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民圈子里的十大讹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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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十大讹传之第五名 承前贴

“说了半天,难道‘教育基金’跟RESP不是一回事儿吗?RESP能节税是什么意思?什么又叫合同式投资产品呢?……

上面这些问题是我经常被有孩子的朋友问到的。

“教育基金”,RESP ,这两个词是有孩子的移民在到达加拿大以后很快就会听到的,或者说很快就会有人向你推销这个东西。从经验来看,多数买了和还没买“教育基金”的朋友其实并没有完全弄明白“教育基金”是怎么回事儿,RESP 是怎么回事儿,二者的关系是什么,为了同样的目的除了“教育基金”还有没有其他选择等等问题。

首先,‘教育基金’跟RESP的确不是一回事儿。RESP是政府给有孩子的居民提供的一种福利项目,通常所说的RESP指的是RESP帐户,RESP帐户是一种注册投资帐户,用于储蓄和投资积累供孩子受高等教育的经费;而‘教育基金’只是可以在RESP里使用的无数种投资工具中的一种,也就是说,如果你利用RESP为孩子做教育储蓄投资,‘教育基金’是一种可供你选择的投资工具,但并不是你唯一的选择。

我们先看RESP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Registered Education Savings Plans (RESPs),是为子女或孙子女将来支付高等教育费用而设立的延税储蓄计划。

这个储蓄计划的好处主要在于通过延迟纳税和转移纳税义务人来节税。但是不同于RRSPs的是,你存进RESPs的钱是税后的(你存进RRSPs的钱是税前的),只是RESPs里面的钱所产生的收益不用你每年交税,那么没有交给政府的税就相当于政府给你的一笔无息贷款,这笔无息贷款在计划里继续为你利滚利,等到计划的受益人也就是你的子女或孙子女进了合资格的大学,从计划里拿出钱支付学费的时候,他(或她或他们)要为这些支付出去的钱交税。你的家庭由此获得好处的假设前提是:在受益人将来从计划里取用资金的时候,他(或她或他们)的税率级别比贡献人也就是父母或祖父母现在的税率级别低,那么他(或她或他们)将来就可能只交很少的税。理论上,这是一种意在省税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收入重分,换句话说,就是为了少交点税,收入较高的家庭成员把一部份收入分到收入较低的家庭成员名下。那么对于原本低收入的家庭来说,这种延税的好处可能并不明显,如果你的孩子是赚钱天才而你又没有注意到的的话,那你的孩子将来可能反倒要交更多的税。所以,如果你的孩子的名字叫做Bill Gates, 或者Jobs, Bell什么的话,你最好不要给他存这个钱。

RRSPs的另外一个好处是,加拿大政府为鼓励投资RESPs而提供一个叫做Canada Education Savings GrantsCESGs)奖励。在孩子年满18岁以前,你每年往RESPs存入的头500元,政府再帮你多存入:

最多200元,如果你的家庭收入低于40,970元;
最多150元,如果你的家庭收入介于40,970元与81,941元之间;
最多100元,如果你的家庭收入大于81,941元。

如果你存入的多于500元,那么政府为你多存入的另外2000元再帮你多存最多400元。

政府给每个孩子的CESGs是终生最多7200元。

注意,如果你是在能拿最多CESGs的税率级别,那么这个计划对你来说可能起不到什么省税的作用,因为你的孩子将来上大学的时候随便做点什么就可能比你现在挣得多,当然税率级别就可能比你现在的高。

每个受益人终生可以接受的RESPs是最多50,000元,你在一个日历年里为每个受益人存的RESPs金额限制现已取消。RESPs多多可以连续存21年,自其建立开始最长到25年头上必须把资金取出。

如果,RESPs已经存在超过10年,你的孩子年满21岁了,却决定加入摇滚乐队而不去上大学,那你会有一点损失,你只能从RESPs里面取出本金部分而不用补税。这种情况下你还有一个选择,你可以把最多50000元的RESPs收入转入你的RRSPs继续把税延下去,当然前提是到时候你有未使用的RRSPs额度。其余未能转入RRSPs的延税收入怎么办?对不起,按你的标准税率交税,另加20%的罚税。

如果你有多个孩子,你最好给所有的孩子设立一个家庭RRSPs计划,这样最终只要有一个孩子按照你的愿望上了大学,这个孩子就可以取用所有的钱,当然他/她可能要替去玩摇滚的兄弟姐妹们多交点税。

