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基督信仰和生活(读经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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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都一样,都是为了了解这个世界,在学习,在思考,
崇拜一个虚无的偶像,这只是你的理解和判断。

另外,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基督徒。

人类无能力明白什么“真理”, 任意标榜明白真理的人都不过是希望占据道德优势指责对方。 基督教也一样。 如果你们这个上帝希望人类明白他需要传达的信息, 就不可能在这么长久的时间内依然传达无效,传达混乱,甚至出现生灵涂炭,都在声称自己的理解是真理。

你信什么都可以,“ 真理” 2字,你自己作为电脑屏幕保护时时提醒自己就行了。 不用这么大声宣传的。真的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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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L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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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这个逻辑,你从小到大学习过程,就是一个人云亦云,无脑的过程。

养猪,最近你的逻辑比较乱,我姑且把它理解为偏见造成的。

不对吧,在下感觉他已经把小葡萄拉下神坛了
 

小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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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个十分之一,我们在小组聚会的时候就这个讨论过。有很多种形式,比你你捐红十字会也一样。你偷偷放乞丐口袋也一样,你去捐学校一一样。人没看到,但是神知道
个人凭信心而行,不用勉强。有信心奉献的人是有福的。
 

小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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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发挥失常。 我完全没有显摆的意思。 我又看了一遍我的说话,也没有吹牛,除了18岁前没睡过床说的不精确,因为家里11平方的屋子,只有1张床, 自从我弟弟出生后,我就再也没睡过床,直到18岁去大学宿舍。所以严格来讲,我睡过几年。
对此在下深表同情。本人也睡过地板、沙发等非床的设备,本人很有兴趣睡一下马槽和草堆。其实在哪儿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睡得香。
 

小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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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走下神坛比富贴
过去我说自己受过苦,就被人骂穷酸、没出息、不争气(本楼有记录),现在我说我也享过福,就被人说比富。是不是太酸了?本人无论受苦享福,都觉得很有价值。无论是穷是富,本人都很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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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挠头)我啥时候上过神坛?

不好意思,不是说你被供在神坛上,而是你一直站在神坛上的神旁边讲解来着,别砸我哈,这不过是在下作为旁观者的感觉
 
M

MAIL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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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我说自己受过苦,就被人骂穷酸、没出息、不争气(本楼有记录),现在我说我也享过福,就被人说比富。是不是太酸了?本人无论受苦享福,都觉得很有价值。无论是穷是富,本人都很潇洒。
顶小葡萄潇洒帖
 

小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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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算你正确。 我错了,你是有钱人。我有眼无珠。

但这跟那个中东神有什么关系呢?
人是动态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东河西,
今天的富人明天可能成为穷人,
今天的穷人明天可能成为富人,
在很多农民工眼里,加拿大的低收入家庭都是有钱人。
传道书说的很好,做老板的也得养一帮人吃饭,只不过眼看而已,
货物增添,吃的人也增添。物主得什么益处呢?不过眼看而已”(传5:11)
(补充:即使赚黑心钱,拼命压榨剩余价值,也得付上代价,罪恶的代价。)
“满了一把,得享安静,强如满了两把,劳碌捕风。”(传4:6)
箴言书说:“吃肥牛彼此相恨,不如吃素菜彼此相爱。”(箴15:7)
钱来的不容易,去的很容易。
把钱看得太重是个累赘。
 

小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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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must question the story logic of having an all-knowing/ all-powerful God, who creates faulty humans, and then blames them for his own mistakes.
- Gene Roddenberry

我们必须质疑一下这样的逻辑:一个全知全能的神,创造了有缺陷的人类,却又把这样的缺陷归咎于人类自身。
如果Gene Roddenberry也是个“faulty human”,那首先他说的话就值得怀疑,这很可能是个faulse statement。另外,上帝没有创造有缺陷的人类。自由不是缺陷。就好像你造了一辆车,它有撞车的可能,但不能因为它可能会撞车就说这辆车有缺陷;再完美的宝马奔驰也可能会撞车。你造一个打字机,很完美,但是会打错字,但不能因为会打错字就说打字机有缺陷。使用不当不能归咎于被造物自身有缺陷。上帝造完世界和人以后,祂很满意,祂说“一切都很好”。这是上帝的评价。人的最完美、最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TA有自由。相反,事实上是被造物认为上帝有缺陷。
 

