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寒冰:锁链女事件后,我从通讯录删除了一些熟人

以前中国一领导的教诲(大意):
不要当愤青(不要抱怨,要学会保护自己),在自己有影响力的范畴下做正确的事情,从改变小环境入手。不断提高自己的眼界。基本就是这个意思。我觉得抱有这样的想法,已经非常难得。

我对从改变小环境入手的策略十分赞同,也一直这样去做。如果自己的圈子中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有不公平的地方,我会尝试去改变,有成功,也有失败,但慢慢会发现自己能影响到的圈子越来越大,也提高了自己掌控环境的自信和在加拿大的归属感。
 
最后编辑: 2022-02-20
在一个确确实实的恐怖分子都能通过多年的官司而让政府赔偿1000万刀的国家,如果你们抗争这么久都没有律师愿意或者能够把多伦多市府告倒,我觉得他们在这事的处理上肯定不存在违反法规甚至程序都没瑕疵,所以按上面网友所说,move on 了吧。

对Omar Khadr的赔偿是对人权的维护。加拿大政府赔偿恐怖分子Omar Khadr的原因是政府没有为该公民尽到法定的义务,侵犯了Omar Khadr的人权。赔偿是应该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是另外一个问题。
如果我们理解加拿大的法律体系,最高法院的法官各自可以由不同的观点,最后判决是少数服从多数,但少数的意见也会记录在案。如果最高法院的法官一致同意,那么案子基本是无任何争议的。
当然此事件也有政治的因素,那就是对Omar Khadr的人权侵犯是发声在保守党执政期间。自由党不在乎输官司,赔偿。因为最后这个帐要算在保守党头上,是保守党执政期间的耻辱,这也就是保守党其实也不愿意提该事件的原因。
For a counterpoint — and for a hint that a settlement was perhaps inevitable — one can turn to the Supreme Court's unanimous ruling on Jan. 29, 2010, that found Khadr's human rights were being violated at Guantanamo Bay.
 
最后编辑: 2022-02-20
在一个确确实实的恐怖分子都能通过多年的官司而让政府赔偿1000万刀的国家,如果你们抗争这么久都没有律师愿意或者能够把多伦多市府告倒,我觉得他们在这事的处理上肯定不存在违反法规甚至程序都没瑕疵,所以按上面网友所说,move on 了吧。

我理解你,也认同你的意思。你的意思是加拿大的司法体系还是公平的,联邦政府都能被告倒,可以推定如果小喇叭有法律上无可争议的证据,应该可以赢。
 
最后编辑: 2022-02-20
感谢上面几位网友的意见。

我个人非常渺小,我只是参与,不起什么作用的。

我们社区在 2013 年提出的上诉,至今没有听证,前段时间因为疫情,tribunal 暂停开会,现在疫情快要结束了,我们又联系了 tribunal,他们也说了最近会开一次会。所以我们准备起来。这个上诉案,上诉人是居民组织,我个人只是参与者,律师将为团体服务。

多伦多市政府肯定是错了,因为这个沥青厂从头到尾就没有合法的 building permit, 一开始是临时的,但是安省的法律,临时的沥青厂不能超过一年的时间, 后来又搞了一个 permit, 也是不敢拿出来的。这个我们通过 information freedom 的法规,正式申请,市政府方面拒绝拿出来,给了几份 permit application 和 application fee receipt, 就是不拿出 permit。

前几年市政府的 City Planning 的头和律师和我们开过会, 百般劝说,要我们撤诉,我们拒绝了。

上诉也是按程序来的,不给听证的话,也必须给出一个理由,不能就这样不声不响地把我们社区的案子搞没了。

这件事非常恶劣,政府利用职权,违反法规,允许一家私人沥青厂直接对着人类排放能导致致命疾病的污染,而且在几十年的时间里,一直撒谎,欺骗民众。

现在市政府在修订法规,试图把这家从一开始就违反所有法规的沥青厂合法化,永久化,这种以牺牲公众健康和社区环境为代价,反民主,反法治,反人权的事情,我们必须表达我们的意见,即使我们不能成功,起码也有法庭记录表明民众的立场,给历史留下记录。

安省环境局的表现也极其恶劣,我们去年再次依法提交了申请,要求 review 这家沥青厂的污染排放许可, 他们又拒绝了,而且对我们的质疑拒绝回答。对环境局,我们已经就这个沥青厂上过三次 tribunal,一次 court,提交四次申请 under Environmental Bill of Rights, 不知道是不是创造了记录。反正这些都是有案可查的。

他们如果是对的,为什么不回答质疑,不拿出历史资料呢?一个不敢公开的东西,不能放在阳光下的东西,我们是没有理由相信他们做的是对的。

对了,市政府的那位官员还告诉我们,要花很多钱,你们最后也不会赢,他是为了我们好,要我们撤诉。我们确实处于弱势,他们的律师是纳税人支付的,二我们上庭全是自己掏腰包。一个政府逼的民众自掏腰包也要上庭,几十年不肯屈服,无论如何是算不上民主的好政府的。
 