不是所有的投资工具都可以放进RESP帐户,但是你还是有无数的选择,你可以根据孩子将来上学的花费目标、孩子的年龄、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自己的投资知识和经验等来决定资产配置比例,然后你可以选择不同提供商的提供的收入、成长与收入、成长等类别的投资产品来配置你的投资组合。你可以选择的投资范围很宽,从最安全保守的货币市场基金、政府债券,到较为进取的股票类投资都有。这跟你的其他投资帐户,比如非注册帐户、RRSPsTFSA等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

而“教育基金”,只是能够放进RESP里的无数种投资产品中的其中一种而已。

所谓“教育基金”,就是Scholarship Trusts,是由几个非盈利机构提供的,比如HeritageC.S.T.等,这种产品专用于RESP。与其他投资产品不同的是,“教育基金”是一种合同式产品,你买它买的是一张合同,在合同里约定好你或者用一大笔钱,或者每月,或者每年为期,连续若干期交钱,并且还要交开户费和成员费,等到你的孩子到年龄上大学的时候,孩子可以开始领钱,能领多少钱取决于到时候的投资收益。“教育基金”用你的钱所做的投资通常比较保守,大部分投在债券等固定收入证券。如果你把合同履行到底,并且你的孩子上了大学,通常成员费可以退回;但是如果你中途终止合同,那么可能你不仅会损失掉投资盈利部分,拿回本金时还要扣除成员费。


我曾经仔细想过“教育基金”这种产品的优点,我想出来两个:

“教育基金”的第一个优点是,在这个同时为很多人家的孩子投资的基金里,总有一些孩子最终是不上大学的,那么这些不上大学的孩子的家长为他们所做的投资的盈利,最后就归了其他上大学的孩子,如果你的孩子保证能上大学,那么就可以分得一份这样额外的盈利。但是这同时也是一个缺点,如果你的孩子上不了大学,那么你的投资盈利的可能会归别人家上大学的孩子,你只能拿回你的本金。

“教育基金”的第二个优点是,如果你知道你必须给你的孩子储蓄教育经费,但是你又是一个缺乏自律的人,如果每人管着你你就不会坚持每月给孩子存钱,那么用“教育基金”做RESP 投资工具会对你有所帮助,你买了这个合同后,如果你不每月按时交钱你就是违约,违约你要有损失的,这样就相当于外加给你一个纪律,你必须每月按时给孩子存钱,否则罚你,这样孩子上学的钱就可能有保证了。

但是,如果你是一个能够自律的人,你用传统的投资工具在RESP 里为孩子的教育投资,会更有灵活余地,你可以计划自己的资产配置,制定自己的投资策略,选择自己了解的投资工具。

你也不应该抱怨你的“教育基金”经纪当初没有告诉你其实你在RESP上还有很多其他的选择。就像你去丰田买车,你不能苛求丰田的销售员告诉你除了丰田之外你还有什么别的选择,人家除了告诉你丰田的好处之外,也没有义务告诉你丰田跟本田比有什么缺点。因为人家是丰田的推销员,不是你的私人汽车顾问,尽管他/她的名片上的称号可能是“购车顾问”。

健康方面有问题要找你的家庭医生,法律方面有问题要找你的律师,

财务方面有问题要咨询你的财务顾问。

但是问题是,一个人是推销员还是专业顾问并不是从名片上的称号来看的。
令人敬佩!:wdb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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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问题可不傻,问得非常好。

你不仅可以给你的子女开RESP帐户,你也可以给你的孙子女开,也可以给你的侄子女或外甥子女开,你还可以给我们家的孩子开。

你同时给多少个孩子开多少个RESP帐户都可以。

如果你给同一家的几个互为兄弟姐妹关系(血亲或收养都行)的孩子开RESP帐户,最好建立一个家庭计划。比如你要是给我们家的三个孩子建立一个RESP家庭计划,给他们投资15万,假如老二不好好学习,将来上不了大学,老大和老三就高兴了,只要他们上大学,老三的那份钱连本带利就都由他们俩瓜分了。

家庭计划的好处是,你不会因为有的孩子没上大学而被迫把给他/她的那份钱拿回来还被罚税;另一个好处是在兄弟姐妹中还制造了一点激励上进的竞争。
太精辟了!:wdb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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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十大讹传之第四名

[FONT=宋体]十大讹传之第四名:税务居民与非税务居民[/FONT]