小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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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要耶稣摸他们,门徒便责备那些人。
14耶稣看见就恼怒,对门徒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15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

这段经文,如果把14和15连在一块看,相对于字面上小孩的理解,
我更愿意理解成是信神需要像小孩的一样的心,真诚无伪和绝对信靠。
我们因这信耶稣与神回复了关系,如果没有犯罪的小孩子与神是没有隔绝的理解成立,
哪势必在他长大过程中有一个时间点和事件让他与神隔离了,那么这个时间点和事件是什么呢?

有信心的义人是因信心和神回复了关系,约伯不是以色列人我把这个简单理解成是对外邦人的预表。
我的观点,对于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由于圣经中不存在矛盾经文,无法产生限制前提,因此必须完全取字面意思,也不妨碍进一步取引申的意思。字面意思就是小孩子跟耶稣没有隔绝。当然,人是动态的,如果这个孩子长大,他犯了罪,那么他会与神隔绝。个人认为,小孩子开始评判的时候就是懂得弃恶择善的时候,他的判断会用嘴说出来,比如他说:“某某同学骗了老师”、“某某同学欺负同学、打人”等等,他用嘴评判说这种行为不好,这时候如果他自己违背了自己的评判,就是犯罪。也就是说他明明知道欺骗是错的、打人是错的,他还是去做,这时才是犯罪。然而这种“隔绝”并不是永久性的,因为他有一个认识和成长的过程,什么时候他悔改了就可以恢复跟神的关系。

由于人本来就不是与神隔绝的,只有犯罪才可能与神隔绝,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说义人都是因信“恢复”跟神的关系,因为可能这个义人从来就没有失去过跟神的关系,比如哥尼流(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称义的前提是信,而不是犯罪。不必要通过犯罪来称义,犯罪不是称义的先决条件。

约伯不仅仅是预表,他是历史的一部分,他也不是唯一的信神的非以色列人。亚伯、以诺、诺亚、叶忒罗、麦基洗德、路德、喇和、西顿撒勒法的妇人、乃曼、哥尼流等等都不是以色列人,这些人在历史长河中一直存在,是旧约外邦义人的代表人物。
 

小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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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定罪的时间,我想也许是我没表达清楚,我的意思是我们俩说的定罪是指不同时间点的定罪,
你说的定罪是指末日的审判,而我说的定罪是指从亚当夏娃开始。

经院神学东西是远包括不了圣经,在必要的时候我们需要跳出来,在这一点上我们是一致的,
但是正如你我依着圣经做出我们的理解,构成经院神学系统的神学家也是依着圣经做出他们的理解,
跳出经院神学并不一定代表我们回到了圣经的本身,也许我们又进入另一个我们不知道的神学。:)
你的定罪是什么意思?还是罗马书第五章的定罪?你有没有看过我对罗马书第五章的“死与定罪”的分析?我不认为神按照原罪判人下地狱,或因亚当一人判所有人有罪。每个人的定罪是因为自己本身所犯的罪,不是因为亚当,每个人必须为自己本身所行的负责。雅各书说:“人犯罪,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不是因为亚当一人犯罪,算到所有人头上。我认为那是错误的解经,出于对希腊原文关键字的错解。同时,这样的解经也无视其他大量存在的矛盾经文。我并没有说我的解释一定对,你如果觉得没有参考价值可以不采纳。你觉得经院神学有道理,你可以去看经院神学的解释。你说看了我写的“死与定罪”的研究,但现在看来好像你没有看。如果你不知道我的看法,讨论又有何意义?而且我发现很多人是用“我不知道”或者“我无法知道”来绕过去,或否定对方观点、坚持自己的观点,这样没什么意思,还没说几个回合,就不愿意就事论事了。其实你还是知道,你知道并接受的是现成的那个答案。
 

