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房子卖后买方入住后4个月提出电器坏了要我赔偿是否合理?

如果卖房的时候有验房,就和你没什么关系,他最多能找到验房师说negligent,这是律师函而已,你也不需要害怕,说不定就是bluffing。看你的合同上怎么签的了,即便在合同上保证是完好状态,他也要自己举证是你的责任,因此你没有任何责任去赔偿,
合同上是写有电器的,但没任何保证。验房师已经全部检查过房子,这个买家真的是无理取闹,真令我感到无奈。
 

Horse Dragoon

房版板主
我也是这么想的


不赔!让你的卖房律师回绝买家: NO WAY!

我2017卖掉个康都,有3--4个都是抢我OFFER 的,挂牌当天就卖掉了,
交房后第2天, 我的卖房律师收到买家律师信,买家说才发现冰箱正面不光鲜, 有印子擦不净, 要赔500刀,因为是不锈钢的面,
我笑死了,打电话给我律师,让她打电话给对方, 问: 你们看房的时候就是那样的, 二手房,电器是用过的, 你们想钱想疯了?

对方最后屁也不敢放。。
 
非常感谢各位大侠的指教和建议,太好了,现在我的心安定了好多,希望事情能够顺利地象各位好人提议的方法解决就好了,谢谢,谢谢大家出的主意。
 

注册或登录来发表评论

您必须是注册会员才可以发表评论

注册帐号

注册帐号. 太容易了!

登录

已有帐号? 在这里登录.

Similar threads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