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行规模这么大, 而且此事关系到香港的生死存亡,难道你要求他们只能站在人行道上? 在和平示威情况下还派警察强行驱散, 难道发过来要示威群众为暴力冲突负责?
站立场不怪你, 罔顾事实才是问题。
你觉得此事关系到香港的生死存亡就可以不遵守法律,就可以阻碍交通,围堵和冲击立法会,甚至和警方对抗。如此暴力行为,警察如何能不驱散。
你基于自己的立场,就可以用公民不服从为理由,暴力抗法。这时香港法院已经明确判决不成立的。
这和太阳花觉得要反服贸就可以冲击行政院,而且警察不能驱赶,不是一个道理吗?
我还觉得送中非常正当,只是操作手法粗糙而已,应该重新沟通协调。
如果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标准,决定是否关系到香港的生死存亡,能不能用暴力冲击,这个社会还有没有法律,没有安定?
不用暴力就无法表达自己的观点吗?静坐,罢工,罢课,罢市,绝食都合法,都是好的抗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