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那个“50万美元买房办移民”计划对应的不是绿卡,而是一个居住签证,不可以工作、不享受当地福利。这个计划除了房子本身的贬值外,几乎没什么风险,以美国绿卡之紧俏,他不可能这么轻易就给你的。所以那个计划只能解决你在美国居住、陪孩子读书的需求,而孩子在当地上学,只怕也要按国际留学生的待遇。
前几天偶然了解了一些关于美国的投资移民政策,也就是那个“EB-5投资移民签证”,那也是美国唯一的一个发绿卡的投资移民政策。发现真正的美国投资移民项目还是有很大风险的:
首先,EB-5投资性质类似于私募,不是像加拿大投资移民似的,投于政府担保的基金,加拿大这个有返还保障,而美国那个则没有;
第二,EB-5投资必须投向美国的“经济中心区”,而这些区域实际上是政府划定的经济上急需支援的地区,比如其中有一项指标是其区内失业率水平必须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倍以上,在这样的地区投资,风险又大了不少;
第三,要创造10个以上全职工作岗位,到投资期接近两年的时候,有一次评估检查,如果那时还保持着这10以上的全职就业岗位,方可以获得绿卡,而此前只是“有条件的永居签证”;
第四,EB-5项目的投资不仅无担保返还,而且规定不可以任何方式进行回购。
总之,50万美元要交给别人去经营管理,能不能保本盈利?能不能达到换发绿卡的标准?自己完全掌控不了。
不知道我理解得对不对,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这恐怕也是为什么多数人宁可多花几年时间在加拿大移民局门口排大队的原因:加拿大投资移民是风险最小、最有保障的移民项目。
如果同时办着加拿大投资移民和美国EB-5投资移民,万一加拿大和美国两个永居都办下来了……那还真挺纠结的,这玩意儿多了也没用,留一个就够了,多出来的那个也不能拿到集上摆摊儿卖出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