小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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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定罪的时间,我想也许是我没表达清楚,我的意思是我们俩说的定罪是指不同时间点的定罪,
你说的定罪是指末日的审判,而我说的定罪是指从亚当夏娃开始。
罗马书第五章常被引用来立证“没有一个义人”。对罗马书第五章较为普遍的解释是:亚当一人犯罪造成了全民犯罪、全民下地狱的恶果。若不是听到耶稣基督的福音,无人能逃地狱灭亡的宿命。而事实上这一结论可能出于对希腊原文的“死”和“定罪”的误解,以及对罗马书第五章中的“众人”一词脱离上下文的解释。目前本人认为圣经仅仅指出了人类都有遗传罪性的这一结果,却没有指出人人都犯了罪这样的结果。更何况义人的前提是信,而非有无犯罪记录。说到定罪依据,犯罪是有标准的,有犯罪的功能和有犯罪的行为存在本质的不同。人生而有罪性是有充足圣经依据的,但人生下来就犯罪则尚无严谨的经文考证。上帝不是根据人的罪性定罪,而是根据罪行,更确切的说是根据罪行所显示的动机
根据罗第五章希腊文的“死”和“定罪”的研究,全人类所承受的“死”的代价和“定罪”的后果并非是灵魂的灭亡和地狱,而是罪的后果、死之苦、以及地狱的危险。(请参考“希腊文的死与定罪”一文以及英文详尽版“Two words for death in Greek”)
罗马书第五章全文
1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 2 我们又借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 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 4 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 5 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6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 7 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8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9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神的忿怒。 10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11 不但如此,我们既借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借着他,以神为乐。 12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13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 然而从亚当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15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17 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18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19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通常对罗马书第五章的解读是把它分割为两个部分,1-11节为一个部分,12-21节是下半部分。这样的解读很容易造成上下文的断裂,其神学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如果连贯起来读结果如何呢?罗5:1 “我们既因信称义”,整章的主语是这些因信称义的信徒。罗5:12“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这就如”三个字是连接词表示12节以后的内容是对12节以前的内容的解释和延伸。12节“众人都犯了罪”,如果把这个众人解释为全世界所有人,到14节就遇到矛盾经文“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于是“众人”产生了限制前提。19节“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这里的“众人”如果是全世界所有人,请注意下半句也是同样一群人,是不是全世界所有人都成为义人呢?如果说因主耶稣一人的顺从,不足以使全世界人都自动称义,存在个人选择的问题,那么前半句亚当一人犯罪,又怎能足以使全世界都自动定罪,而不存在个人选择的问题呢?在一个句子以内,只存在一个主语,有什么理由使用双重标准?既然上下文中对“众人”产生了限制前提,那么这个“众人”的解释,能否在上下文中找到呢?第五章第一节开头的“我们既因信称义”就是全章的主语和解说对象,11节重复了这一主语“与神和好且以神为乐的人”,17节再次重复了这个主语“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人”。也就是说“众人都犯了罪”的“众人”首先是一群有选择能力的成人,其次是犯过罪又悔改接受耶稣的人。然而对这个众人犯罪的解释,既没有排除其他人有否犯罪,也没有以偏概全地说所有人都犯了罪。因为第五章的中心主题,不是那个可怕的定罪后果或难以逃脱的地狱宿命论,而是比罪的后果更大的恩典和救赎。既然灭亡不是一种宿命,那么得救也不是因着主耶稣的牺牲而在每个人身上自动生效的,它存在一个选择。“永生”是一个“约”的结果,对于罗马书第五章,许多人忽略的是人的责任。无论是定罪还是得救,人都有一个选择,这个选择无法被轻易跳过忽略不记。“约”是双方自愿的结果,若没有人这方面的选择(正确的选择是责任而非功劳),“约”根本无法成立。
 

