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感受加拿大黄灯的合理性,顺便说说中国黄灯的历史变迁
都是自己想当然,和公安部的官员有一拼。
首先,交通法规定没有指明仼何情况为合理。
再者警察无权裁判。
交通法规是指明了的,只是没有量化,几米线,前轮过后轮过什么的。
警察是有权裁判的,他可以开罚单给你。你只能接着。
警察是执法机构,不司法,没有最后的解释权。
你不服警察的判,上庭找法官。法官是最后解释法律的。
那么这个OTHERWISE,,WITH caution,怎么才算,要听法官的。
法官会按照他的理解来,
你和警察之间,谁对某个具体情况下的理解是正确的呢?
你要是胸有成竹,法官一定和你的理解一样,那就没事,尽管走你。
警察开了你罚单,上庭照样打掉。
其实这个shall stop, otherwise...with caution. 99.99%的人都是理解的应该怎么操作。
怎么叫合理,最后确实是法官定的。
但警官开罚单,都是考虑了绝大部分人的理解偏差在里面的,确实可能有误差。
比如说赛车手判断的安全距离和速度,肯定和常人不一样。那赛车手在执行这个黄灯的时候,是不是余地可以留到他自己觉得足够安全的程度就够了呢?
警察说你这个已经不是合理的安全了,赛车手说不对,这是百分百安全的,我操作100次都不会有闪失。
上到法庭,我觉得法官不会用赛车手的标准。
赛车手可能觉得挺冤枉的,他完全按交通法规来的啊。但没办法。
否则所有司机都觉得自己是赛车手的水平,这事就不好办了,参看某个地方的司机们。所以给那些司机呢,要说前轮后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