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熟悉的祖国,远离亲人朋友,来到这个一切都很陌生的异国他乡,心里本来就充满惶恐、不安,最近买房又发现被忽悠,确实很郁闷!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买房时我们下的offer是一个月之前就签好了并且交了2万定金,本来这个月中旬应该交房了,但是到交房那天对方却说只给我们买方经纪一把钥匙,租客还没有搬走,要再拖6天才能腾空房子。我一听当时非常气愤,感觉被欺骗了,问经纪怎么办?经纪说现在钱都到对方帐上了,没办法了,这几天的费用也都得你自己拿,对方不会管的,反倒怪我着急交钱。可我是在得到律师确认对方履行合同的前提下才签字的,我不明白我严格履行合同有什么错?我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到底是谁的责任?请家园的朋友们帮我分析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