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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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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加拿大整体技术移民政策分析[/FONT]

[FONT=宋体]联邦技术移民政策的变更言尽于此,加拿大技术移民的整体政策走势分析如下。[/FONT]
[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首先,加拿大需要技术工人。这一点,是因为加拿大的人口结构所决定的。加拿大本土人口多年持续负增长,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必须引进移民来弥补劳动力空缺,带动经济发展,维持社保体系。而技术移民则是移民类别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其重要性举足轻重,所以技术移民将是一项基本国策。[/FONT]

[FONT=宋体]其次,联邦技术移民在近期内不会有松动的可能。这由两个原因造成。第一,联邦技术目前尚有约[/FONT]32[FONT=宋体]万人的申请人数,这个巨大的积案是[/FONT]227[FONT=宋体]以来政策越来越严的根本原因,而在积案未处理完之前,移民部的这种限制申请数量的政策将会继续实行下去,不会有松动的可能。按照[/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227[FONT=宋体]新政以来的处理量来推算,消化掉这些积案需至少[/FONT]3-4[FONT=宋体]年。第二,联邦技术移民政策本身存在的缺陷。技术移民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快速吸收符合加拿大劳力市场需要的人才,即解决“有位无人,有人无位”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制定出一整套科学、完善的技术移民体系,包括制定合适的申请资格,根据劳力市场变化制定精准的需求职业清单,建立移民前技术评估体系等,而体系问题涉及到很多的方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短时期内是无法实现的。在这个体系建立之前,“有位无人,有人无位”的问题将会持续存在,这个问题,就成为联邦技术移民的瓶颈,制约着它的发展。[/FONT]

[FONT=宋体]其三,发展既定工作类。既定工作其实是联邦技术移民的一个分支,它因为在移民之前已经找到了永久性的[/FONT]JOB OFFER[FONT=宋体],所以移民以后会立即上岗,因此移民部声称要发展这类移民。但偶对此政策保持谨慎态度。此项目长期存在,在[/FONT]227[FONT=宋体]以后也没有数量限制,但一直以来发展状态不好,申请人数聊聊,并且在聊聊的申请人数中,却不乏虚假[/FONT]OFFER[FONT=宋体]。目前移民部声称要打击虚假[/FONT]OFFER[FONT=宋体],我不知加拿大将如何发展此项目,所以这个项目今后对绝大多数中国申请人仍然意义不大。[/FONT]

[FONT=宋体]其四,发展经验类移民。经验类移民自[/FONT]2008[FONT=宋体]年设立以来,效果良好。这个优势是显而易见的,申请人已有加拿大的生活,工作,学习经历,当然其就业性大大加强,所以发展此项目顺理成章。要发展此项目,就需要着力培养潜在的申请库,也就是吸收更多的国际学生。同我们看到,自[/FONT]2008[FONT=宋体]年以来,移民部连续松动留学申请政策,将资金历史由[/FONT]18[FONT=宋体]个月缩到[/FONT]12[FONT=宋体]个月,推出[/FONT]SPP[FONT=宋体]计划以及[/FONT]GIC[FONT=宋体]计划,越来越淡化签证申请中“移民倾向“的问题,使签证政策越来越宽松。与之相映成趣的是,美,英,澳却对留学生转移民的政策越来越严,使加拿大留学对中国学生越来越有吸引力。不过,与其它国家相比,加拿大留学签证目前仍然是最严格的,还需要进一步松动。鉴于联邦技术移民政策在未来时期内不会有松动,今后也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不能达到联邦技术移民的申请人,选择先留学再移民的渠道。[/FONT]

[FONT=宋体]其五,发展省提名技术移民。近来,移民部经过调查研究,对省提名项目进行了肯定。该研究发现,省提名技术移民,在找工作的时间,工资收入等都要优于联邦技术移民。但是,目前各省的提名项目可以说是联邦经验类移民的翻版,多数[/FONT]PNP[FONT=宋体]是要求申请人有本省的经验,要么是已在本省学习,要么已在本省工作,要么已在本省找到[/FONT]OFFER[FONT=宋体]。所以,现行的省提名项目,对多数的中国申请人来说,意义也不大。[/FONT]




政府预算、人口结构和劳动力市场的困境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凸现,此所谓“不得不变”的现实需要

