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那点事儿。。。。。。。。。

加拿大,移民那点事儿。。。。。。。。。 接着上回写,上次的酒吧麻烦以出手告终。这件事放到现在说,再看阿省油管被法院暂停进入BC,新移民需要明白一个深刻的道理,加拿大是以一个不以经济发展而牺牲人文环境,自然环境为代价的国家。因为加拿大的富有,他们已经习惯于这么做。加拿大连鸟都饿不死,加拿大从建国以来就没有过饥荒,他们习惯于安步就班的干一切事情。 这也可能是美国人或者中国人看加拿大人的保守,但是人家不这么认为。
再说第二件事,看对加拿大医疗的认识。我来加拿大,跟医院打过三次交道。当然每次的交道中,也包括就诊多次。
第一次是刚来几个月,感觉腹疼,特别是感觉吃了油腻的东西的时候(后来证明没有关系),能疼的睡不好觉,自己认为是得了胆囊炎,就去诊所看医生,说腹疼,可能是胆囊炎,医生就是在哪里疼,给医生指了位置,医生非常疑惑,加拿大那种WALKIN诊所,医疗设施有限,他就开出诊断,让我去医院看。这是在加拿大第一次进医院,进去看着人也不多,根本没有中国那种人多的感觉,护士先接待,测体温,量血压,问病史。然后就一边等着去了。我还不等个两小时,结果一等就是十四个小时。最后在深夜见到了医生,医生在拍片后,说你这是输尿管结石,一下子提醒了我,这是在国内的老病,也打过几次,不知道不彻底的原因,打过两次。结石在加拿大又形成了。然后医生安排我去另一家医院去碎石。一共碎了三次,前两次碎之前要打针吃药麻醉神经,但是这个药的副作用非常大,能持续几天的强烈呕吐。最后,我不想吃了,跟护士说,我不想吃药了,就这么打。护士很惊讶,你确定?我确定。就不用麻药。就跟鞭刑一样,几百下超声波通过皮肤接触,将尿道中的石头击碎。疼是很疼,但是只需要坚持两个小时。如果吃药就会强烈呕吐几天。中间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每次碎石都要拍四次X光,对相同的位置不到一个月我拍了十二次,在最后一次,我跟护士说,能不能不拍X光,我担心短时间内频繁拍,对身体不好。护士随口说,是的。结果我见了医生也说了一下,但是医生看上去很生气,可能觉得我挑战了他的专业性,我说护士也这么认为,他马上跑到护士室对着护士喊,谁跟他说拍X光对身体不好了?吓的护士都不敢说话。最后打完了又拍了两张,说石头没发现,但是你还需要复查。我说,我需要用B超复查,医生不高兴也没有办法,给我去约B超,一约就排到了一年后了。后来再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我没去,我说从来没再疼过,好了。
第二次是晚上收拾那个酒吧的垃圾,被一根老旧的钉子扎了,马上去医院急诊室打破伤风针。我记的晚上九点到的,回家的时候是早上五点,急诊室里排了十几个人。要在中国的感觉就是半个小时结束,结果一等就是一夜。别的省不知道,听说曼省医疗最相当慢的省,并且省政府在医疗的投入还相当的高。