[FONT=宋体]这可算得上是个大讹传了。[/FONT]

[FONT=宋体]相信这个坛子里没有哪位朋友没有听说过这两个汉语词组:[/FONT]

[FONT=宋体]税务居民,非税务居民。[/FONT]

[FONT=宋体]根据以往跟朋友聊天的经验,我认为每[/FONT]100[FONT=宋体]位朋友里至少有[/FONT]99[FONT=宋体]位,当第一次从别人那里听说这两个概念的时候,,会按照汉语的理解习惯,很自然地把这两个概念分别理解为:[/FONT]

[FONT=宋体]有纳税义务的居民,[/FONT]

[FONT=宋体]没有纳税义务的居民。[/FONT]

[FONT=宋体]这个错误理解是很自然发生的。[/FONT]

[FONT=宋体]首先,你会把“居民”二字与你的“永久居民”身份里面的“居民”二字相混淆,这已经是一个大错误。[/FONT]

[FONT=宋体]然后,当你用你的潜意识分析语法的时候,你知道这两个词组里的名词主体都是“居民”,而“税务居民”里面的“税务”二字显然是“居民”的定语;然后你再看“非税务居民”,“居民”前面似乎有两个定语,一个是“非”,一个是“税务”,这时你有两个选择:认为首先“税务”是“居民”的定语,“税务居民”是一个名词词组主体,然后“非”是“税务居民”的定语;另一个选择是认为“非税务”一起是“居民”的定语,而“非”是“税务”的否定性副词。我不知道从小说广东话的朋友会怎么理解,但我确定,如果你是从小说普通话的,你多半是自然而然地按照你的语言习惯选择后者。[/FONT]

[FONT=宋体]好,我们把这个语法理解放进脑子里,再来读一遍这两个词组:[/FONT]

[FONT=宋体]税务[/FONT]----[FONT=宋体]居民[/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非税务[/FONT]----[FONT=宋体]居民[/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现在,如果你不去看官方文件原文的话,你会怎么理解这两个概念。[/FONT]

[FONT=宋体]显然是:[/FONT]

[FONT=宋体]需要缴税的居民,[/FONT]

[FONT=宋体]不需要缴税的居民。[/FONT]

[FONT=宋体]第一次告诉你这两个概念的朋友多半也是这么给你解释的,然后你又会照这个理解把这两个概念告诉后来的朋友。[/FONT]

[FONT=宋体]这就是典型的以讹传讹。[/FONT]

[FONT=宋体]惭愧,最初我自己就是这么从我的那位非常非常热情耐心的银行客户经理(没有责备的意思,我至今仍然很感激这位经理给我的帮助)那里听来的,然后也这么传给过其他朋友。[/FONT]

[FONT=宋体]在此再次向从我这里听到过讹传的朋友致歉。[/FONT]

[FONT=宋体]我之所以道歉,是因为对于从中国移民来加拿大的朋友们来说,这两个概念极为重要,讹传所造成的错误理解会导致这些朋友做出一系列错误的举动和决定。[/FONT]

[FONT=宋体]那么这个讹传是从什么时候,从哪儿开始的呢?我没有考证过年代,但是我确定,这又是起源于蹩脚的英译汉。[/FONT]

[FONT=宋体]这两个概念的英文原文是这样的:[/FONT]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Non-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FONT=宋体]在官方文件里,有时候用一种更完整的表达:[/FONT]

Resident of Canada for income tax purpose,

Non-resident of Canada for income tax purpose.

[FONT=宋体]简便起见,我们就用前一种表达来做分析吧。[/FONT]

[FONT=宋体]其实[/FONT]ESL[FONT=宋体]二级的同学就已经可以翻着字典翻译了。[/FONT]

[FONT=宋体]可能朋友们会有不同的翻译表达,但是我确定,如果你把[/FONT]Resident for tax purpose[FONT=宋体]和[/FONT]Non-resident for tax purpose[FONT=宋体]放在一起翻译成“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的话,你的中学英语老师不会表扬你的。[/FONT]

[FONT=宋体]还是我来做义工翻译一下吧,不一定是最好的翻译,但是我确定我的这种翻译法不会造成误解:[/FONT]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FONT=宋体]税务意义上的居民[/FONT]

Non-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FONT=宋体]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FONT]

[FONT=宋体]在加拿大税务局的文件里,还经常把这两个概念简化成[/FONT]

