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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还听说过另外一个以头发颜色来形容女孩子的词语叫做“red-head (红发女郎)”。提到红发女郎,美国人眼中的形象就是脸上长了不少雀斑(freckles),皮肤苍白(pale),脾气不好(hot-tempered),而且通常比较独立,有主见。大家有没有想到谁?对了,《欲望都市》中的超级女强人Miranda就是一个红发女郎。

在《绝望主妇》中超级会持家的Bree也是一个红发女。

而在《欲望都市》中,那个聪明的,有修养的,在画廊工作的,超有品位的Charlotte就是一个brunett。

美国媒体在迎合大众成见、偏见上一点都不含糊,不加以制止,反而是火上浇油。

有时候美国人在形容女孩子们的时候会根据她们的头发颜色而加以区别。如果你问某个老美他们在谈论哪个女孩子的时候,他们的回答很有可能是:“We are talking about that blonde..or that brunette, or that red-head.” 但是由于亚洲女孩子一般这几类都算不上,所以对我们的统称就是“that Asian girl.”。 [SIZE=+1]美国人还有关于警察的stereotype:[/SIZE]
在美国,有个有趣的说法:警察喜欢吃donuts(炸的,甜甜的面包圈)。在美国有一部由美国黑人男星Samuel Jackson主演的电影《Shaft》中有这样一幕。影片中的警察Shaft问一个小弟弟,为什么他想做警察。还没等他回答,镜头就推向了放在他旁边的donuts上,于是答案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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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性观念之异同

在中国,通常“性”不是一个可以拿来与人分享的话题。“性”是两个人的事情,只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连父母在教育孩子时,对这个话题也是讳莫如深、三缄其口。我有一个北京的好朋友告诉我,当她的妈妈得知她在香港交了一个男朋友,立刻脸色大变,一副支支吾吾,欲言又止的样子。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左右的沉默工夫,她妈妈终于开口了。她清了清嗓子,对我的朋友说:“性这东西,可碰不得。”当我的朋友告诉我这一幕时,我们都快笑翻了天。
而在美国,要好的朋友,尤其是在女孩子之间,经常会彼此交流、分享性经验或是谈论自己男朋友、老公的床上功夫等等。而且这种谈话绝不是蜻蜓点水,而是细致深入。因此,有洋妞夜伴的各位男士请注意,你们的“那些事”可不再是两个人的小秘密了哦!要做好心理准备啊!

任何一种语言都是一种文化的体现。英语中有关“性”的语汇极其丰富。有关男女性器官的各种说法也是无穷无尽。每一次跟美国朋友们一起聊天,我总会不停地追问:“你们刚才说到的那个xxx是什么意思?”我每一次得到的答案也都大同小异,“xxx就是女人乳房的另外一种说法;xxx就是男人“小弟弟”的另外一种说法。”总之,说来说去,都是那么几个意思,可是害得我每次都要被动学上好几个“不好”的单词。

注意,美国人肆无忌惮地谈“性”是分场合的。私下里,三五知己相聚,“性”是毫不需要隐讳的话题,但是也请大家能够做到察言观色,因为美国人中也存在相当保守的人。在公开场合,或是与同事等不亲密的人聊天的时候,“性”是一个有意需要回避的话题。公开严肃的场合谈论“性”,那是低级趣味。与同事等不亲密的人拿“性”开玩笑搞不好就演变成了“性骚扰”,没准还会惹官司上身。这种态度就是美国人经常提到的“professionalism (职业精神)”。工作和私生活是两码事,要绝对清清楚楚地分开。

中国对那些表里不一的人有着“衣冠禽兽”,“披着羊皮的狼”等评价,美国也有这种人。我很长时间对于美国这个社会感到不解的是尽管人们普遍性观念开放,但是他们却不容许自己的政治领袖是一个和凡人一样有着七情六欲或是某些“邪恶”想法的人。

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例子只是其中之一。有时候我会问我的美国朋友:“婚外情并不是一个多么罕见的现象,但是为什么发生到总统身上,就会闹到要弹劾他的程度呢?”很多美国人会这样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是总统啊,应该是这个国家的表率啊。” 我这才明白,原来美国人的“理想”与“现实”也是有差距的啊。美国人认为他们的领袖的生活方式应该是他们的“理想”或是一个“模范”以供国人效仿。前几个月,美国某一州的议员自动辞职因为他公开了自己同性恋的身份。尽管美国大部分地方对同性恋的态度还是开明的,但是作为一个高层政府官员,他的非主流,另类生活就不能被公众接受了。再举一个例子。现在正在角逐美国2008年总统候选人的民主党议员奥巴码是个美男子,有着非常令女人心动的体型。前不久,他在海滩上裸露上身慢跑的照片被媒体登了出来。舆论对他的外形一致好评,普遍用“性感”来形容他的六块腹肌。听起来,这像是件好事,但是,奥巴玛是聪明的。他明白他的公众形象绝对不应是以“性感”为主导。他对照片的评论做了一些简单的回应,然后采取一些办法将公众的注意力转移到他的政策和人品上去了。

我再给大家讲两个有趣的美国性文化现象:

第一,双重标准。在中国,有很多男孩子非常在乎自己的另一半是不是处女,而女孩子对男孩子的要求似乎就没有那么严格了。这种双重标准其实在美国也存在,只不过是放宽了对女孩子贞洁的要求,而将重点放在了性伴侣数目上。

看过美国派的读者可能记得影片中有这样一段小插曲:剧中的一个男主角告诉他心仪的女孩子(也是与他有第一次性接触的女孩子)在大学阶段里,他一共与三个女孩子睡过觉。但是事实是什么呢?事实是他自从上了大学以后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有牵过,因为他心心挂念的还是他的那个“初恋”。片中于是带出了那个“乘三、除三”理论,即为对于男生而言,实际与他睡过觉的女孩子是他所宣称数目的三分之一,而对于女孩子而言,实际数目是她所宣称的三倍。这个“理论”自然有些言过其实。它被放在这个片子里完全是为了搞笑,我们不必当真,但是我们却可从中窥见一斑,领略美国不同性别对待“性”态度的细微差别。
在美国,似乎男人越是情场高手,那么他反而越受女孩子欢迎。因为女孩子有强烈的征服欲望,希望自己能够拥有别的女孩子也想要的。这与中文里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有异曲同工之妙。但至于是不是所有的女人都爱坏男人,当然不是。遗憾的是,很多女人都是在经历了感情的创伤之后才醒悟到“新好男人”才是她们的归宿。美国和中国在这一点上没有区别。

