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专业,两年找了三个工作,拿了三个证,撞了一次车

好贴。喜欢英语,但遗憾没有时间像楼主那样学习。个人认为翻译是个付出和收获不成比例的工作,比如一个词,一个句子的精准翻译可能要花很长时间。但楼主很幸福,能看出来你喜欢这个工作。
有收获也有苦恼
 
機器翻譯屬於人工智能的範疇,Allan Turing在發展電腦之前,便設下了電腦所不能做的工作,人工智能在這個有限的範圍下,不斷發展,而所預設的範圍不斷的擴大,雖然人工智能不斷發展,但這個設限從沒有取消。

在接近所預設的限制時,人工智能常提供一些只是可能正確的答案(probably approximately correct),而不是絕對正確的。機器翻譯也有這個現象。

不同的語言,有不同的文化,在朧朣的標準下,機器翻譯是可行的,但如果要翻譯得精細傳神,機器便可能缺斤少兩。

此外,兩種不同文化的語言,是不可能絕對的,全部的翻譯。在英文中常見到引入一些外語的名詞,或把外語名詞音譯。在香港,他們常在中文中嵌入一些外語,雖然大陸人不喜歡這種風格,但卻是十分傳神。
 
機器翻譯屬於人工智能的範疇,Allan Turing在發展電腦之前,便設下了電腦所不能做的工作,人工智能在這個有限的範圍下,不斷發展,而所預設的範圍不斷的擴大,雖然人工智能不斷發展,但這個設限從沒有取消。

在接近所預設的限制時,人工智能常提供一些只是可能正確的答案(probably approximately correct),而不是絕對正確的。機器翻譯也有這個現象。

不同的語言,有不同的文化,在朧朣的標準下,機器翻譯是可行的,但如果要翻譯得精細傳神,機器便可能缺斤少兩。

此外,兩種不同文化的語言,是不可能絕對的,全部的翻譯。在英文中常見到引入一些外語的名詞,或把外語名詞音譯。在香港,他們常在中文中嵌入一些外語,雖然大陸人不喜歡這種風格,但卻是十分傳神。
的确,“传神”
 
機器翻譯屬於人工智能的範疇,Allan Turing在發展電腦之前,便設下了電腦所不能做的工作,人工智能在這個有限的範圍下,不斷發展,而所預設的範圍不斷的擴大,雖然人工智能不斷發展,但這個設限從沒有取消。

在接近所預設的限制時,人工智能常提供一些只是可能正確的答案(probably approximately correct),而不是絕對正確的。機器翻譯也有這個現象。

不同的語言,有不同的文化,在朧朣的標準下,機器翻譯是可行的,但如果要翻譯得精細傳神,機器便可能缺斤少兩。

此外,兩種不同文化的語言,是不可能絕對的,全部的翻譯。在英文中常見到引入一些外語的名詞,或把外語名詞音譯。在香港,他們常在中文中嵌入一些外語,雖然大陸人不喜歡這種風格,但卻是十分傳神。
的确,每一种语言都有其描述世界的盲点,这个时候,借助另一种语言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好办法。
记得有一次,翻译“RAV4”这个车型,起初,为了坚持“绝不混搭英语”的原则,将其译为“RAV四”,真是怎么听怎么别扭……
 
RAV 意即Recreational Active Vehicle,娛樂活躍的車, 可考慮樂活四。
 
RAV 意即Recreational Active Vehicle,娛樂活躍的車, 可考慮樂活四。
在笔译中可以这么处理,再加个注释,久而久之,这个译法也许就流传开了。在口译中就比较困难,听众往往不懂。比如,有些移民听到Honda能对应上“本田”,而另一些人可能只有“Honda”这个概念。又比如,有一次口译中遇到Wells Fargo这个词,按照习惯译为“富国银行”,结果对方反而不懂......
 
有一次在口译中,客户会一些英语,但是仍然需要译员的帮助。翻译的内容是一份书面信函,由这位客户逐句读出来,再由我口译。翻译后,客户做了这么一个评价:我需要声明,这份中文文件有一些语法错误,而我刚才所听到的英文是没有语法错误的。


需要说明的是,这位客户的评价并非旨在夸赞译员的英语,而是要指出,译员的翻译并未100%对应或者说反映中文原文的意思/语气/内涵……


应当说,这是个有趣的观点:语法错误也能一一对应吗?