最严重的一次也是在这个酒吧,我来加拿大干活,不知道自我防护。看到有人扔了个旧电视,但是屏幕已经破了,我犯了一个非常低级的错误,直接用手去扔这个旧电视,只觉的也说不上是疼还是怎么的,我发现自己右手中指,被割了,大量的出血,我马上用拇指按住中指的伤口,左手掏出车钥匙,左手打火,一手扶着方向盘就去了医院。到了医院,血撒的驾驶室到处都是。到了医院,护士先给我紧急捆扎止血,过了有两个小时,有个医生来看我,说,你试着弯曲一下你的中指。我说试了试说,我弯不了!他说,你可能被割断了筋。然后他对伤口进行了缝合,告诉我,今天没有人给你接上这个筋,你需要明天来。我第二天又去了,我需要告诉大家,肉体组织的愈合速度是非常快的,在十二个小时后,伤口基本完成了愈合,然后,第二天再去打开。。。。。。。,打开后,这个医生说,已经确认你的筋断了。这么吧,我给你约到十天来过来接筋。我说算了,我不接了,因为时间太长。他就一个劲的劝说我,过来接,说你如果坚持不接,这个中指会永久性的残废了,以后就这么直直的伸着,不光影响了你右手的功能,而且你攥起拳头的时候也很不雅观啊。我坚持不接了。最后他说,这么吧,今天我试着给你接,我再去找个人配合。然后就进了手术室。一共三个人,两个医生,一个曼大实习生当护士,开始了手术。接筋怎么接呢?大家记不记的小时候穿的内裤?有个松紧带勒着。筋就是那根松紧带,内裤上的松紧带如果断了,修理的办法就是把它两头再拉出来,打个结。手术跟修松紧带的原理一样。松紧带断了的时候,会缩到里面去,筋也一样。为了把筋接上,需要先把伤口继续扩大,以方便拉出缩到了里面的筋。这样,就顺着伤口继续切,然后两个人用钳子合力拉出来,打上结,我看出他们是非常的用力,才能把筋拉长方便打结。我总结了一下这个过程,叫剥皮抽筋。放以前算是酷刑之一了。他们一边手术,我一边看,还跟曼大的实习生聊,试图放松自己。我在这个过程中,用左手把手术拍了下来。留了一组不愿意回忆的照片。
这次受伤,在一年内都让我右手不能正常使用。我现在已经习惯了用左手拧罐头瓶子。不过要非常的感谢那个医生,如果没有他的坚持,我现在打字方式都可能改变了,目前中指已经屈不回来了,如果干一点手工细活,会受影响,并且有时候会感觉到它会产生一种紧缩的痛,但是不影响打字。
中指残疾了,这是移民加拿大给我留下的一个深刻的印迹。
今天我把当时拍的一组图发出来了,不过提醒大家,血腥!慎入!
下次再说说,第一套房的出租,被租客索赔。也是发生在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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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 2018-09-14
加拿大,移民那点事儿。。。。。。。。。 接着上回写,有句话叫福无双至,祸不单行。2013年这倒霉事,不但是不单行,而是 又双叒叕的来了。接着说,正在跟曼省租务部因为酒吧公寓打官司,原来加拿大刚买的房子也摊上了麻烦事。老头没娘,说来话长,这得重新倒回2011年买酒吧的时候说起。
2011年,八月份买了个酒吧,因为上面空着一套公寓,就想搬过去住吧,也方便管理。其实酒吧这个区是几乎是温尼伯最乱的区了,但是我们新也来也不知道。不过去了,虽然有点乱也就那样,如果长期住肯定生活质量不好。因为要搬过去住,所以就把这个两居室租出去了,签了一年的合同,还包水。第二年,开始想涨价,但是人家不同意,跟我说明了政府的要求,一年只准涨3%。这事就算了。再说在2011年还签了在买的土地上的建房合同,说是一年的时间就能建起来,当时想,先去酒吧自己的公寓住一年,第二年再住进新盖的大房子,可是没有想到这房子从签了合同,就再也没有盖起来,直到我把这块地卖了。