说到女生,尽管在大部分情况下周围的人会对你的私生活表示尊重,因为这毕竟是你自己的人生选择。但是在美国人看来,拥有许多性伴侣,或是做个“easy girl (让人轻易得手的女孩子)”虽不是什么值得“唾弃“的事情,但也绝非是值得炫耀或是感到光荣的事情。和中国男孩子一样,美国男孩子愿意娶回家或是认真交往的女孩子也都是“好”女孩。正因如此,有过很多男朋友的美国女孩子才会将实际数目隐瞒,勉为其难的报上一个较小数字,暗暗期望别人不会戴着有色眼镜看她。

英文中形容行为放荡的女孩子的词是“slut”,或是“whore (对‘妓女’的一种蔑称)”。大家请注意,千万不要乱用这两个词,因为这是对女孩子极大的不尊敬。没有哪个女孩子会愿意被人称作“slut”。但是我最近却听到我的一个美国帅哥朋友得意洋洋地自称是“Man-whore”,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曾让多少女人投怀送抱。看来双重标准哪里都有。

第二,给你出道我自己编的“脑筋急转弯”的题。美国人在什么时候最保守?
答案:在与欧洲人和南美洲人比较的时候。我没有去过欧洲,所以下面所谈的也就是将美国人对欧洲人的态度做个小结。在美国,电影有着严格的分级制度。这种分级主要针对性、暴力以及粗俗的语言。我看过一部关于美国电影分级的纪录片,片中提到在“性”情节,“性”画面的规范上,美国要比欧洲严格很多。而欧洲在对“暴力”的限制上比美国苛刻得多。

此外,还有一则有趣的小故事。我有一个正在读书的美国朋友。她的室友,一个巴西女孩子对我说美国人太保守。我大吃一惊,忙问:“这,怎么讲?”她告诉我说她的室友也就是我的朋友在出门前经常为了要不要戴胸罩而思量来,思量去。她既想要扮性感又怕招致太多目光。“这要是在我们巴西,不用说戴胸罩了,我们根本就是真空上阵,内衣内裤全不穿,套上件长大衣就出家门。唉,美国人,太保守了!” 我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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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形形色色的观念和生活习惯

1 冰水(ice water)和热水(water)
老外喝什么东西都是要加冰的(偶尔茶和咖啡除外,但是仍有许多人喜欢喝冰茶或冰咖啡)。即使是在冰天雪地的冬天,他们也是如此。下次, 再看到哪个老外手拿着超大号的冰镇可乐,一边呼呼地喝着西北风,一边一口一口的吮吸着冰得冒寒气的饮料, 别再大惊小怪了。他们无论内部的还是外部的御寒能力都要比我们强得多。因此, 在餐馆点菜的时候,如果你说:“I'd like a cup of water”,那么服务生送来的一定是一杯冰水。
喝热白开水在老外眼中是一件新鲜事,没听说过,也没做过。初到美国,在外面吃饭, 别人都要一杯冰水的时候,我想要一杯热水。服务生听得是满脸的诧异。她问我是不是要一杯茶,或是咖啡之类的热饮。 我强调说我只要一杯热的白开水(just some hot water)。我想这有可能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要求。于是她杵在那里良久,琢磨着我到底想干什么。最终,她拿来了一杯热水和一袋茶叶。她始终是想不明白怎么有人会只喝热水,怎么喝得下去呢。我不管那么多,丢掉了茶叶,只喝我要的那杯白开水。
所以招待老外的时候, 千万别给他/她倒一杯热水。他/她只会望着那冒着热气的杯子发愣,心想我到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喝上它呢?我想亚洲人的体质在御寒方面没有老外强,因此有时热水的作用是来取暖。而老外不需要这个。他们喝水的目的只是为了解渴。
在美国, 我偶尔会看到一些老年中国人带着保温杯进餐馆, 这样在每个人都要冰水的时候, 他们仍然能够暖和和地喝上一杯来自家中的热白开。
如今我已经习惯有冰的日子,但是回忆起当年初和饺子相识的日子,仍然觉得非常有意思。记得我有一次胃痉挛,在我急需补充水分的时候,饺子深情款款地递来了一杯冰水。当我望着那冒着寒气的杯子,顿时,我觉得我的疼痛愈加难忍。事后, 我们才明白了这个小小的的文化诧异。
说到冷暖,我在这里又不得不提到老外的思想中是没有“着凉”和“热气”这些概念的。我大学时有一段时间腰痛,中国大陆的医生会告诉我,我的病因是“着凉” 了,因为我平常喜欢穿低腰裤,喜欢长时间躲在空调房里。而当我问美国的医生我的病因会不会和“凉气”有关时,他又是满脸疑惑,不知我所云。诸如“凉气会渗入皮肤”之类的理论在西医来看是无稽之谈。再说到“热气,上火”,老外更是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在他们看来,脸上长痘痘完全是身体体内激素或是荷而蒙的作用,和“凉性或是热气的食物”无关。其实他们根本也不知道那些食品是降火的,哪些是上火的。所以大家还是省省气力,不要在对老外饮食上建议来,建议去了。我试过了, 没用!
2 老外最怕奇奇怪怪的食物
什么算是奇奇怪怪的食物呢,以下是经典列表:
a 中国人眼里的山珍海味(delicacy of the Chinese cuisine), 包括燕窝(bird's nest),鱼翅(shark's fin),鲍鱼(abalone),熊掌(bear's palm)等等。
我想其实大部分国人也并不清楚为什么这些都是好东西, 或是它们的营养成分到底在哪里。对它们的追捧恐怕也只停留在老祖宗传下的观念。记得我和饺子几年前随一个香港旅游团去泰国旅游。香港游客大把将钱花在了买燕窝上。这令饺子很不解:为什么中国人对鸟的口水这么感兴趣。现在,每当我们看着燕子在天空中飞,饺子便会嘲笑我说,它们之所以无家可归是因为它们的家都被我们吃掉了。你说他们不识货也好,土得掉渣也好,他们就是觉得将这些东西被中国人俸作食物中的珍品是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所以记住,宴请老外,别在这上面破费。他们根本就是“不识货”。
b 动物的内脏
鸡心,鸡肺,猪肠,猪肚,好像没有什么动物的内脏是我们中国人不吃的。咱们中国人自己在一起吃得香,跟老外,就免了吧!别说请他们吃这些,就是提都不要提。有一次我们和饺子一个来自波士顿的朋友去一家巴西餐馆吃饭,厨师请我们免费品尝一下他们做的烤鸡心。饺子的那个朋友没有听清楚厨师说的话,一口气吃了4个,接着问我们这是什么东西,还挺有嚼头。当我们告诉他事情的真相时,一点不夸张,他“哇”地一下几乎吐出来。不用什么特别的原因,老外就是觉得动物的内脏很恶心,只能丢弃,不能用来作东西吃。现在我的观念也在逐步改变,倒不是因为口味的原因,我只是越来越了解到动物的内脏除了增加你体内的胆固醇含量,没有其它什么营养价值。中国人喜欢用”吃哪儿补哪儿”来为动物内脏辩护, 但是仔细想想,没有谁能找到这句话的理论根基。
c 带头的东西不吃
我想在众多特色中国食品中,令老外最不能接受的还是桌子上摆着的完整的动物,烤鸭,烤全猪,或是眼睛直愣愣瞪着你的那条鱼。这哪里是在享用美食,这分明是让他们彻底忏悔他们对动物所施的虐刑。所以,请老外吃饭,别点那些能让他们联想到动物生前形态的菜,那只能让他们胃口全无。还有,别让他们看到小虾米。那无数的小眼睛在他们看来太恐怖了。这是“己所欲,勿施于人”的最好时机。

