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民粹了,
台湾民粹了,
现在看美国的了。
民粹主义的内涵很模糊。如果大致下一个定义的话,可以把民粹主义描述为这样一种思路:民众的意愿是决策最高准绳。
民粹主义一开始就是以精英主义的对立面出现的。民粹主义否定了精英主义之中“精英”的决策合法性。民粹主义认为“精英”是不应该存在的,亦即,一小部分人的决策意见不应该比多数人的决策意见更值得尊重。这种思潮的出现,毫无疑问,是因为精英主义在历史上一直无法解决精英占据决策位置而自肥的问题。民众受够了精英的剥削,因此否定了精英决策的合法性。
如果否定精英阶层的决策合法性。那么毫无疑问,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比另一个人更适合决策。既然所有人在决策中的地位都是平等的,那么决策结果用多数票决就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也就更能贯彻。因此政治决策上的民粹主义,总是以投票形式,尤其是全民公决为体现。
民粹主义的决策合法性体现为一种“程序合法性”。也就是说,经过了大家都认可的程序(多数票决)实现的决策,自然得到大家的尊重。
由于直接否定了精英阶层的决策合法性,也就是否定了精英阶层的存在意义,民粹主义能够完美地回避精英主义中精英认证的漏洞以及精英自肥的问题。
但是这样一来也带来了民粹主义的核心问题:决策的不专业,或者说是决策的盲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