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社会,嗓门大不是关键,占据道德制高点才是关键。看来你还是停留在简单的以暴制暴阶段,可你没看看,当今的社会氛围,白的就不用说了,另外的无论是黑的还是绿的,现在的“社会地位”可都不是靠“动手打出来”的,而都是靠“嗓门大吵出来”的,现在的状况“谁嗓门大谁就有理”,所以一个小女孩的谎言都可以让众多人高潮,因为他们知道这又是一个“大声嚷嚷”的机会。所以华人媒体把这种事儿嚷嚷出来没什么不对的。
加拿大所谓“公平的法律”则更扯了,总理都可以不在乎什么法律,因为他的“嗓门最大”,可以大到让对手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并且他也知道加拿大法律的“key”——找个好律师,什么事都不会有,所以他才基本上可以为所欲为。
“陈老板”事件也完全是因为嗓门够大,惊动了媒体和高层,并且总理都出面了也才“找回”的正义,如果悄无声息的去法庭解决,搭工搭力不论,对方要是找到媒体造些舆论,警方也是“证据确凿”了,判决你个非法监禁,也没什么不可能的。
澳洲叫唤CNMB的,嗓门倒是够大,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