涨房租不成,也就算了,但是到了第二年新房子没起来,还出了大麻烦,什么麻烦下回说,就想再搬回小房子里去住,跟对方联系,要对方搬家。对方一看,赶紧说,要不下一年,水费我们付吧。我们解释说,对不起,这次实在不是因为房租的原因,确实因为房子没盖起来,要回来住。对方无奈,但是也只好搬家,因为在曼省,如果房东需要回来住,可以提前通知对方搬家,并且要支付房客的搬家费。当然房客要自己走,或者违约结束合同不用支付。这样,房客就搬了家,我们在那个酒吧住了一年又搬回来了。
话说让租客搬家,也是有技巧的,经营出租房这些年,我总结的经验是,要用租客的原因让租客搬家,而是不你的原因让租客搬家。我们从中国来,自己有事不愿意租了,合同到期,你走吧,这不很正常吗?但是,在加拿大不是这样。
这个租客在这里住,开始有那么三四次晚交房租,并且因为打老婆被警察抓走,我不用这样的理由让他搬家,反而以自己要住进来的原因让他走,不但倒贴搬家费,还被这个租客以后索赔。这都是学费啊。
搬回来住了有这么三个月吧,酒吧那边新的租客老有闹事的,要说我在加拿大跟租客打交道的故事,能讲三天三夜,还说不完。因为这个酒吧租的租金很低,刚来又不会招租,净些事,租客不是有犯罪记录,就是妓女,瘾君子之类的。租房有个规则,好租客不会住廉价的房子。这话说的有歧视了啊。但是实际上就是这么回事。租客的好坏,不是以道德品质来评价的,而是,是不是爱护房子,能不能按时交房租。搬回来后,经常有事,没有办法,住了三个月后就又想再搬回去住。但是不是住酒吧了,又买了个房子住,这样就想把这个两居室卖了吧。一卖马上一买,银行还没有罚金。
于是又在北边好点的区买了房子住下来了。后来我算了一下,我在加拿大的前五年,搬了六次的家。
房子卖了没有多久,我就被这个租客告了,说我想卖房,以回来住的名义欺骗他搬家。
前后打了一年官司,直到2013年最后上诉定音,我输了。
政府的判决是这样的,你以自住的名义让租客搬家,但是,你在这个房子里没有住满一年,就把这个房子卖了,侵犯了租客的利益,导致租客租了更贵的房子,所以你要补偿租客一年的房租价差。结果是我赔进了一千六百多。
这件事,我很长时间不能理解,后来我慢慢理解了。加拿大有很大部分人是靠租房生活,他们可能租一辈子的房子,这样的一庞大的社会群体,政府必然保护。更重要的是,加拿大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你即使要卖房子,你也没有理由中止合同。但是,实际的结果是,你以自住的理由让租客搬了家,最终你在居住一年不到的时间内卖出了房子。所以,政府认定你侵犯了租客的利益。
这个事这么过去了,但是对我的管理出租房的经验却有了很大的提升,我后来系统的给所有的租客建档,一切不利于租客的事,全部记录,什么晚交房租,晚交水费等等,如果想让你走,就拿出来。不得不说是逼出来的专业。
下次接着说,我地上的房子为什么没建起来的麻烦事,最后不得不卖掉。
图片是卖掉的小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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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那点事儿。。。。。。。。。 接着上回写,本来这次想写在地上建房引出来的麻烦,但是感觉这个事要写两次才能写完,就长话短说,先写写另一件麻烦,一次就写完。反正麻烦一大堆,写起来不缺素材。这件麻烦事要回到买的那个肉店,三万五买的,一千五百多平尺还带电梯,让我租给了一个作皮萨饼的当地人。他干了有那么快一年吧,生意就黄了。之前想着改成开肉店,蔬菜店,杂货店,皮萨店等等,都没开成。但是因为在2012年租的公寓特别好租,就想,为什么不改成公寓出租?