Resident[FONT=宋体],与[/FONT]Non-resident

[FONT=宋体]用汉语普通话来表达就是:[/FONT]

[FONT=宋体]居民[/FONT][FONT=宋体]与[/FONT][FONT=宋体]非居民[/FONT]

[FONT=宋体]如果你对讹传的那两个词组的理解像讹传的那样的话,那么现在你知道了,在加拿大税务局的词典里,其实根本就没有“税务居民”,也没有“非税务居民”,而只有“居民”与“非居民”。[/FONT]

[FONT=宋体]有朋友问了:这两个说法有很大的差别吗?[/FONT]

[FONT=宋体]当然,差别大了去了。[/FONT]

[FONT=宋体](未完待续)[/FONT]
:wdb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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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是自己交了,因为两国的养老和失业保险金都不用交税,所以我特别说了是应税收入,也就是扣除了养老和失业保险后的收入,安省号称是免费医疗,但实际上应税收入20000以上就要交钱了,而且不能抵税,像举例的每月2500应税,每年报税时就要上缴health premium300元,要知道这里看病药费是自己付的,国内有医保是可以买药的,而且没用的话还在你自己可户口。我去年今年都有回国,每星期也经常打电话回家的,绝对与时俱进,买回家吃的用不了很多钱,但是这里的车保险,地税,房屋保险,甚至水电煤气电话上网,总是一座大山,没法移动,一定要交的,而且都比国内要贵得多。万一车子房子有什么问题,如果只要500以下的你已经要偷着乐了,这里涉及人工的东西都相当贵。出去吃饭也是这边贵,以前我们在深圳三个人出去吃饭都是一两百就搞定了,这里在外面吃个好点的碟头饭两个人也连税连小费要二十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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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保险是你自己买的保险,其赔付跟你有多少钱无关。

儿童福利金是给低收入家庭的,只跟家庭收入有关。

学生贷款会跟你的净资产额有关,

但是,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呢?如果你本来有钱,你会为了拿学生贷款而隐瞒自己有钱的事实吗?要知道政府的学生贷款是用纳税人的钱去帮助那些无力支付学习费用的学生,如果你有钱,为什么要去跟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争这份宝贵的资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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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次来你并没有打算在加拿大定居下来,你就还不是税务意义上的居民,开银行账户的时候应该告诉银行你还是非居民,要开非居民账户,等你来定居的时候再把账户改成居民账户。

在你自己定居加拿大以前,你在中国的收入都不用向加拿大纳税,这跟你往加拿大汇不汇钱没有关系,只跟你的居住状态有关。
说得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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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居民的问题,我仔细研究过CRA的bulletin,看完感觉他说了跟没说一样。在这里大家也就是学术讨论一下,实践中这个判断标准就象是CRA手上的一根橡皮筋,松紧都由他。也看过几个打到法院的判例,还是不明确。

最稳妥的办法是填表让CRA来做个determination,就有依据了。
加分!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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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十大讹传之第三名:太太孩子住在加拿大先生就一定要报税

[FONT=宋体]十大讹传之第三名:太太孩子住在加拿大先生就一定要报税[/FONT]




[FONT=宋体]这个讹传的危害是可以用金钱来计量的。[/FONT]

[FONT=宋体]我曾经掰着手指头把身边熟悉的朋友白交给加拿大税务局的,而依法并不应该交的税款粗略加了一下,那已经是一个[/FONT]7[FONT=宋体]位数。这不仅让我倒吸一口冷气:这些年来,我们的空中飞人们误交给加拿大税务局的税有多少啊?[/FONT]

[FONT=宋体]太太孩子住在加拿大先生就一定要报税,这也是我一来加拿大就听来的讹传,而且这讹传还来自于与某“著名税务专家”的一对一面晤。后来认识的这种飞来飞去的朋友又无一例外地在给加拿大报税,所以我自己也从来没有怀疑过这种说法和做法的正确性。[/FONT]

[FONT=宋体]直到[/FONT]2008[FONT=宋体]年的某一天,一位刚刚从国内回来的好友叫我去家里吃饺子,酒足饭饱后好友拿出一封从加拿大税务局来的信请我帮忙给翻译一下,那信的内容着实令我大吃一惊,大致意思是这样的:[/FONT]

