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如何管理保险公司?
1. 管理原则是:按州管理。好处是什么?第一,联邦政府减轻了压力;第二,各州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州政府管理最好;
2. 按照法律管理。这个法律是每隔10几年就有一次大的改革。叫改革,不叫改变。因为公有医疗在美国行不通。其实,一大二公,就是腐败(有兴趣的,我可以给你单独讲讲为什么)。最近的一次比较大的改革,是奥8签署的ACA,2010年3月23日签署的。
3.这个ACA的核心有这么几条:
A. 保险公司不得拒绝任何人,所有的美国公民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穷人,政府补贴你。再穷,你也得有医疗保险。否则,报税时罚你。
B. 保险公司的盈利不得超过规定的比率,叫MLR。比如,对于大公司保户,保险公司的医疗利润(不是财务利润),不得超过20%。超过的,要退给保户。对于中小公司保户,保险公司的医疗利润(不是财务利润),不得超过15%。超过的,要退给保户。精算师每年要计算MLR.
C. 要求保险公司必须针对每一次保险报销,邮寄给保户一封信,叫EOB(Explanation Of Benefits), 具体说明那些为啥报销,哪些为啥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