我们从来都没有获得过听证,环境局的决定,我们上诉,每次都是不准予听证,然后就结束了,根本就没有给我们机会听证。市政府这个听证拖了九年,还没有一个听证,他们希望我们撤诉,我们不同意,即使他们不准我们听证,我们也要一个判决,他们根据什么不准。

我们的官司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就是这样一个事实。法律方面漏洞是有的,不完善,必须在立法和执法方面改善。

环境局的案子,第一份判决是这样写的,环境局的工程师是专业人士,法庭更看重他们的意见。白纸黑字。不平等,法庭一边倒地采纳对方的意见。后面的判决基本就是照抄,基本一样的结论。
 
感谢上面几位网友的意见。

我个人非常渺小,我只是参与,不起什么作用的。

我们社区在 2013 年提出的上诉,至今没有听证,前段时间因为疫情,tribunal 暂停开会,现在疫情快要结束了,我们又联系了 tribunal,他们也说了最近会开一次会。所以我们准备起来。这个上诉案,上诉人是居民组织,我个人只是参与者,律师将为团体服务。

多伦多市政府肯定是错了,因为这个沥青厂从头到尾就没有合法的 building permit, 一开始是临时的,但是安省的法律,临时的沥青厂不能超过一年的时间, 后来又搞了一个 permit, 也是不敢拿出来的。这个我们通过 information freedom 的法规,正式申请,市政府方面拒绝拿出来,给了几份 permit application 和 application fee receipt, 就是不拿出 permit。

前几年市政府的 City Planning 的头和律师和我们开过会, 百般劝说,要我们撤诉,我们拒绝了。

上诉也是按程序来的,不给听证的话,也必须给出一个理由,不能就这样不声不响地把我们社区的案子搞没了。

这件事非常恶劣,政府利用职权,违反法规,允许一家私人沥青厂直接对着人类排放能导致致命疾病的污染,而且在几十年的时间里,一直撒谎,欺骗民众。

现在市政府在修订法规,试图把这家从一开始就违反所有法规的沥青厂合法化,永久化,这种以牺牲公众健康和社区环境为代价,反民主,反法治,反人权的事情,我们必须表达我们的意见,即使我们不能成功,起码也有法庭记录表明民众的立场,给历史留下记录。

安省环境局的表现也极其恶劣,我们去年再次依法提交了申请,要求 review 这家沥青厂的污染排放许可, 他们又拒绝了,而且对我们的质疑拒绝回答。对环境局,我们已经就这个沥青厂上过三次 tribunal,一次 court,提交四次申请 under Environmental Bill of Rights, 不知道是不是创造了记录。反正这些都是有案可查的。

他们如果是对的,为什么不回答质疑,不拿出历史资料呢?一个不敢公开的东西,不能放在阳光下的东西,我们是没有理由相信他们做的是对的。

对了,市政府的那位官员还告诉我们,要花很多钱,你们最后也不会赢,他是为了我们好,要我们撤诉。我们确实处于弱势,他们的律师是纳税人支付的,二我们上庭全是自己掏腰包。一个政府逼的民众自掏腰包也要上庭,几十年不肯屈服,无论如何是算不上民主的好政府的。

你们可以从多个vectors attack。媒体,自媒体都可以。

有些政府的不作为可以通过法庭解决。有些可以通过舆论压力解决。

再有,律师和你们的利益有时并不是一致的。尤其是按小时收费的律师。赢官司,对律师来讲未必是利益最大化。
 
感谢上面几位网友的意见。

我个人非常渺小,我只是参与,不起什么作用的。

我们社区在 2013 年提出的上诉,至今没有听证,前段时间因为疫情,tribunal 暂停开会,现在疫情快要结束了,我们又联系了 tribunal,他们也说了最近会开一次会。所以我们准备起来。这个上诉案,上诉人是居民组织,我个人只是参与者,律师将为团体服务。

多伦多市政府肯定是错了,因为这个沥青厂从头到尾就没有合法的 building permit, 一开始是临时的,但是安省的法律,临时的沥青厂不能超过一年的时间, 后来又搞了一个 permit, 也是不敢拿出来的。这个我们通过 information freedom 的法规,正式申请,市政府方面拒绝拿出来,给了几份 permit application 和 application fee receipt, 就是不拿出 permit。

前几年市政府的 City Planning 的头和律师和我们开过会, 百般劝说,要我们撤诉,我们拒绝了。

上诉也是按程序来的,不给听证的话,也必须给出一个理由,不能就这样不声不响地把我们社区的案子搞没了。

这件事非常恶劣,政府利用职权,违反法规,允许一家私人沥青厂直接对着人类排放能导致致命疾病的污染,而且在几十年的时间里,一直撒谎,欺骗民众。

现在市政府在修订法规,试图把这家从一开始就违反所有法规的沥青厂合法化,永久化,这种以牺牲公众健康和社区环境为代价,反民主,反法治,反人权的事情,我们必须表达我们的意见,即使我们不能成功,起码也有法庭记录表明民众的立场,给历史留下记录。