想到就开始干,这个店有一半的居住属性。
于是马上动手,花了一万六,三下五除二,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改成了四间公寓,每一套都带卫生间,五百一间,一周之内就租出去了。全部都是吃社会救济的劳苦大众。原来一月租九百的肉店,一下子成了月入二千的公寓香饽饽。
香饽饽没吃了几个月,先是警察打电话来了,说有人报警。警察去了一看,当场就明白怎么回事了。人家回去结案把报告一写,分别给了消防和社会保障部门。过了有一周的时间,他们联合起来给我发信,说要来检查。
当时不知道他们来查什么,就等他们来了,给他们展示了整个房子。管社会救济的说,你这个房子是一半居住,一半商业,现在你完全改成了公寓,不符合市政要求,我们不给现有的拿救济的付房租了。消防的人说,
你们这么干,不安全,不能住这么多人。我说我这个房子有居住属性啊?检查官是个黑人女的,给我解释说是有居住属性,这样,你只能保留一家居住,其它的必须搬走。这里面还有一个小插曲,她问我,你这个房子装修申请过许可吧?我吭吃了半天,说不出来,她说我给市政打电话问问,她拿起电话,拨通了市政,电话响了一半,她说算了,我不问了。后来知道其实是她心好,没有举报我,根据法律,你没有装修许可,市政来了要先罚款,如果发现改的不规矩,再限期改成原样。市政的装修要求是什么呢?所有的房间隔断,门,窗,水,电,小到一个插座的安装,都需要先申请许可,这通大改,肯定是严重的违法了。
最后只好让其它三家租客搬走,只剩一家出租,说实话,消防局也没太难为我,只让我改了一下前门的外锁门栓,就结案了。
结果四家出租变一家,收入由二千变五百,这样下去是撑不住了。
最后决定一卖了事,这个肉店,买的时候三万五,折腾一番花了二万多的装修维修费,另加两年内保险地税近一万,当然也收入了近两万的租金,被我以七万五卖出,也算是胜利大逃亡吧。
图片是卖出的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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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那点事儿。。。。。。。。。 接着上回写,本来这次想写在地上建房引出来的麻烦,但是感觉这个事要写两次才能写完,就长话短说,先写写另一件麻烦,一次就写完。反正麻烦一大堆,写起来不缺素材。这件麻烦事要回到买的那个肉店,三万五买的,一千五百多平尺还带电梯,让我租给了一个作皮萨饼的当地人。他干了有那么快一年吧,生意就黄了。之前想着改成开肉店,蔬菜店,杂货店,皮萨店等等,都没开成。但是因为在2012年租的公寓特别好租,就想,为什么不改成公寓出租?
想到就开始干,这个店有一半的居住属性。
于是马上动手,花了一万六,三下五除二,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改成了四间公寓,每一套都带卫生间,五百一间,一周之内就租出去了。全部都是吃社会救济的劳苦大众。原来一月租九百的肉店,一下子成了月入二千的公寓香饽饽。
香饽饽没吃了几个月,先是警察打电话来了,说有人报警。警察去了一看,当场就明白怎么回事了。人家回去结案把报告一写,分别给了消防和社会保障部门。过了有一周的时间,他们联合起来给我发信,说要来检查。
当时不知道他们来查什么,就等他们来了,给他们展示了整个房子。管社会救济的说,你这个房子是一半居住,一半商业,现在你完全改成了公寓,不符合市政要求,我们不给现有的拿救济的付房租了。消防的人说,
你们这么干,不安全,不能住这么多人。我说我这个房子有居住属性啊?检查官是个黑人女的,给我解释说是有居住属性,这样,你只能保留一家居住,其它的必须搬走。这里面还有一个小插曲,她问我,你这个房子装修申请过许可吧?我吭吃了半天,说不出来,她说我给市政打电话问问,她拿起电话,拨通了市政,电话响了一半,她说算了,我不问了。后来知道其实是她心好,没有举报我,根据法律,你没有装修许可,市政来了要先罚款,如果发现改的不规矩,再限期改成原样。市政的装修要求是什么呢?所有的房间隔断,门,窗,水,电,小到一个插座的安装,都需要先申请许可,这通大改,肯定是严重的违法了。
最后只好让其它三家租客搬走,只剩一家出租,说实话,消防局也没太难为我,只让我改了一下前门的外锁门栓,就结案了。
结果四家出租变一家,收入由二千变五百,这样下去是撑不住了。
最后决定一卖了事,这个肉店,买的时候三万五,折腾一番花了二万多的装修维修费,另加两年内保险地税近一万,当然也收入了近两万的租金,被我以七万五卖出,也算是胜利大逃亡吧。
图片是卖出的肉店。
那这个后来的买家买了它做什么用呢?当公寓还是当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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