[FONT=宋体]“[/FONT]……[FONT=宋体]根据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我们判断,自[/FONT]2004[FONT=宋体]年至今,你属于非居民,在此期间你没有义务为你的外国收入向加拿大缴税,因此我们把你自[/FONT]2004[FONT=宋体]年至[/FONT]2007[FONT=宋体]年所申报的收入税做了[/FONT]reverse[FONT=宋体],应退税款将直接存入你的银行账户[/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这个事件使我对那个人人都那么说的说法产生了强烈的怀疑,于是我才花了一些时间去读关于税务意义上的居民与非居民判断的官方文件。自己研究过之后才发现,那个说法居然是个大大的讹传,而这个讹传竟然给这么多中国移民家庭造成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FONT]

[FONT=宋体]我那位好友的家庭状况很典型:全家[/FONT]2004[FONT=宋体]年登陆加拿大,太太和一个儿子定居下来,好友给家人买了房子,买了车,安排好生活就飞回中国继续那里的生意,每年回温哥华看家人几次,每年累计也就是住[/FONT]2-3[FONT=宋体]个月,直到去年枫叶卡快到期的时候,才过来打算一口气住上两年换了枫叶卡再走。当年一登陆,便认识了一位“税务[/FONT]+[FONT=宋体]会计[/FONT]+[FONT=宋体]理财专家”,就是这位“专家”,不仅帮他家“免费”报税,还帮他家申请这个,申请那个,买这个,买那个[/FONT][FONT=宋体]。后来好友知道了,他在“专家”的热心“帮助”下,不仅在税务方面犯了这么大个错误,别的事上面也犯了一些很低级的错误,比如好友第一次登陆的时候就没有打算定居下来,那么他的医疗卡根本就不应该申请,他每年住不够[/FONT]6[FONT=宋体]个月,根本就没有资格加入省政府医疗报险,以至于后来被医疗保险局审计,白惹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FONT]

[FONT=宋体]再后来,我又见到第二封、第三封[/FONT]……[FONT=宋体]跟上面说的类似的信。[/FONT]

[FONT=宋体]至于为什么[/FONT][FONT=宋体]太太孩子住在加拿大先生也不一定要报税,在上一个帖子里已经说的够清楚了,这里就不再罗嗦[/FONT]

[FONT=宋体]如果你说你没听说过谁家收到过那样的信,问问[/FONT][FONT=宋体]论坛里那位很多朋友都认识的孺子牛大姐吧,她家就收到过那封信。[/FONT]
收益非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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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确认:"十大讹传之第三名:太太孩子住在加拿大先生就一定要报税"。本人就是在2009 年发现此讹传(太太和孩子在加拿大,本人来回飞),就开始申请非税居民的确认,2010年1月得到"non resident"-非税居民的书面确认。对于前几年的报税做了个Re-Assessment, 退回了前几年的“报税退税”(约CAD325),了结此事。

由于家庭成员少了一个税务居民,需要重新计算今后的CCTB和HST退税。


由于本人没有在加拿大累计住满2年,今年的PR Card Renew就用Option 2来申请,本人在加拿大一家上市公司的中国分公司上班(工资/福利在中国发放,税在中国交)- 所以是加拿大的非税居民。现在换发枫叶卡的申请在process中,不知道会不会批准。。。
等待下文!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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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两天直打喷涕,原来是JASON在唠叨我呢。是的,我家的情况就是我和孩子在加拿大,先生在中国。当初他被税务局认定为非税务居民的时候,我是百思不得其解。咨询了JASON才放弃了继续提醒税务局的打算,狂喜。

现在还有一个操作上的问题要咨询JASON,有不少朋友问我,她们的家庭情况和我类似,以前也为身在中国的老公报了税,现在认为他应该是非税务居民。现在是直接停止报税,还是先告知税务局呢?
好帖! 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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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看不下去了,再插句嘴。楼上LG在国内的几位同学,判断你们LG是否是税务居民不是简简单单一句你的家在加拿大还是在中国就好使的。CRA列出了那么多条,还都说得模棱两可。即使都是LG在国内,每家情况也有不同,在加有无LG名下的房产,是否依赖LG的收入在加生活,乃至LG在加有没有投资收入等等等等。

这个问题判断不好会有财务和法律上的后果,大家与其在这里问,不如给CRA打电话。我有朋友问我这类问题,我从来不会草率下结论,否则是对人家不负责。最好是填写那个确认非税务居民的表由CRA做个书面结论。
说得有理! 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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