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不一定有用,不做一定没用。发出声音好过不发出声音。
(1)声大、声强:诉诸要点要单一、有力,口号众多等于没有口号,口号必须有理、有力(去年712的口号是“first come, first served” 和 “FAIR”。这次的口号当然要突出“反对言而无信”、“反对恶法”、“敦促继续审理”等内容。)反对任何情绪化的民粹式的口号。
(2)势众,势大;参加人数当然越多越好,必须和平理性,当然,如果能够营造悲情气氛那就更好了。
(3)必须让加国主流媒体关注。(没有这个,等于白做。)
(4)要有充足的资料准备(情愿信、给CIC的公开信、给媒体的新闻稿和声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