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制是相信多数人的决定,智慧是正义的。所以民主制要符合几个要点
第一 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
第二 就一个问题,根据投票,由多数人的意见,形成法律
第三 形成决定,法律后,将由暴力执行决定和决议
这里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如果加拿大投票决定,驱逐某一个少数民族,由于该少数民族极少,在投票中必然处于劣势,投票可能被通过,而驱逐本身是不人道的,遇到这种悖论情况怎么办?
因为民主制是坚信多数人是善良,正义的,那个投票将不会被提出,即使万一提出,驱逐少数民族的决议将被有同情心,善良的多数其他民众所否决。
因此,民主制,任何一个政党都无法劫持正义。
试想,如果脱离了多数人是善良和正义这个前提,一个群体多数人是非观是恶的,那时候民主又有什么用?
说的很好。
以前在另一个帖子里我就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制度,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任何一种制度都是和现实在一定程度上妥协的产物。
其实个人觉得实现一个民主社会的门槛是很高的,从最基本的经济角度说,一般普遍认为只有一个拥有一定数量的中产阶级的社会,才有了民主的土壤。因为只有有了一定数量的中产阶级,才有大量的民众有了保护个人私有财产的意愿。试想一下如果一个社会90%都是一无所有的泥腿子,那么这样的社会即使实现民主估计很快就会蜕变成一个打土豪分田地的乱世。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一直坚信是真理。
民主的作用也是很有限的,民主基本不能保证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但是在社会发展到一定的经济水平后,民主却更有利于维持高度发达的经济水平,个人觉得有一种正反馈的作用。
民主还会带来很多问题。民众要承受低效,要容忍异议,有时候甚至会遭遇混乱。还有楼上网友提到的平民的暴政,这一个看上去是民主的死结。
但是其实民主也在进化,从某些角度讲,代议民主取代直接民主,任期的限制都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平民的暴政这种极端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