d 猪蹄子,鸡爪子也全给老外省了吧! 我个人最喜欢的早茶的一道菜就是“红烧凤爪”。这也成了我今生今世最大的遗憾 --饺子无论如何都不愿与我分享这份对美味的追求。他的理论就是:“鸡爪子是什么,鸡爪子就是鸡用来行走时与地面接触的皮肤。吃鸡爪子就是在吃鸡皮:怎么会有人津津有味地吃鸡皮?” 还好,他没有干涉我的自由,“凤爪”依然是我的最爱。 e 老外这也不吃,那也不吃,真是难伺候,那么请老外吃饭吃什么呀?
实话告诉大家,老外最好打发,也最好糊弄。在美国, 最常见的中国菜是“宫保鸡丁”,“鱼香肉丝”,但是这两道菜到了美国也被这里的饮食文化同化了,它们早就不辣了,有时甚至可以发甜。因此,如果在中国给你的美国朋友点菜时,务必问他们一句他们对辣的接受能力如何。反正将鸡丁和什么青菜炒在一起就对了。费劲心思请他们吃好的,他们根本就不领情, 省省吧!
说到他们有关吃饭的习惯,有一点我想提一下。中国的教育让我养成了“饭前便后要洗手”的好习惯。老外“便后”洗手的习惯养成地非常好,非常主动也非常自觉, 但是“饭前洗手”的习惯就完全没有了。不用说饭前,吃任何东西之前他们都没有洗手的习惯。他们是上来就用手抓着吃,吃完了在拼命恬几下手指头,一副意尤未尽的样子。记得高中时,我在澳大利亚做交换学生。一次我和几个当地的同学一起去麦当劳吃东西,走时,他们发现我的桌子上留下了许多薯条的末端。我告诉他们我觉得我的手不干净,因此丢弃了用手抓过得薯条末端。直到现在, 他们仍然在津津乐道我当年的“洁癖”。其实这哪里是“洁癖”,明明是他们不讲卫生!不过话说回来,现在的我也是上手就抓,管它三七二十一,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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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刮毛--- 女性无论如何也不能省略的步骤
我不得不承认, 在刮体毛方面,男女的确不平等。记得当年朱丽亚.罗伯茨不知哪根筋不对头,未刮腋毛就出现在红地毯上,并毫无顾及向影迷频频招手,唯恐天下不知道她没做好功课。她应该预料到媒体的反应-- 她这一个小小的的举动随即在网上引发了美国乃至西方对女权主义的争论-- 是否在刮毛方面也应该男女平等。今年二月,美国影星Drew Barrymoore 又加入了Julia Roberts 的行列,继而有是一番媒体的争论不休。


问:对于西方女人来说, 什么地方的毛绝对不能存在? 答:腋下,腿部。 如今国人渐渐觉醒,时尚的女孩子也开始意识到夏天刮腋毛的重要性。 但是西方女生又“前进”了一步,她们不仅刮腋下的毛,就连腿上的毛也不放过,现在流行的是 Brazilian Wax (巴西打蜡去毛),即是将所有比基尼泳装遮盖的地方的毛发也一并去除, 这里我就不指明是哪个部位了。总之,在美国, 没有做好女人的本职工作-- 去除不该有的毛发,走在大街上,得到的公众反应只有一个--“ GROSS (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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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要“风度”还是要“温度”?
我现在住在美国犹他州盐湖城,其在地理位置上与北京纬度相当:夏天热得要死,冬天的雪下得也足够让盐湖城举办一次冬奥会了。但是我要告诉大家:我在这里即使是漫天飞雪的日子里都从未穿过棉毛裤,更别提毛裤了。事实上是在这里,或是美国其它很冷的地方,你都不会买到它们。
你们此时一定惊讶极了?什么?冰点以下的温度,你就穿着单薄的牛仔裤在大街上晃悠?这已经完全不是“风度”和“温度”的问题了吗,这明明是要“风度”不要“命”了吗!
美国人里面穿的衣服是根据室内的温度决定的。美国人冬天室内暖和极了,因此他们通常只穿着非常单薄的上衣和裤子,在出家门的时候,套上一件比较厚的大衣。 (在美国我好像还没有见到有卖羽绒服的。他们穿的所谓大衣也就是些棉的,带夹层的,稍微厚一些的衣服。上班的人,则会通常清一色地穿着黑色的过膝昵子大衣)。美国人出门马上就进入车里,开上暖气,因此顶着凛冽的寒风走路的机会不多,即使稍稍走几步路,哆哆嗦嗦地冻一会儿也就到达目的地了。穿着厚厚的冬装之只会让你在室内的大部分时间里热汉直流,那才是风度丧尽了呢!
但是中国人不一样,中国人穿衣服的标准是依照天气预报,即室外温度。于是我将美国那一套拿到老妈面前就完全行不通了。这次春节之际回家,我照旧穿着单条牛仔裤和一件棉织衫与父母出游。我一进车里,立即强烈要求父母将暖气打开。他们答应了我的请求,我是舒服了,但是不一会儿,他们就汗流浃背了,因为他们真得是里三层,外三层这么穿衣服。最后,我们只得轮流照顾,开一会儿暖气,关一会儿暖气。就这样, 我被扣上了一个“不孝”的大帽子。
但是,让我在低腰牛仔裤里面套上一条高腰棉毛裤,这让我如何见人,如何展示自己迷人的腰身?唉!最后我也想明白了, 毕竟回国是孝顺父母,于是妥协的结果就是我回归小时候的模样,无论室内,室外,都穿得像个球。
5不把月经当回事儿!
中国人把女孩子每月一次的事儿通常看得很神圣,很严重。我们从小就被教育,那几天,不能喝凉的,不能做剧烈运动。记得中学时,每次上体育课,总有一帮女生站在一边,边说边聊,多么正当的理由不用跑八百米了!简直就是上天对女生的恩赐,每月给我们一个名正言顺的假。