范茵丽(Diane Finley)部长的政绩和成就成了康尼(Jason Kenney)部长甩不掉的大尾巴,此所谓“不得不变”的背景

康部长的政治雄心和远大理想激励着康胖子必须“有所作为”进而积累政治资本,此所谓“不得不变”不方便说出口的理由

不可否认的加国移民体系相较其他先进国家的相对宽松,此所谓“不得不变”实行的轻松借口

政界、学界、媒体的交响,此所谓“不得不变”实施的方式和路径

变也罢,颠覆性变也罢,只是加国政客们的棋局,此所谓“不得不变”的本质

任何已经 in process 的申请人面对的只是审批时间问题,有申请意愿而尚未申请的人才是真的前途莫测,此所谓“不得不变”的实际影响

业界(中介业)已经开始的还将继续下去的大洗牌和由此而产生的“几家欢乐几家愁”,此所谓“不得不变”的商业震撼;

所有以上构成了上面开帖、盖楼、围观、发言、质疑、臧否、提问回答、打嘴仗、散德行、提供给装出来的孙子们言论警察的道德外衣的一切缘起,此所谓“不得不变”在既虚拟又现实得网络世界激起的涟漪;

杏花春雨兄技术派分析的涓涓细流读来也算赏心悦目,文笔通达顺畅说行云流水也算恰如其分,盖楼技巧也令人叹为观止,读来掩卷遐思,深感受益匪浅。此所谓“不得不变”主题展开的最好注脚

已在队列之中的当心怀感恩之心,有意愿的就加油并祝好运,此所谓“不得不变”局种之人的“以不变应万变”的平常心态了。

杏花春雨兄怎么看?
 
最后编辑: 201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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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正式推出技术移民新的计分方式,大约会在什么时候呢?不会一点缓冲期都没有吧?


其在7月1日乎。

新政策并不突然,现在都基本明了了嘛,所以可称作“安全”着陆”,不存在缓冲期。
 

拉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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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也在71出新政,说是颠覆性的政策,估计对国人来说又是灾难性的
其在7月1日乎。

新政策并不突然,现在都基本明了了嘛,所以可称作“安全”着陆”,不存在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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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3中的“[FONT=宋体]既定工作类”和4中的“[/FONT][FONT=宋体]经验类移民[/FONT][FONT=宋体]”[/FONT],我的理解,3应该就是AEO吧。在你能够获得真实的加拿大工作offer情况下,3和4在我看来应该没什么区别吧,唯一的区别就是AEO是在你还未过去加拿大工作之前就可以启动FSW申请;而4应该是在加拿大工作一段时间后启动FSW申请?


所以对于职业不在29项中的来说,只要能得到一个真实的加拿大工作offer,应该就可以走3和4了吧。

请老师斧正。

3是Arranged Employment,如果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在中国,可以理解为AEO。

4是加拿大经验类,是已在加拿大2年的0,A,B工作经验或者2年留学+1年0,A,B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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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说的是CEC,canada experience class。不属于FSW之内。目前情况FSW在满足基本条件后还要够分,也就是说即使有offer分数也不一定够申请。而CEC是只要满足了基本条件和英语要求,就没有别的评判标准了,直接过。
:wdb45::wd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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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Arranged Employment,如果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在中国,可以理解为AEO。

4是加拿大经验类,是已在加拿大2年的0,A,B工作经验或者2年留学+1年0,A,B的工作经验。

CEC目前关于语言水平就是走的底线而不是评分制,但是看起来分数要求远宽松与4H,对于B类的要求就更低了。如果FSW语言底线的新要求高于CEC,CEC的要求会不会也相应提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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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人口结构和劳动力市场的困境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凸现,此所谓“不得不变”的现实需要

范茵丽(Diane Finley)部长的政绩和成就成了康尼(Jason Kenney)部长甩不掉的大尾巴,此所谓“不得不变”的背景

康部长的政治雄心和远大理想激励着康胖子必须“有所作为”进而积累政治资本,此所谓“不得不变”不方便说出口的理由

不可否认的加国移民体系相较其他先进国家的相对宽松,此所谓“不得不变”实行的轻松借口

政界、学界、媒体的交响,此所谓“不得不变”实施的方式和路径

变也罢,颠覆性变也罢,只是加国政客们的棋局,此所谓“不得不变”的本质

任何已经 in process 的申请人面对的只是审批时间问题,有申请意愿而尚未申请的人才是真的前途莫测,此所谓“不得不变”的实际影响

业界(中介业)已经开始的还将继续下去的大洗牌和由此而产生的“几家欢乐几家愁”,此所谓“不得不变”的商业震撼;

