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pr2019年办理下来,之后短期登陆又回国,2019年底因为疫情又跟随我回加拿大;在2021年买了一个townhouse, 期间一直想回国但是因为疫情不得不在加拿大; 请问今年2022年是不是最好报税呢,即便她一直想回国两年再考虑回来;会计师说承认税务居民才有可能将来卖房时候这段涨幅才可以免税,是不是这样,请教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