“啊?不能吃凉的?为什么?”记得我在澳洲作交换学生是,每当我向他们弘扬中国人的理念时,几乎所有的澳洲女生都会极其诧异地问这个问题。我那是曾想东西方之所以在对待月经的态度上存在分歧是因为东西方人的体格不同,因此我们对生理周期的反应也不同,所以我们的女人才有在生完孩子后“做月子”之说,而老外们生完孩子一星期后就跳下水游泳了。但是到了后来当我在香港上大学的时候,我才发现我这一结论又错了。香港人的体质是我们一样的,但是她们对待女性生理周期的态度完全是遵循西方人的观念 。记得我在大一时上体育课,体育老师规定,女生在月经期间,除了不用下水游泳外,其他一切活动照旧。我的一英里(大约1609米 )考试就是在一个非常痛苦的情况下跑完的。

最终, 我的结论是我们对待自身生理周期的态度有时和我们的体质没有多大关系,观念就是观念,它就像有些中国人思想中“吃哪儿补哪儿”的概念一样,其实有时也没啥依据,只不过是从老祖宗那里传下来而已,没什么好的,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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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老外眼中“内外无别”
中国人非常讲究“内外有别”:从外面回家,进门要脱鞋,坐在床上要换裤子。总之,千万不能把“外面”的脏东西带回家。于是,这“一脱”和“一换”变将“外” 和“内”极其有效地隔离开来。老外头脑里没这观念,即使他们刚从医院回来,也是照样掀起床单,一股脑儿地钻进被子,与从医院带回的病菌一起香甜入睡。
这种习惯的形成自然与社会环境密不可分。我不得不承认,欧美国家的街头环境的确比我们中国各大城市的整体外在环境要干净不少。但是,是不是干净到外头和里头一点区别都没有,我倒是表示怀疑。我曾经问饺子:“你穿着鞋在外头走,回家来也不脱鞋,然后你再光着脚在家里走来走去之后上床,这和你穿着鞋子在床上走来走去有什么区别?这个床和外头的街道分享的都是一类灰尘和细菌啊!”他听完之后觉得很有道理。他终于被我同化了!但是,教育一个人容易,教育一群人可就没那么简单了。他的朋友仍旧顽固不化地踏着泥,踏着土,昂首走在家中。随他去吧!
我深感自己已经邋遢到极限了,到了美国,才知道是小巫见大巫。许多美国人的习惯是将脱下的脏衣服仍在地上,等它堆成一个小山似的才通通丢到洗衣机里洗。美国人也从来不会将内衣内裤分出来单独洗,内衣和内裤与所有其他衣物一样享受平等待遇:一起洗涤,一起烘干。
4 香水VS 古龙水
国人对老外身上的味道有很多种说法,我听到最多的就是他们由于身上体味重,因此需要喷香水掩盖。这里我就不多加评论了。其实老外身上很香的气味并不一定是香水,大部分时候是deodorant (我翻查了其中文含义,即为“除体臭的防臭剂)。通常这种deodorant 有固体膏状的,也有液体者哩形的。老外无论男女通常在洗完澡后,或是出家门之前抹在腋下。deodorant 的气味没有香水或是古龙水重,而且很多时候还有防汗功能。这里跟大家提一下,英语里女士香水为perfume, 而男士香水应称为古龙水,即为cologne。
其实老外也不是人人都喜欢把自己弄得香香的。有不少老外对香气非常敏感,甚至是过敏。总之,还是遵循擦香水的一般原则,自己闻见就好。
这回我春节回家之际,送给表弟的礼物是一套Calvin Klein 的男士香水。表弟识货,自然喜欢,可是舅舅和舅妈看法可就不同了:一个男孩子,成天满身抹得熏死个人,油脂粉面的,不像样吗?!听他们这么一说,我这才想起来,在中国人的观念里,男人应该是简单,大方,不拘小节,身上涂香水似乎却实是与中国人心目中男子汉硬汉的形像不符。但是话又说回来了,谁说男人永远只能是一副面孔,永远只能以一种不屈不挠,强者的姿态出现?其实,适当的细致入微,适时的浪漫温柔更能突现男儿本色。不记得那句辞了吗:“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没有那句“小乔初嫁了”,再多的“雄姿英发”,周瑜也只不过是我们数不胜数的众多英雄男儿中的一个。而一段似是不够阳刚的点缀,却让他的形像在我们脑海中更加清晰,更加完整,更加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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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用英语地道地“谈情说爱”!

1 到底是“距离产生美”还是“眼不见,心没你”?