所有以上构成了上面开帖、盖楼、围观、发言、质疑、臧否、提问回答、打嘴仗、散德行、提供给装出来的孙子们言论警察的道德外衣的一切缘起,此所谓“不得不变”在既虚拟又现实得网络世界激起的涟漪;

杏花春雨兄技术派分析的涓涓细流读来也算赏心悦目,文笔通达顺畅说行云流水也算恰如其分,盖楼技巧也令人叹为观止,读来掩卷遐思,深感受益匪浅。此所谓“不得不变”主题展开的最好注脚

已在队列之中的当心怀感恩之心,有意愿的就加油并祝好运,此所谓“不得不变”局种之人的“以不变应万变”的平常心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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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偶是技术派的是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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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也在71出新政,说是颠覆性的政策,估计对国人来说又是灾难性的


其实对于国人来说,澳洲早就颠覆了,比如现在的政策是英语最低要求为雅思“四个6”,并且还不能得分,要想得分,必须得四个7或四个8,单这一项就把中国人颠覆得所剩无几了,所以再颠覆,也就无所谓了。

加拿大新政后,其政策与澳洲更近了一步,如果对PROFESSIONAL的语言最低要求真的是CLB8的话,那么可能一些申请人会考虑移民澳洲的。

澳洲的移民表面上看起来难,但是选择会多一些,比如475就不需要雇主OFFER,而加拿大AE就需要OFFER,另外,澳洲还有121,119类可选。

一直以为澳洲的技术移民政策很完善,也一直以为澳洲技术移民是加拿大技术移民政策的标竿。此次加拿大技术移民新政修改案的制订,就是参考了澳洲标准,但还是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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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目前关于语言水平就是走的底线而不是评分制,但是看起来分数要求远宽松与4H,对于B类的要求就更低了。如果FSW语言底线的新要求高于CEC,CEC的要求会不会也相应提高呢?

是有这种可能啊。不过,近期应该不会,因为毕竟CEC申请人在加拿大已经有至少两年的生活经验+至少一年的工作经验了,在本行业内找工作还是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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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在7月1日乎。

新政策并不突然,现在都基本明了了嘛,所以可称作“安全”着陆”,不存在缓冲期。

当然新政策应该是在2012.7.1后开始实施,就是细则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公布,早点出来也有个努力的方向,对吧?
尤其是最低语言要求,哈哈,要是听力7.5还真不容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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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新政策应该是在2012.7.1后开始实施,就是细则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公布,早点出来也有个努力的方向,对吧?
尤其是最低语言要求,哈哈,要是听力7.5还真不容易哦


公布新政时,细则就会一起出来了。不出意外的话,6月30日公布。

最低语言要求是最敏感的部分了,公布之前,谁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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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说的是CEC,canada experience class。不属于FSW之内。目前情况FSW在满足基本条件后还要够分,也就是说即使有offer分数也不一定够申请。而CEC是只要满足了基本条件和英语要求,就没有别的评判标准了,直接过。

多谢,对于职业不在29里的,未尝不是一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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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或将引进技术评估体系?

本贴详细分析了加拿大技术移民体制性的问题,试图探索加拿大技术移民的政策出路。其间因为移民部突然公布改革草案,使得偶不得不暂停原写作计划,转而陈述草案细节及对草案进行分析,使许多可能是很精彩的贴子胎死腹中,惜哉。

对于已公布的草案,偶认为它仍没有“釜底抽薪”,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有位无人,有人无位”的问题。其中的问题之一是移民部目前无意建立移民前的技术预评估体系,所以移民的“可就业性”就无法保证。

但是,康尼部长却在3月1日的全国大都市会议上的主题发言中,表示将借鉴澳洲经验,引进移民前的技术预评估体系,对于受规管限制的职业(regulated occupations),如医生,工程师,律师等,要预先接受加拿大相关专业规管机构的「预评估」(pre-certification)。 即虽然不要求申请者在移民前考取加拿大的本职业的执照, 但职业管理机构要对申请人的语言能力、专业背景等进行预评估。

在2002年6月28日之前的旧移民法进代,联邦技术移民对于工程师职业曾要求过进行职业评估,其它职业并未要求评估,但当时的职业清单里,除工程师外,其它受行规限制的职业如医生、护士、律师等,是属于“限制移民的职业”(Restricted Occupations)。2002年6月28日新法后,即取消了“限制移民的职业”,又对工程师职业取消了CCPE认证。现如今,移民局又声称要回到旧法的框架下,真是时势轮回。

引进移民前的技术评估机制在最近发表的联邦技术移民修改《草案》中只字未提,以前也曾未提过,这次是康尼部长首次提出。不过,偶还是认为,近期内引进职业评估的时机尚未成熟,近期引进职业评估的可能性并不大。
 

拉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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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或将引进技术评估体系?