安省环境局的表现也极其恶劣,我们去年再次依法提交了申请,要求 review 这家沥青厂的污染排放许可, 他们又拒绝了,而且对我们的质疑拒绝回答。对环境局,我们已经就这个沥青厂上过三次 tribunal,一次 court,提交四次申请 under Environmental Bill of Rights, 不知道是不是创造了记录。反正这些都是有案可查的。

他们如果是对的,为什么不回答质疑,不拿出历史资料呢?一个不敢公开的东西,不能放在阳光下的东西,我们是没有理由相信他们做的是对的。

对了,市政府的那位官员还告诉我们,要花很多钱,你们最后也不会赢,他是为了我们好,要我们撤诉。我们确实处于弱势,他们的律师是纳税人支付的,二我们上庭全是自己掏腰包。一个政府逼的民众自掏腰包也要上庭,几十年不肯屈服,无论如何是算不上民主的好政府的。

歪楼了不好,歪此楼更不好。

还有,我发现你很少点赞,也很少感谢给你出主意的贴子。如果别人的意见对你没有任何帮助,在论坛讨论有作用吗?
 
你们可以从多个vectors attack。媒体,自媒体都可以。

有些政府的不作为可以通过法庭解决。有些可以通过舆论压力解决。

再有,律师和你们的利益有时并不是一致的。尤其是按小时收费的律师。赢官司,对律师来讲未必是利益最大化。
Toronto Star 报道过一次,帮助我们解决了堆积如小山的废水泥和废沥青堆。这个废物堆就在室外,紧靠马路,大概有两层楼高,星报的记者来了后,环境局让沥青厂搬走了这个山,原先我们怎么反映都不解决。

很奇怪的,我们的上诉和申请都必须报给安省环境督察员办公室,但是这个办公室却不能做什么,只能把这个事情写入他们的年度报告。
 
我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几乎没反应,

值得谴责的是,我自己,我也没发言
我的微信圈到是反应很大,在关注徐州事件。我是一种无力的感觉,发言了,可能成了下一个李文亮。不发言,破事落在自己头上,我还是个”死“。 TMD!!!
 
“这个世界不要俺了“ 这个句不知是不是受害女自己说的,但是从中我感到了凉,那种深入骨髓的冰冷!
她的世界不是律法,不是亲情,而是身边的人对她的遭遇不干预!二十几年的时光,不相信没有人知道!从邻居到基层组织,从自己的孩子到所有路过的人…………
冷漠,因为什么? 对别人的冷漠必将得对以后社会对自己的冷漠!

在别人的朋友圈里我留下引用刘慈欣《三体》里说的: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结果朋友删除了这个POST,
是呀,她亲妈至今没有实质性的行动
 
对Omar Khadr的赔偿是对人权的维护。加拿大政府赔偿恐怖分子Omar Khadr的原因是政府没有为该公民尽到法定的义务,侵犯了Omar Khadr的人权。赔偿是应该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是另外一个问题。
如果我们理解加拿大的法律体系,最高法院的法官各自可以由不同的观点,最后判决是少数服从多数,但少数的意见也会记录在案。如果最高法院的法官一致同意,那么案子基本是无任何争议的。
当然此事件也有政治的因素,那就是对Omar Khadr的人权侵犯是发声在保守党执政期间。自由党不在乎输官司,赔偿。因为最后这个帐要算在保守党头上,是保守党执政期间的耻辱,这也就是保守党其实也不愿意提该事件的原因。
For a counterpoint — and for a hint that a settlement was perhaps inevitable — one can turn to the Supreme Court's unanimous ruling on Jan. 29, 2010, that found Khadr's human rights were being violated at Guantanamo Bay.
哈勃输的,土豆赔的。人要走运挡都挡不住。要不是扯进政治因素,政府把官司赖着继续打下去,奥马尔.卡戴尔不知猴年马月才能见到钱。土豆说是必输的官司,打下去浪费律师费。
 
日本当红影星的black私生子从美国来寻亲,她把他捅了。第一次看,他扶着刀把,睁着一双绝望的大眼倒下。第二次看,我长大了,他不是扶着刀把,而是用力把刀关进自己的身体。

看过很多日本刑侦剧,感觉日剧里的人性恶的各种剧情基本都能在墙国找到现实放大版。
 
昨天看到一个观点,大家觉得如何?

、、、、、、、、、、、、、、、、、

关心丰县事件,是炒作还是真心,有一个明显的标志
2022-02-21 13_31_05-品茶小轩: 关心丰县事件,是炒作还是真心,有一个明显的标志 - 由stonebench发表 - 文学城 — Mozilla Firefox.png
 
最后编辑: 2022-02-21
昨天看到一个观点,大家觉得如何?

、、、、、、、、、、、、、、、、、

关心丰县事件,是炒作还是真心,有一个明显的标志
就是对那位受难女子的称呼。

以“铁链”“锁链”称呼的,大半都是借题炒作,带节奏。他们说起来义愤填膺,可是他们在骨子里根本尊重当事女主。他们用“铁链”这种侮辱性的词语,说明他们的潜意识中根本没有对受难女子的同情。相反,他们故意用这种带有强烈刺激性的词语,就是为了增加煽动性。
我语文不好,怎么觉得读起来很拗口,是不是少了一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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