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流动的社会,爱情的形式也体现了这一趋势。越来越多的异地恋就这样产生了。在英文里,异地恋的说法是“long distance relationship (直接翻译为长距离恋爱)。那“距离产生美”英文应该怎么说呢?“Distance creates beauty”?不对。地道的英文讲法是“Absence makes the heart grow fonder”(直译为“人不在更加使得两心相悦”)。Absence 的意思是“缺席”,也就是不在身边的意思,grow fonder 的意思是说“我的心更加喜欢你”。美国人很喜欢用fond这个词语,意思上感觉比like来得更强些。I am fond of you 就是“我很喜欢你”。记得我以前曾经读到过一句非常肉麻的话:“你在我身旁的时候,你是一切。你不在我身旁的时候,一切是你。英文估计可以这么说:“When you are with me, you are everything; When you are not with me, everything is you.”这句和“Absence makes the heart grow fonder”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眼不见,心没你”英文怎么说?”Out of sight, out of mind”。sight 是视野,视线的意思, 而mind 是思想的意思。那么out of sight , out of mind 就是不在视线之内也就不在思想之中的意思。

大家如果想知道老外对长距离恋爱是怎么看的,可以在google里打入这两句英文,你会找到很多讨论这个话题的文章。

2 怎样表示你有多爱你的另一半。

a. 中文里我们会称那个最懂我们的人为“知己”,在英文里,我想最能确切表达这个意思的词语应该是“soul mate”,直译为“灵魂的伴侣”。我想“灵魂的伴侣” 一定是“心心相印”的伴侣,也就是那个最理解我们的人了。 b. 在西方,男士会称他们的老婆为“my better half”(我更好的另一半)。一般女士们则不会这么形容她们的老公。在西方,当男女双方彼此心意相投,亲密无间时,他们的口头语会从以前的“I (我)”, 变成 “we (我们)”。我们要一起怎么怎么样。他们会强调unity (整体)的概念。很多单身男女寻寻觅觅都是为了找到那个perfect match (完美的相配)。当他们在世界某个角落找到了他们的另一半,他们会对对方说:“You complete me. (你使得我完整”。

c. 你是我眼中的苹果(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小的时候,妈妈叫我小天使,她的小棉袄,她的小火炉。现在,我就变成了饺子的眼中的小苹果。苹果在西方人眼里可是个好东西。听过这句话没有:“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doctor away. (每天吃一个苹果就再也不用看医生了)。” 如果哪个老外对你说“你是我眼中的苹果”,那你就偷着乐吧!他/她肯定是特别喜欢你,这种感觉其实是超越了喜欢,已经上升到了adore ,treasure,cherish (喜爱,珍爱)的地步,把你当作宝贝来看待。一般外国妈妈总会这么形容她的孩子们。 d. 如果你的他/她给你死气沉沉的生活带来了无数欢乐, 让你的人生焕然一新,那么下面这两句话就在合适不过了:你就像那沙漠里的绿洲 (You are like an oasis in the desert);你就像我生命中的新鲜空气( You are like a breath of fresh air in my life)。是不是肉麻死了?这种语言虽然听起来没有什么新意,但是到了女孩子耳朵里还是听着舒服极了。会说这种话的男孩子一定嘴巴甜得不得了, 在英文里被称为“smooth talker”。smooth 的意思是平稳,光滑,但是和 talker 一联系起来就成了把每一个人都说得舒舒服服的意思。嘴甜惹人喜爱是件好事,但是如果跟每一女孩子嘴都那么甜,他可就成了playboy (花花公子)了。Watch out!

3 分手时候的典型用语

英文 里恋爱分手的说法是break up。 若果你告诉别人你刚刚和男/女朋友分手,你可以说“We just broke up. (我们刚刚分手)。若果是对方把你甩了,你可以说 “He/she dumped me(他/她把我给甩了) 或是 I was dumped (我给甩了)”。dump 作名词时是垃圾的意思,作动词时是像垃圾一样扔掉的意思。

这里送失恋的读者一句话:“你只是还没有找到那个属于你的他/她。请坚信,一定有这么一个他/她。” 看多了好来坞的电影,也就明白了老外分手是颠来倒去就是那么几句既不真诚,又俗不可耐的话。

a. I don't deserve you (我配不上你)。纯粹是废话!这句话从来真正的意思都是 You don't deserve me (你配不上我)。如果想以这句话结束一段感情,根本就不要讲好了,省得对方朝思夜想地琢磨“你没有配不上我啊?” b. It's not you, it's me. (不是你的问题,是我的问题)。又是一句废话!其实事实是分手从来都是对方的问题,要是自己的问题,早就想办法解决了。

c. I love you but I am not in love with you. ( 我爱你,但是这已经不是爱情了)。不明白我在说什么吧?别着急,我解释给你听。英语中 love someone 与 be in love with someone 是非常不同的。 love someone 可以用来表示亲情,友情,爱情。你可以 love 你的父母,兄弟姐妹,朋友,或是你的爱人。但是 be in love with someone 就只能用在情人身上,表达爱情。You can love your parents but you are not in love with them. You can love your girlfriend and you can also be in love with her. (你可以爱你的父母,但是你不会爱上他们。你可以爱你的女朋友,也可以爱上你的女朋友)。 美国著名女影星 Angelina Jolie 曾经在拿了金球奖的感谢致词中说“I am now so in love with my brother.(我现在太爱我的哥哥了。‘爱情’的爱”)。于是第二天,大小八卦杂志报章都在发表评论怀疑Angelina 是不是和她的哥哥有乱伦的倾向。于是她的经纪人赶紧出来澄清,说Angelina 只是太激动了,才会说出那句话。I love you 不仅限于情人之间。亲密好友,父母子女之间都会这么表达。每一次饺子和他的父母通话之后都会加上一句“ I love you.”。我这里有一些美国朋友非常喜欢我,她们在给我打电话后也都会加上一句“I love you.” 不要就此认为老外说“ I love you”是件很随便的事。男女之间说出这句话还是很慎重的。这往往表示彼此对对方还是很认真的。

分手时说 I love you but I am not in love with you 意思是说,我依然关心着你,喜欢你,就像爱朋友那样,但是我已经感觉不到火花了,爱情已经销声匿迹了。听到这句话的可怜的人也应该知道“爱情已成往事”,不要再强求些什么了。

4. date 的用法

大家都知道 date 的意思是约会,既可以作动词,也可以作名词用。 I have a date tonight. (我今晚有一个约会,通常是指和异性的约会,有可能是第一次,也有可能是第N次了。)

I have been dating him for 3 months. (我已经和他约会了三个月了)。西方社会里,约会了很长时间并不代表男女双方的关系就是男女朋友,他们仍然可能对彼此并不认真,仍然希望与不同的人约会。 double date. (两对情侣一起约会)。这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饺子和我,还有另外一对情侣(我们的好友)在周末的晚上出去吃一顿饭,一起看一场电影,一起挖苦男士们。

blind date (陌生的两个人在亲朋好友的安排下见面,约会)。有很多有情人都是通过这种方式终成眷属的。 还有另外一些形容和某人约会的词语介绍给大家:

I have been seeing John.
I have been going out with Sam.