本贴详细分析了加拿大技术移民体制性的问题,试图探索加拿大技术移民的政策出路。其间因为移民部突然公布改革草案,使得偶不得不暂停原写作计划,转而陈述草案细节及对草案进行分析,使许多可能是很精彩的贴子胎死腹中,惜哉。

对于已公布的草案,偶认为它仍没有“釜底抽薪”,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有位无人,有人无位”的问题。其中的问题之一是移民部目前无意建立移民前的技术预评估体系,所以移民的“可就业性”就无法保证。

但是,康尼部长却在3月1日的全国大都市会议上的主题发言中,表示将借鉴澳洲经验,引进移民前的技术预评估体系,对于受规管限制的职业(regulated occupations),如医生,工程师,律师等,要预先接受加拿大相关专业规管机构的「预评估」(pre-certification)。 即虽然不要求申请者在移民前考取加拿大的本职业的执照, 但职业管理机构要对申请人的语言能力、专业背景等进行预评估。

在2002年6月28日之前的旧移民法进代,联邦技术移民对于工程师职业曾要求过进行职业评估,其它职业并未要求评估,但当时的职业清单里,除工程师外,其它受行规限制的职业如医生、护士、律师等,是属于“限制移民的职业”(Restricted Occupations)。2002年6月28日新法后,即取消了“限制移民的职业”,又对工程师职业取消了CCPE认证。现如今,移民局又声称要回到旧法的框架下,真是时势轮回。

引进移民前的技术评估机制在最近发表的联邦技术移民修改《草案》中只字未提,以前也曾未提过,这次是康尼部长首次提出。不过,偶还是认为,近期内引进职业评估的时机尚未成熟,近期引进职业评估的可能性并不大。

虽然他公布了自己的草案,你还是可以把你的贴出来以飨众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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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CIC来说,真正甩不掉的大尾巴是FSW中91案子。从227到626再到71,新增流量得到有效控制,可是巨大的存量并未得到实质性的大量处理。新政出来更大的影响是新政生效后的申请人,这可以看作新的新增流量,而巨大的存量一如既往。在年度签证目标( visa target)的约束下,优先处理的新增流量多,则巨大的存量被处理的必然少。在没有有效解决巨大存量的前提下,任何不改不行民规则真的改了或许还是不行。真正考验康胖子的不是简单推出一个新法例,而是解决积案。我的看法或许有些屁股决定脑袋。杏花春雨兄怎么看?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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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CIC来说,真正甩不掉的大尾巴是FSW中91案子。从227到626再到71,新增流量得到有效控制,可是巨大的存量并未得到实质性的大量处理。新政出来更大的影响是新政生效后的申请人,这可以看作新的新增流量,而巨大的存量一如既往。在年度签证目标( visa target)的约束下,优先处理的新增流量多,则巨大的存量被处理的必然少。在没有有效解决巨大存量的前提下,任何不改不行民规则真的改了或许还是不行。真正考验康胖子的不是简单推出一个新法例,而是解决积案。我的看法或许有些屁股决定脑袋。杏花春雨兄怎么看?谢谢指教。

谢谢一直的关注。下文将对您所关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指导谈不上,大家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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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实施后,旧政将何去何从?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本贴至此,接近尾声,小小梳理一下,兼答anxioustogetmoving.[/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我在前面曾说,[/FONT]9.1[FONT=宋体]新政是罪恶的渊薮。如果时任移民部长范茵莉当时就推出部长指令制,或者当时就痛下杀手,采取如现在拟定的修改政策的话,就不会出现了之后整体[/FONT]96[FONT=宋体]万、其中技术移民[/FONT]64[FONT=宋体]万的积案。当然,这话有点马后炮,历史不可能假设,但这不妨碍我们从技术的角度,分析加拿大移民政策的得与失,理解康尼的每一次新政的前因后果,厘清加拿大技术移民乃至其它类移民(包括联邦投资移民及父母[/FONT]/[FONT=宋体]祖父母类超级签证)的发展趋势,从而高瞻远瞩,趋吉避凶,及早规划,谋定后动。[/FONT]

