系亲属采用自诉的方式至北京中院起诉。 陈有西已经表态将继续担任下面两个阶段的主辩律师。 真相或者说趋近真相(也可以说法律真相)通过不断的法律步骤,通过“公堂之上”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公开的法律辩论可以最大程度的呈现出来。目前直系亲属放弃上诉,那是他们的权力应该得到尊重。只是一个促进中国走向法治的节点被耽误了。 也许还有一件事可做,就是对赔偿问题要求空开细节并给出依据,这是任何一个纳税人(北京人)都可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