5. 一些有关爱情婚姻的社会现象

a 傍大款英文怎么说? 英文里有这么一个词 gold digger (掘金者),表达的就是中文里傍大款的意思。总想在哪位身上挖出点儿金子来的人就称为“gold digger”。美国模特Anna Nichole Smith 在她26岁那年嫁给了89岁的亿万富翁,她在美国就经常被人叫做“gold digger”。

b. 花瓶老婆 (trophy wife)。 你如果和老外说某个女孩子是个vase (花瓶),空有漂亮的外表,内心却空空如也,他们一定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老外管这类女孩子叫作 “trophy (奖杯)”。在我看来,其实差不多,都是摆在桌上,中看不中用的。trophy wife 往往指那些嫁给有钱人的女孩子们,她们通常非常漂亮,可以像奖杯那样让老公拿出来炫耀。

c. 怎么形容那些喜欢年轻漂亮姑娘的糟老头呢? 英文里管他们叫作“dirty old man (色迷迷,肮脏的老头)” 或是“sugar daddy (蜜糖老爹)”。之所以他们被叫作sugar daddy, 是因为他们会经常买礼物老讨好他们的小女人,宠着她们,因此也就得其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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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常用口语(经典)

在这篇文章里,我要向大家介绍一些美国人最常用的,而你又不见得听得懂的口语用法。大家如果有什么更好的建议或是补充,要写信告诉我啊!

1 Somebody/Something sucks!--- 某人,某事真差劲,糟透了!

在美国, 你动不动就会听到人说:“You suck! She sucks! It sucks!”。suck 在英文里的本意是吸,吮,而在这里即表示某人,或是某事一点也不好,让你很失望。有很多情况下可以用到这个词:

a. 昨天晚上你看了一场电影,如果朋友问你:“How was the movie? (电影怎么样?)”,你觉得那部片子真是拍得不怎么地,你可以说:“It sucked!”,而且可以特别使劲地,强调一下“sucked”,强烈表示你的不满。

b. 你有朋友今晚要向他心爱的女生表白,如果明天你问起他事情进行得如何,他告诉你他最终还是临阵打了退堂鼓,你可以笑他真是没出息,然后赶紧加一句: “You totally sucked!”(你可真没用)

反正,如果你不喜欢某人或是某事,或是表示很失望,说他/她/它 “suck”就对了!但是要注意时态的用法啊!

2 Awesome!

“Awesome”的本意是“令人敬畏的”,美国人经常用来当感叹词,大大地抒发内心的喜悦与赞美,表示“太棒了”!我想大家一定不会对“wonderful, great, fabulous, terrific”等词感到陌生。其实美国人说话就像中国人说话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口头语。有的人会用“beautiful”来形容满意,意思是“干得漂亮”,有的人甚至会用“cute(可爱)”来表示同样的意思。我想大家也可以开始建立自己的英语口头禅,这样感觉会很酷。

这里还要介绍一个新词“neat”。我想有一点英文常识的人都会直到“neat”是 “整洁”的意思。但是如果你听到老美大叫“That's so Neat!”,别以为他在对周边环境的干净情节程度表示满意。美国人经常会说“That's neat!”,表示“很好的,美妙极了”,和上面介绍的词语是“异”词同“意”。

3 ass (屁股) 的用法

这次回国我看了焦点访谈对钢琴家朗朗专访,节目中,朗朗经常提到一个词“舔屁”,这让和我在一起看节目的爸爸妈妈笑开了花:这东北的男孩儿真是实诚!大家都明白他想说什么,他想说“拍马屁”,但是这个朗朗想必在美国生活了太久,将英语里“拍马屁”的说法“kiss ass”直译成“添屁”。“kiss”是“亲,吻”,而 “ass”是“屁股”的意思。于是听起来特别好笑。

美国口语里有太多的词是和这个“ass (中国人概念中不登大雅之堂的)”有关。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些你经常会听到的:

a. kick ass

刚才给大家介绍了kiss ass (拍马屁),现在我要给大家介绍一个新词 “kick ass”。 “kick ass”的直接翻译是“踢屁股”,美国俚语里表示轻而易举地战胜某人,此人很“牛”。

给大家举个例子。有时我会告诉饺子有男生在追我啊,你可得加倍对我好,否则你就危险了。饺子通常的反应是:“Tell me who it is. I am going to kick his ass. ( 告诉我他是谁, 我准能将他拿下。)当然我们只是开玩笑。我们对彼此都非常信任。

再给大家举个例子。你即将参加一场篮球比赛。你的朋友问你紧张不紧张,你可以说:“They are going to get their asses kicked (他们就等着被打个落花流水吧! )

美国人中的牛人,狂人经常会用到这个“kick ass”来表示充分的自信。这也是饺子的口语字典中重要的一个词。

b. asshole

“ass”是“屁股”,“hole”是“洞”,“asshole”是什么意思大家应该明白了。当然,如果某个老外对你说:“You are such an asshole!”,你可得提高革命警惕性了!他对你是相当相当地不满意,其实根本就是很讨厌你了。根据wikipedia 的英文解释,“asshole”是一个不雅的用语来表示对某人的厌恶。词语形容的对象通常是非常刻薄的,自私的,或是粗鲁无礼的。(The word is mainly used as a profanity towards someone the speaker does not like or to express deep contempt for someone whose behavior is hurtful, self-centered or particularly abrasive.) 通常“asshole”用来形容男生的情况比较多。

如果有人毫不留情面的当众指责你,辱骂你,你可以指着他的鼻子骂一句:
“Asshole! ”。

如果当你全心全意为他付出了那么多,而他却觉得理所应当,甚至是不屑一顾,这也到了骂他一句“Asshole”的时候,表示说:“你真不是个东西!”
如果某人满嘴脏话,毫无教养,那么他也配得上一句“You are an asshoole!”
这个词是个不友好的词,因此不要乱用啊!

c. jackass

这个词在美国也非常常用。想必大家已经清楚了asshole的用法。其实,“jackass” 和“asshole”意思差不多,只不过是语气上轻了不少,厌恶程度低了不少。如果你没有那么讨厌这个人,但又一定要发泄心中的怒火,那就吼一句:“You are a jackass! ”吧!

d. pain in the ass

想形容某人很讨厌,英文怎么说?Somebody is pain in the ass。其实,如果你想说得文雅些,避免用“ass”这个字,可以说“Somebody is pain in the neck.”。意思完全一样,只不过“脖子”上的痛比“屁股”上的痛更见得光些。
当然,有些女生在男朋友一气吹捧下会撒娇地说:“你真讨厌!”我们都心知肚明她的意思是说:“你真好!”这句在英文里应该如何表达呢?“You are so good!”?下面这个词就是女生该用的了!

