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万锦市政府

同情。楼主很多论点还是不错的。但是,如果没律师,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英文问题太多,比如第48条:

She is being treated and was no longer unable to work 这个double negative意思就完全反了。应该是She is undergoing treatment and has not been able to work

I myself began spiritual pains 这个,人家会以为你加入了什么邪教组织。应该是 I myself began to suffer from mental anguish.

诉状递上去之前应该找个人把把关。
 
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有证据,确凿的证据。不然,就是诽谤政府呀,不要命了。
你说的种族歧视有依据吗?
 
同情。楼主很多论点还是不错的。但是,如果没律师,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英文问题太多,比如第48条:

She is being treated and was no longer unable to work 这个double negative意思就完全反了。应该是She is undergoing treatment and has not been able to work

I myself began spiritual pains 这个,人家会以为你加入了什么邪教组织。应该是 I myself began to suffer from mental anguish.

诉状递上去之前应该找个人把把关。
我怎么觉得目标不对
应该是把合同要回来做目标 而不是赔偿个人损失为目标 损失很难量化

的确 需要律师
两边律师见了面 调解的可能性大
最好的结果 市政府不认错 但是把合同还给楼主

鱼死网破 不好 楼主说有六个谎言 可是 法官会认吗 对方也是有律师的
 
同情。楼主很多论点还是不错的。但是,如果没律师,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英文问题太多,比如第48条:


She is being treated and was no longer unable to work 这个double negative意思就完全反了。应该是She is undergoing treatment and has not been able to work

I myself began spiritual pains 这个,人家会以为你加入了什么邪教组织。应该是 I myself began to suffer from mental anguish.

诉状递上去之前应该找个人把把关。
谢谢!诸位发现错误尽管提。稍微缓缓后会逐一认真改正。我目前已经精疲力尽了,都是一个人干,总结出的证据加在一起已经一千多页了。最重要的文件是开庭前要上交的呈文(factum)。那个是最后的总结,是专门给法官看的。
 
同情。楼主很多论点还是不错的。但是,如果没律师,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英文问题太多,比如第48条:

She is being treated and was no longer unable to work 这个double negative意思就完全反了。应该是She is undergoing treatment and has not been able to work

I myself began spiritual pains 这个,人家会以为你加入了什么邪教组织。应该是 I myself began to suffer from mental anguish.

诉状递上去之前应该找个人把把关。
谢谢!诸位发现错误尽管提。稍微缓缓后会逐一认真改正。我目前已经精疲力尽了,都是一个人干,总结出的证据加在一起已经一千多页了。最重要的文件是开庭前要上交的呈文(factum)。那个是最后的总结,是专门给法官看的。
 
同情。楼主很多论点还是不错的。但是,如果没律师,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英文问题太多,比如第48条:

She is being treated and was no longer unable to work 这个double negative意思就完全反了。应该是She is undergoing treatment and has not been able to work

I myself began spiritual pains 这个,人家会以为你加入了什么邪教组织。应该是 I myself began to suffer from mental anguish.

诉状递上去之前应该找个人把把关。


如果没律师,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此话非常正确!

即使是你的词语,最好也要通过律师告状

我打过无数次官司,战无不胜。都是通过律师的。特别是告政府。

你的精神可嘉。不要害怕。不行,就告。

许多国人不擅长、也不习惯打官司。要习惯,并且擅长。
 
我怎么觉得目标不对
应该是把合同要回来做目标 而不是赔偿个人损失为目标 损失很难量化

的确 需要律师
两边律师见了面 调解的可能性大
最好的结果 市政府不认错 但是把合同还给楼主

鱼死网破 不好 楼主说有六个谎言 可是 法官会认吗 对方也是有律师的

可是按楼主的说法,按合同做下去也是赔钱,合同终止之前已经赔了四十多万了,(但不知道海外采购那里有没有隐藏一些利润),所以即便是把合同要回来了也未必是好事。

楼主claim的囊括了general damages, consequential damages, 和 punitive damages. 政府合同里肯定有不负consequential 责任条款,而且future living 也扯得太远了,又不是出了车祸不能工作了,没有胜算。damages for mental anguish 也不容易,首先要证明政府错了,然后要专家证明楼主精神打击很厉害需要赔偿,这期间又不能工作养家。

合同最要命的是without cause那一条,人家跟本不需要给你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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