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惊无险 享受EI
[FONT=宋体]按照加拿大《劳工法》规定,工作超过[/FONT]
910[FONT=宋体]个小时后,如果是老板的原因让你没工作可干,你就可以享受政府的失业补贴金,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提出不干的,则不能享受。[/FONT]
[FONT=宋体]我从电子厂被[/FONT]
LAY OFF[FONT=宋体]以后,由于在等着办理[/FONT]
EI[FONT=宋体]手续时又找了一份工作,虽然只干了三天,但却改变了我失业的性质:原来我是被老板[/FONT]
LAY OFF[FONT=宋体]的,现在是我有工作自己提出不做了,所以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我将没有资格再享受政府的[/FONT]
EI[FONT=宋体]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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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之前就知道有这个说法,但没想到这次我积极主动的找工作结果是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用朋友的话说是“自己绊了自己一跤”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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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我在上面的文章中写过,我在最后那个食品厂只做了三天工,第一天是培训,第二天第三天是周六周日,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员休息,只有工人上班。当我发现这个岗位对我这个关节炎病人来说很难适应的时候
,我也只能从周一停止工作,去跟人力资源部门的女主管讲。因为涉及到能不能继续拿[/FONT]
EI[FONT=宋体],所以我跟主管说,我正在申请[/FONT]
EI[FONT=宋体],如果工作了,报告要很麻烦,所以这三天请你不要给我算工时了,我不要工资,就当是[/FONT]
volunteer[FONT=宋体]了。没想到主管说,那不行。我们肯定要给你发薪的,因为我们规定培训都是带薪的。[/FONT]
Oh my god[FONT=宋体]!
麻烦开始了。[/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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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以前我总是报怨我呆过的公司不正规,都不按法律规定办事,总打擦边球。例如在电子厂,新来的员工三个月以后才会跟你要[/FONT]
SIN[FONT=宋体]卡,弄得新员工都不知道公司根据什么来扣他们的税和[/FONT]
CPP[FONT=宋体]等
。这回这个公司可是真的正规公司,该有的待遇都有,而且第一天培训时就登记了我们的工卡号,所以主管说你干一天也要给你[/FONT]
PAY[FONT=宋体]。唉!想不要钱都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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