小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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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听到一些基督徒说:“这个真理我们恐怕无法真正知道。”往往是他不知道,他就以为别人都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然而他又会去继续寻求其他的答案,对于这个“不知道”,你的标准在哪里?还有就是有些基督徒对于自己不理解的事情就强调说,“就是上帝不让它MAKE SENSE”。今天小组查经还有两个弟兄争论自由意志和预定论的问题,一个说上帝给我们圣经就是让我们明白,我们的解释可以MAKE SENSE,另一个说无论如何就是不能MAKE SENSE。我就纳闷了,如果他认为真理不能MAKE SENSE,他来查经干吗?还跟人讨论干吗?干脆扇对方两个耳光算了。要讨论,又不好好讲理,遇到讲不过的地方就说上帝不让我们知道,或者本来就不应该MAKE SENSE,这叫什么讨论?就事论事说不过三句就要耍赖了,就要拿权威来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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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Gene Roddenberry也是个“faulty human”,那首先他说的话就值得怀疑,这很可能是个faulse statement。另外,上帝没有创造有缺陷的人类。自由不是缺陷。就好像你造了一辆车,它有撞车的可能,但不能因为它可能会撞车就说这辆车有缺陷;再完美的宝马奔驰也可能会撞车。你造一个打字机,很完美,但是会打错字,但不能因为会打错字就说打字机有缺陷。使用不当不能归咎于被造物自身有缺陷。上帝造完世界和人以后,祂很满意,祂说“一切都很好”。这是上帝的评价。人的最完美、最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TA有自由。相反,事实上是被造物认为上帝有缺陷。

要讨论,又不好好讲理,遇到讲不过的地方就说上帝不让我们知道,或者本来就不应该MAKE SENSE,这叫什么讨论?就事论事说不过三句就要耍赖了,就要拿权威来压我。

你自己写的这第二段很好得指出了第一段的荒谬。 恕我直言, 你上面这一段为上帝的辩解,完全是“耍赖”。

随便举个例子,上帝造人, 亚当夏娃伊甸园偷吃事件,只有2种解释:
1) 上帝明明知道人类会选择偷吃,居然怪罪撒旦和人类自身软弱,可笑之极。 完全是一个圈套让人类负罪。
2) 上帝的确让人类选择了,但最终选择了偷吃,说明上帝造人失败,神经系统,感情系统完全不能受到诱惑。 认输就是了, 居然恼羞成怒怪罪自己捏出来的泥人, 依然是可笑之极。

你能说出其他解释,无论你怎么为上帝辩解,with due respect, 就是他妈的“耍赖”。 如果是浅红,你说是玫红,我说是洋红,都不算错,至少是红。 如果是黑色,你硬说是白色,连灰色都不许说, 就是他妈的胡扯。

说句抱歉,实在忍不住骂人。 不过我是凭着良心说的, 对事不对人。 即便你说的其他东西还是有对的可能, 你这为上帝辩护的一段完全是不堪入目。
 

阿吾

踏实做事 有趣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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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对于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由于圣经中不存在矛盾经文,无法产生限制前提,因此必须完全取字面意思,也不妨碍进一步取引申的意思。字面意思就是小孩子跟耶稣没有隔绝。当然,人是动态的,如果这个孩子长大,他犯了罪,那么他会与神隔绝。个人认为,小孩子开始评判的时候就是懂得弃恶择善的时候,他的判断会用嘴说出来,比如他说:“某某同学骗了老师”、“某某同学欺负同学、打人”等等,他用嘴评判说这种行为不好,这时候如果他自己违背了自己的评判,就是犯罪。也就是说他明明知道欺骗是错的、打人是错的,他还是去做,这时才是犯罪。然而这种“隔绝”并不是永久性的,因为他有一个认识和成长的过程,什么时候他悔改了就可以恢复跟神的关系。