[FONT=宋体]现在联邦技术移民仍然是部长指令期。部长指令正是在[/FONT]96[FONT=宋体]万积案的背景下实施的,其真正的意图,是猛踩刹车,严格限制申请数量,从而消化积案;而其它的所谓快速引进加拿大劳力市场需要的工人的说法无非是障眼法烟幕弹,[/FONT]38[FONT=宋体]类,[/FONT]29[FONT=宋体]类职业也不过是浮云,因为移民部也非常清楚,很多的[/FONT]227[FONT=宋体]以后的申请人移民到加拿大后,会因为资格、英语能力等问题很难从事本行工作。[/FONT]

[FONT=宋体]部长指令实行至今已四年矣,成效当然灰常显著,一方面新申请人数得到严格控制,另一方面技术移民积案消化掉一半。但是,积案形势依然严峻,剩余的[/FONT]30[FONT=宋体]万积案,按照目前的审理速度以及年度计划吸收的人数,仍需要加拿大再花[/FONT]3[FONT=宋体]到[/FONT]4[FONT=宋体]年或更长的时间才能消化掉。而在积案未消化完之前,移民部势必会采取严控新申请案件的政策,而除了部长指令,似乎没有更行之有效的新办法,所以部长指令将很可能仍然会实行。[/FONT]

[FONT=宋体]部长指令是在自2002年6月28日实行的新移民法的框架下实行的,但这个新法却越来越显示出它的局限性,越来越不适应劳力市场的需求,造成“有人无位,有位无人”的问题,是移民政策的失败。如果不改革新法下的技术移民资格要求及打分体系,单纯依靠部长指令,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的,只能是 “扬汤止沸”,所以,打分体系必须改,晚改不如早改,改革要按计划有步骤进行,所以才有了这次的技术移民改革草案的出台。[/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敲键至此,再回到本贴刚开始留下的唯一悬念,也是很多网友所普遍关心的问题,即新政实施以后,旧案,尤其是91的旧案,将面临怎样的命运,是缓慢进行,还是无限期搁置,还是会“一风吹”全军覆没捏。由来只有新人笑,有谁知道旧人哭,移民两个字,好辛苦![/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其实这个问题到现在已经说悬不悬,答案早已有了,即旧政还会继续审理。[/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从法律意义上讲,加拿大所有移民的审理标准是有法可依的,这个法律就是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加拿大每一部法律的实施,都有一个生效日作为切割,生效日之前的按旧法,生效日之后的按新法,移民部不会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旧案“一风吹”,移民部酿的这杯酒,移民部还得自己喝下去,套用西谚就是” you’ve made your bed and now you must lie in it”。[/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这个观点,我在本贴中时时有所表露,比如我一直强调“处理旧案”,细心的盆友应不难发现。事实上,移民部对于227以前的积案也从未间断审理,所以才有了到2011年底旧政减少一半的业绩。更何况最近91的案子已有个别已接到了S2的补件通知,对于旧案朋友,这是一颗定心丸。但是究竟还需要多长时间捏?我等到花儿都谢了,又开了,又谢了啊。。。这个就不好说了,但盆友们需做好持久战的准备,想一想,30万人的队伍啊。所以,是前途是光明滴,而道路是漫长滴。[/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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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实施后,旧政将何去何从?[FONT=宋体]丸。但是究竟还需要多长时间捏?我等到花儿都谢了,又开了,又谢了啊。。。这个就不好说了,但盆友们需做好持久战的准备,想一想,30万人的队伍啊。所以,是前途是光明滴,而道路是漫长滴。[/FONT]

一直跟读大师的帖子,就是为了看看怎么分析9。1的。
我根据目前S2发放的速度,感觉很不乐观。:wdb14:
来了所谓的新政, 强化年龄及语言之类的优势 -- 比如,35以下,比如英语6.5,
并且可以快速处理,比如,一年内走人.
那么,9.1同学中但凡符合新标准的,应该不在少数, 肯定会选择重递.
这样一来,积案当然会解决不少,符合他的承诺, 康尼也政绩斐然.
那么, 结果可想而知., 那就是35岁以上的91还是被遗弃了,只不过,这种遗弃是大浪淘沙式的. 到认识到的那一刻,也该出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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