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关于tax credits有些概念不清楚, 请教一下:
1. 边际税率是按照哪个income来计算的:total income, net income还是taxtable income?
2. 主居所出售后,比如capital gain为100000 CAD, 那么100000 CAD是否应该算入total income? net income和taxable income又分别应该计入多
少呢,是100000,50000还是根本不需要计入? 因为有帖子讲过:主居所卖出后是不需要纳税的。
3. 因为CCTB/GST 无需报税,是否意味着不需要计入total income之中?
4. basic personal amount与Tax credits的个人免税额是一个概念吗?
5. 在使用了配偶免税额后,配偶自己在报税的时候是否就不能使用个人免税额了?
6. 计算tax credits时,通常使用联邦最低税率, 是这样吗?
7. 计算RRSP credits时使用的是个人的边际税率吗?CPP/EI credits也是这样吗?
请帮我澄清一下,谢谢了!
案例12: G先生,居住在BC省,家里有太太和两个孩子,G先生的投资收入是全家唯一收入来源。去年G先生的投资收入总额为12万元,其中资本增值、利息、合资格红利各为4万元,那么他应缴收入税17,024.72元。
如果G先生把投资全部放进家庭信托,指定他自己、太太,还有两个孩子为受益人,比例分别为25%,则收入在4个家庭成员中均分后为4个人各3万,其中资本增值、利息、合资格红利各1万,那么每个人应缴收入税为468.56元,全家应缴税1,874.24,
家庭信托为G先生家每年节税15,150.49元。
Jason, 468.56元是怎么计算出来的,能用公式解释一下吗?
老师回复得挺快的。我不知道怎么说,就是T1135表,很多华人会计师和报纸上说得所谓”海外资产”,我知道老师知道我说得是哪张表。如果“报了海外资产”的意思是你用书面形式向加拿大税务局报告了你在加拿大以外拥有多少财产的话,那么我敢打赌,你过去从来没有报过,你现在想报也报不了,税务局也不会接受你的报告。
请参考下面链接的有关帖子。
老师回复得挺快的。我不知道怎么说,就是T1135表,很多华人会计师和报纸上说得所谓”海外资产”,我知道老师知道我说得是哪张表。
请问我今年已经没有了,那要向税务局说明吗?
T1135表问的是你在一个税务年度期间有过什么东西,而不是在去年年底那个时间点上你有什么,所以,你在回答2011年有过什么的时候,根本不用管你在2010年曾经有过什么东西。
打个比方,T1135就好像问你昨天吃过什么饭,你会想一想昨天早饭吃过什么,午饭吃过什么,晚饭又吃过什么,这与你前天吃过什么毫无关系,没人会问你:你前天吃过饺子,昨天为什么没吃?谁要是这么质疑你那是那个人脑子逻辑混乱。同理,你前年的某段时间曾经在中国的某银行账户有100万存款,而去年没有过,这跟你前天吃过饺子,昨天没吃过一样。
所以,关键是你自己要先弄明白T1135的性质,真实准确报税是你自己的责任而不是替你填税表的那个人的责任。
你是否需要填报2011税务年度的T1135,取决于你在2011年度是否曾经有过总成本值超过10万加元的特定外国资产(包括你在加拿大的金融帐户里所持有的美国股票、美国债券等),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你就需要填报,否则不需要。
怎么填报T1135,这里面没有任何技巧或“策略”,只有真实与虚假,完整与隐瞒之分,也就是守法与违法之分。
如果问我的意见,那就是按照法律规定和事实,该怎么填怎么填,因为那已经是历史,无法用任何“策略”来改变。
如果想在今后节税,我倒可以提供一些合法有效的节税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