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对资产的新规定”谢谢提醒。如果这是最新要求,哪么的确是最重要的发展。能确定吗?
谢谢提供的这么新的信息。
有没有可靠的资料证明呢?
一般类似的新规定,移民局要在移民局网站上发新的“备忘录”成为准法律的东西。有类似的东西证明吗?抑或只是一个新的提案呢?这类的提案五花八门,到执行层面上难度还是很高的。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希望能确认。
再次感谢。
楼主你好!前些天得到楼主详细解答,对EB-5有了深入了解,关于项目,目前看了国内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好项目,我还是决定请朋友帮忙在美国选。前几天得到了关于EB-5的最新消息:
投资移民对资产的新规定
美国投资移民需要总资产超过100万美金。2010年7月21日奥巴马总统签署多德,弗兰克法案。新规定:这100万美金里不包括自住房,但可以是投资房 。
看来要求提高了,据说有些资金达不到规定的就算移民局批准了,最后广州领事馆也要达到新规定的金额,请多加注意。
谢谢提供的这么新的信息。
有没有可靠的资料证明呢?
一般类似的新规定,移民局要在移民局网站上发新的“备忘录”成为准法律的东西。有类似的东西证明吗?抑或只是一个新的提案呢?这类的提案五花八门,到执行层面上难度还是很高的。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希望能确认。
再次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