4 sweet

sweet 就是甜的意思,如果说一个人很sweet,那就是说他/她性格很好,让人感到很舒服。美国人经常将“sweet”这个字挂在嘴边。如果你很喜欢某人送给你的礼物,你可以说:“That's so sweet of you!”如果某人待人友善,人见人爱,那么“sweet” 就是个非常恰当的词来形容他/她。

5 personality!

中国人看一个人要看“德,才,貌”三方面,老外则将“德”和“才”并在一起统一为“personality (性格)”,或是“才”放在一个比较轻的地位。这倒是和中国古训中的“女子无才便是德”有几分相象。在西方,尤其是老外谈论女孩子的时候,他们会说:“She is a good-looking girl, but her personality sucks. (她长得不错,但是性格却不怎么地。)”如果在老外眼里,一个女孩子既是“good-looking (长得好),而且是“good personality(性格好)”,那即是完美了。好像老外对女孩子的聪明程度,受教育程度没有我们国人看得那么重。

6 “way”作为副词的用法

大家一定对“way”作为名词的用法不陌生, 但是大家可能不知道“way”还可以作副词,而且在美国口语里非常普遍。Instead of saying “It's so cool!(真酷)”,你可以说“It's way cool (真酷)!”“way”在这里就相当于“very, so”。

如果有人问你你的男朋友是不是高过你,如果他确实高过你很多,instead of saying “Yes, he is a lot taller than me”, 你可以更加地道地说一句 “Yes, he is WAY taller than me (他高过我可不是一点点)。这里“way”的用法指“by a large amount (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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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are in for a treat!

这天,同事们正在讨论为我和 Rhonda 开生日 party的事情,为了尊重寿星,大家让Rhonda 和我选择一家中意的餐厅。Rhonda建议去上一家叫做BBQ 的美国餐厅。我从来没有去过那里,于是就问她那里有什么特色。Rhonda便开始滔滔不绝的介绍他们的招牌菜,听得我十指大动,直咽口水,Rhonda便笑着说: "You are in for a treat !"
我愣了一下,以为Rhonda要请我去那里吃饭,心里十分不好意思,试探着问过她之后,Rhonda 笑着解释说: "You are in for a treat means you'll like 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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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eleton in the closet
一天朋友谈及一则大爆“名人”家丑的八卦新闻,说那些家族中人以搬弄“skeleton in the closet”为乐事,难道这些名人家的壁橱中真的有骷髅? & f& d' j) h, l1 I

他说的“skeleton in the closet”(英国人则习惯说成skeleton in the cupboard)现在的意义并没有那么可怕。不过据说当年这个习语产生的时候的确指那些有钱人家谋杀了一个人,把骸骨暗藏在壁橱中,不让外人知道, 从此 skeleton in the closet 就成了那家人的秘密,后来这个短语用来指不可或不愿外扬的家丑,简称作family skeleton。例如: Many old families have a number of skeletons in their closets which they are loath to discuss(许多古老的家族中有很多秘密,他们不愿谈及这些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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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in off one's nose -
Joe很热心公益,每周固定有一天去做义工。在他的影响下,我也参加了几次。有一次跟他提起如果能到附近的剧院做义工的话,也许会比较有趣。有一天他拿了一份报纸,上面就有剧院要找义工的消息,我打算下班后过去看看,可是不巧碰上那天身体不舒服,下了班躺在床上就不想动了。

第二天碰到Joe,问我有没有去,我把实情跟他解释。他听完后说: "No skin off my nose." 我不懂,只好怔怔地望着他,心想,他大概以为我是"叶公好龙"吧。

回家查了俚语词典,才知道skin off one's nose是与某人有关的意思。Joe是在说我去不去其实"不关他的事",他只是顺便问一下罢了。 注:no skin off sb.'s nose 也可说成 no skin off sb.'s te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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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beer
Small beer是“小啤酒”的意思吗?难道啤酒还分大小?其实,在英国small beer指的是口味比较淡啤酒,但是在美语中则是“少量啤酒”的意思。

比如说夏天有客人来访,问他要喝些什么:Anything to drink?客人就可能回答说:“I’ll have a small beer(给我一点儿啤酒。)”比喻用法中说的small beer,指规模或者格局不大的事物。