由于人本来就不是与神隔绝的,只有犯罪才可能与神隔绝,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说义人都是因信“恢复”跟神的关系,因为可能这个义人从来就没有失去过跟神的关系,比如哥尼流(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称义的前提是信,而不是犯罪。不必要通过犯罪来称义,犯罪不是称义的先决条件。

约伯不仅仅是预表,他是历史的一部分,他也不是唯一的信神的非以色列人。亚伯、以诺、诺亚、叶忒罗、麦基洗德、路德、喇和、西顿撒勒法的妇人、乃曼、哥尼流等等都不是以色列人,这些人在历史长河中一直存在,是旧约外邦义人的代表人物。

你的定罪是什么意思?还是罗马书第五章的定罪?你有没有看过我对罗马书第五章的“死与定罪”的分析?我不认为神按 照原罪判人下地狱,或因亚当一人判所有人有罪。每个人的定罪是因为自己本身所犯的罪,不是因为亚当,每个人必须为自己本身所行的负责。雅各书说:“人犯 罪,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不是因为亚当一人犯罪,算到所有人头上。我认为那是错误的解经,出于对希腊原文关键字的错解。同时,这样的解经也无视其他 大量存在的矛盾经文。我并没有说我的解释一定对,你如果觉得没有参考价值可以不采纳。你觉得经院神学有道理,你可以去看经院神学的解释。你说看了我写的 “死与定罪”的研究,但现在看来好像你没有看。如果你不知道我的看法,讨论又有何意义?而且我发现很多人是用“我不知道”或者“我无法知道”来绕过去,或 否定对方观点、坚持自己的观点,这样没什么意思,还没说几个回合,就不愿意就事论事了。其实你还是知道,你知道并接受的是现成的那个答案。

看来对小葡萄直言不讳的回帖要保持平静,的确需要一点定力,
好在我在这个帖子里呆了一段时间了,知道这就是小葡萄,不快的同时,内心里其实很喜欢。

好了,不说废话了,先说小孩子的事,

”小孩子出生与神没有隔绝,孩子长大的过程中,因犯了罪(例如你说的打人),与神暂时的隔绝, 然后因信耶稣而悔改与神回复关系。“
这个解读无法赞同,按你说的当小孩子懂得弃恶择善,却做了恶事就与神隔绝了,那么是一件呢还是多件,
对小孩来说什么是恶呢,骂人,抢别的小朋友的东西等小孩都知道是不对的,做了一件还是多件就与神隔绝了?
 

小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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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不说废话了,先说小孩子的事,

”小孩子出生与神没有隔绝,孩子长大的过程中,因犯了罪(例如你说的打人),与神暂时的隔绝, 然后因信耶稣而悔改与神回复关系。“
这个解读无法赞同,按你说的当小孩子懂得弃恶择善,却做了恶事就与神隔绝了,那么是一件呢还是多件,
对小孩来说什么是恶呢,骂人,抢别的小朋友的东西等小孩都知道是不对的,做了一件还是多件就与神隔绝了?
你误会了,关键不在于一件还是两件,也不在于骂人还是打人,而在于他是否是明知故犯。如果TA自己判定是错的事情,还是去做,就是犯罪。但同时,常识也有符合圣经的部分,比如,知错能改的就是好孩子。上帝不会因为人犯一件两件错事就判人下地狱,上帝是看人动机。所以即使人人都犯过罪,也不能得出“没有一个义人”的结论。因为义人与否不是看犯罪记录,而是看一系列行为所显示的动机。知错能改的是都好孩子,信神是义的就是义人。

其实圣经里面讲到与神隔绝或者疑似人人犯罪的经文很多,基本我都知道,我期待别人提出异议挑战我,可是目前为止没人拿圣经经文挑战我,都是用逻辑推理,或神学八股文,我只有自己挑战自己了。可能各位对经院神学的内容也不熟悉,对他们的理据根本不清楚。我本来以为有不少人熟悉经院神学的理据,对于支持他们神学的经文都可以信手拈来,结果没有。可叹现在基督徒对于圣经是多么的陌生啊。
 