自以为了不起,不是小人物的人:He thinks no small beer of himself. Be small beer常用作与人比较的表现。 口语中常用small beer作形容词,因此开快餐店的朋友可以说:Ours is a small-beer fast-food joint beside McDon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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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ghetti
  朋友S说,意大利面食pasta,除实心粉spaghetti外,还有通心粉macaroni,宽面条lasagna,有肉馅做小方块形的意大利馄饨(云吞)ravioli,细长面条tagliatelle以及细线状的细面vermicelli(我们将“粉丝”译作vermicelli,原是意大利细面借之名)。
  意大利是欧洲第一个吃面食的国家。十三世纪时马可波罗从中国传去制面食方法后,大受欢迎,特别是实心意粉spaghetti,以其容易烹调,可以配上各种佐料,很快就风行全国。不过那时没有刀叉可用,因此吃的都是无汤汁的实心意粉,便于用手抓送入口。现在的肉汁意粉(spaghetti with meat sauce),是后来才出现的吃法。当然,马可波罗当年在中国也吃过我们的牛肉汤面或者排骨汤面。但是有汤的spaghetti乃至以之作汤的 spaghetti soup,全是后来出现的意粉吃法。
  Spaghetti一词源于意大利语spago,意思是一条线。一条意粉是spaghetto,通常用复数的spaghetti。意粉一碟,面条杂乱,因此车辆往来多,交通混乱的街口称为 spaghetti jun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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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ing of the devil
  几个同学聚到一起聊天,大家都到齐了,唯独不见Wayne。其中一个说“今天好像没见到Wayne”,另一个接着说“他的女儿放暑假,东西要从宿舍里搬出来,他大概帮忙去了”。正说着,只见Wayne从外面走过来。Joe于是说“speaking of the devil”。几个人乐了起来。我心想Wayne 这个人平常挺老实的,为什么说他是devil呢?于是我悄悄地去问Joe。
  原来“speaking of the devil”是一条成语,相当于中文的“说曹操,曹操到”。也就是刚说Wayne 不在,结果他就来了。我不禁惊诧于语言的共通性,因为曹操不是也有“*雄”的称号吗?中英文在这一成语上有着这样惊人的异曲同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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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 tooth
我最害怕看牙医,但是因为有一颗蛀牙让我实在疼痛难忍,所以只好鼓足勇气,到牙医诊所挂号。当医生为我检查的时候,他问我:“Do you have a sweet tooth?”我很无辜的回答:“I had a doughnut this morning before coming here. I brushed my teeth. There is no sweet tooth.”他听了后摇摇头,便开始替我补牙。
很敏感的我,知道可能答非所问,闹了笑话,但是却百思不解。我懂 Sweet 及 Tooth 这两个单字,但把这两个字放在一起合用,我就不知道意思了。回家查了字典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sweet tooth的意思是“爱吃甜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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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不说“Oh my god ”吗?

在美国待了近四个月,最大的感触就是基督教对美国人日常生活的影响。不但可以从多数美国人对周日去教堂的重视程度上看出,从平常用语上也可见一斑。

  举个简单的例子,平日里,我们看美剧,常常会听到“Oh my god ”的感叹。但实际生活中,出于对于宗教的敬畏,美国人往往用委婉语“Oh my gosh”。一位美国同事解释道《圣经》中规定:不可妄称耶和华上帝的名字;妄称上帝者,耶和华必以为他有罪。"You shall not take The Name of The Lord your God in vain; for The Lord will not hold him guiltless who takes His Name in vain." 所以即便用“Oh my god ”也是用于感叹美好的事物,赞叹造物主的伟大。

  同样,当提及耶稣基督时,往往不说“Jesus”而改用“Jeepers”或不说“Christ"而说“Cripes”等近音词。对“hell”“devil”等与宗教有关的词也会尽量避讳。所以当你的确感到非常地气愤,想说“What a hell”时,不妨改换成“What a heck”,这样更合适。

  另外, 偶尔会听到“darn it”或“dang it”“dash it”来代替“damn it”(据说damn是“上帝罚…下地狱”时所用的咒语,牵涉到上帝,所以要避讳)。

  不过,一般稍有教养的美国人都极少用这些粗俗或不雅的词,特别是与宗教有关的,不像一些电视剧里那样,把脏话当口头禅使。

  下面是些宗教相关的英语委婉语:
  God: Gad, Gosh, Golly, Gee
  Goodness, Gracious
  King of kings, the Creator, Our father
  Damn: dash, darn, dang
  Hell: Heck
  Jesus: Jeepers
  Christ: Cripes, Crikey
  Devil/Satan: Old Nick, Old Harry, Old Boy, the wicked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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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 on my parade
午餐时间,我们大家正兴高采烈计划周末一块儿出去玩。有人问起要不要邀请隔壁部门的某某小姐,曾经和她同一个单位的 Sally马上高声反对: “No, I won't invite her. She always likes to rain on my parade

在大家还来不及开口之时,刚从楼下买便当上来的 Jill没头没脑地接着说: “外面没有在下雨,也没有游行呀!” Sally 拍了一下 Jill, 才向她解释: “我是说,以前每次提议出去玩,她都会找出一大堆理由来阻挠我们成行,非常扫兴!还是不要约她,省得自讨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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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t the cart before a horse
一天,我到邻居老外家串门,见到他们全家正在听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孩子讲故事。这个孩子说老师出了一道:世界上到底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班里同学对这个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辩论,两种观点相持不下。孩子的爸爸问他:“那么你认为答案应该是什么呢?”孩子回答说:“先有蛋。”可是爸爸不同意。于是爷俩争了起来。孩子的爸爸好像有些着急,说了一句:“You put the cart before a horse.”

我听了很纳闷,明明在讨论鸡与蛋的问题,怎么会扯到车与马上去呢?于是我不禁偷偷问这个孩子说:“你爸爸说的是什么意思?”孩子解释说,他爸爸的意思是说他把事情搞颠倒了。我恍然大悟,仔细想想,马拉车,车应该在马后边,而不能把它放在马之前嘛。如果这句话翻译成一个中国成语应该就是“?倒是非”或“本末倒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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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t somebody to sleep
我去洗衣服的时候,通常会路过隔壁德国老太太的门口,她开门出来打招呼。她由于单身一个人,非常孤独,看见我女儿会"Honey(宝贝)长,Honey短的"。一个周日的晚上,她见到我, 便问:"Where is your little girl? I did not see her today." 我答说:"Oh, I just put her to sleep."她听罢,突然惊叫起来,"Ashley(我的名字),What did you say?"
不等她说完,我立即意识到我说了一句天大的错话。我马上补充说:"I am sorry. I mean that I just put her to bed."(我的意思是我刚哄她入睡了)。
英语中"put somebody to sleep"是指终止某人生命,是一种委婉的表达,也可以用作"(为动手术而用麻醉剂)使人失去知觉"的意思。常听老美说:"Oh, I had to put my dog to sleep. He suffered too much from his sickness"(我只好让我的狗安息,它饱受病痛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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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estring

Shoestring(鞋带),如果有人对你说:"I started my business on a shoestring",你可别认为他是卖鞋带起家的。

"To do business or to operate on a shoestring"是说"用极少的本钱开始做生意",所以上面那句话的意思是"我开始创业时只有极少的资金。"
如果用"on a shoestring"来形容一个人的经济状况,那这个人的日子肯定过得"上顿不接下顿"(living hand to mouth),也就是说这个人离破产不远了。

Shoestring(鞋带)为什么会有这些意思,是因为鞋带都很细而且不结实?
我们现在很难确定shoestring成为"钱少得可怜"的代名词到底起源于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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