小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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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写的这第二段很好得指出了第一段的荒谬。 恕我直言, 你上面这一段为上帝的辩解,完全是“耍赖”。

随便举个例子,上帝造人, 亚当夏娃伊甸园偷吃事件,只有2种解释:
1) 上帝明明知道人类会选择偷吃,居然怪罪撒旦和人类自身软弱,可笑之极。 完全是一个圈套让人类负罪。
2) 上帝的确让人类选择了,但最终选择了偷吃,说明上帝造人失败,神经系统,感情系统完全不能受到诱惑。 认输就是了, 居然恼羞成怒怪罪自己捏出来的泥人, 依然是可笑之极。

你能说出其他解释,无论你怎么为上帝辩解,with due respect, 就是他妈的“耍赖”。 如果是浅红,你说是玫红,我说是洋红,都不算错,至少是红。 如果是黑色,你硬说是白色,连灰色都不许说, 就是他妈的胡扯。

说句抱歉,实在忍不住骂人。 不过我是凭着良心说的, 对事不对人。 即便你说的其他东西还是有对的可能, 你这为上帝辩护的一段完全是不堪入目。
你把人看得太低了,从来不承认人的责任。
而且你也鲜有讲理的时候,你对别人的信仰没有尊重,还谈什么讲理。我喜欢讲理,但是很少人跟我讲理。
 

小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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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对小葡萄直言不讳的回帖要保持平静,的确需要一点定力,
好在我在这个帖子里呆了一段时间了,知道这就是小葡萄,不快的同时,内心里其实很喜欢。
我恩师当我面从来不夸我,他对我很严厉,有很多的批评。我只有从别人嘴里才能得知他对我的赞许。我觉得他是一个最可贵的朋友。我从来不稀罕熟人之间互相的谄媚和逢迎,如果一个教会里面弟兄姐妹之间只会曲意逢迎,你好我好大家好,你对我对他也对,那种关系基本上没什么意义,都是装的。只有肤浅和虚假的关系,才会报喜不报忧。在论坛上我们有这个机会可以直言不讳,应当珍惜这个机会,我对于批评和当头炮轰也不是没有免疫力,甚至受之欣慰。弟兄姐妹,如果你认为我有错的地方,你不说,说明你没有爱,自我保护、见死不救。你说,要拿出圣经依据。有时我不高兴,不是因为别人不同意我的看法,而是因为对方没有就事论事地拿出辩论的理据。

我觉得很多中国人有一个奇怪的毛病(我不是说你啊,只是打个预防针),就是遇到意见不和就马上分道扬镳。我觉得跟冷战或形同陌路相比,辩论甚至吵架都是一种友谊的表现。国人总是给我一种印象,如同停留在鲁迅笔下的那些麻木冷漠的旁观者。他们觉得一声不吭是最安全的。我所热爱的许多人,他们有不少观点都跟我不一样,也一时无法改变我的观点,但这一点也不影响我对他们的热爱。只要不是基要真理的问题,都不影响信徒的友谊。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批评了某某一句,或表示意见不同,某某就发誓再也不理我了,或者躲得远远的。是不是太庸俗了?这点打击都受不了。不许批评吗?要求我不许批评也是对我的一种批评。对于国人的这种异议恐慌症,我觉得好奇怪啊,百思不得其解!难道国人习惯了一种声音,连教会里也必须是一种声音?谁都可以指鹿为马,赞许皇帝的新衣?

今天是我和老公结婚六周年,我们吵架也吵了六周年,辩论也辩论了六周年,我们通过这些交流更加了解对方,也更加热爱对方。态度是有改变,但是直言不讳没有改变。为什么那么多人怕遇到异议呢?难道异议就要变成仇人吗?我不反对你有异议,只要你用一种诚实的热情的态度去追求和研究真理,在辩论的过程中尊重就事论事的礼节,那么我就会尊重你个人的选择。
 
最后编辑: 201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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