对这个问题,我没法用几句话给出很完美的答案。将此例子记录在此,算是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思考翻译。
 
最后编辑: 2016-02-12
有天翻了这么个句子:

当天我没有接电话

译为:I didn't receive any phone call that day.

随着对话的深入,发现说话的人当天收到了很多打进来的电话,但都没有应答。

这里应该翻译为: I didn't answer any phone call that day.

不了解中文的洋人会以为翻译不称职,连这么个简答的概念都搞错了。

法课这种洋人

另外也可以看出,说话人表达得不够清楚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也是口译中的一大障碍
 
两个医学概念
1. 遇到这么一个词:“疾病代码”。
医院使用代码指代各种病情。
然而,在当时的上下文下,求医者的情况是“骨折”。按照定义,"bone fracture(骨折)"不属于“disease(疾病)”。
2. 出院”诊断“
在英语中,“diagnosis(诊断)"顾名思义,一般应该发生在入院或者接受治疗前。
我尝试将这个概念译为”diagnosis on discharge“,征求我们一位母语为英语的老翻译的意见(今后可能仍然会多次向这位老前辈请教,为了方便称呼,就将其简称为B翻译)。B翻译觉得没有人这么说。
经过讨论,决定选用一个模糊的词汇“condition"表述以上的"疾病”和“诊断”。
 
近日翻译这么一句话:

Did they give you any privilege?

根据字典直译为:“他们有没有给你什么特权?”

结果,听到这句话的人回答:“我没有什么特权啊。”(显然将privileges误认为发号施令的权力了)

这句话的听众在精神康复机构接受过治疗,这句话的完整/隐含的意思是:“该机构有没有根据其康复进展给予他/她什么特殊的待遇,允许其获得一般接受治疗者所没有的待遇/特权?”
然而,译者如果翻成上面这种样子,未免过度发挥了。
译者的手脚是束缚住的,只能等待对话双方自己发问,自己来澄清疑惑。
 
今天说个词:条件

按照几乎所有字典,“条件”的英语都是"condition"。例如,无条件投降只有一个译法:unconditional surrender.

然而,在下面这段对话中,"condition”就是一个错误的选择了:

问:你可以暂时收养这个孩子吗?
答:我没有这个条件。

此处,"I don't have the condition"是会让人误解的。
更准确的译法也许是“I don't have the resources"。


这个例子再次说明,字典(尤其是缺乏英文释义的英汉字典)是远远不够的,按照汉语所解释的相当多词汇很可能都是不够精确的。
 
最后编辑: 2016-03-07
I am not in such a condition.
 
有一次口译中有幸遇到了这么个人民群众耳熟能详、翻译同仁喜闻乐见的句子:

某人在高速公路上撞了车,事后将其描述为“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大:big, colossal, major, enormous, gigantic, tremendous……

难:tragedy, incident, accident……

不死:not die?

必有:must have?

后福:? fortune?

……

英语主语的选择是这句话的关键。如果选择人用主语,那么译者必须主动加入原文中并不存在的某”人“,这样一来很可能产生累赘的句子结构,如”If/When someone/he/she ....“;更好的办法是选择以这个动作做主语,我当时的翻译是

"Surviving a major accident is a blessing in disguise".

翻译肯定没有时间去考虑上面列出的诸多选项,只能选择当时自己认为最好的表达形式。

如果能从心理学、语言学的角度研究译者如何分析处理一句话,并得出具有实际应用意义的结论,这绝对是造福社会的大好事,其功效据客观估计当不亚于修桥补路。

不幸的是,这样的研究很难出成果。为什么,我以为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1. 目前大部分的所谓”翻译理论“都是基于两种欧洲语言之间互译。我一直认为:汉英互译远远难于也完全不同于拉丁语系中两种语言的互译。高校里研究那些”翻译理论“根本就是隔靴挠痒(也可以说是脱了裤子**),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2. 语言内容丰富得惊人,除了语法句法,很难得出几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律。所以无法做到”一经传授,人人会使“。

3. (注1)

注1:还没想好
安小忆
加拿大中英/英中认证翻译 (ATIO)
安大略省总检察厅全资格法庭口译
(647) 470-ATIO/2846
atiotoronto@gmail.com
微信: ATIOToronto
 
今天说个词:条件

按照几乎所有字典,“条件”的英语都是"condition"。例如,无条件投降只有一个译法:unconditional surrender.

然而,在下面这段对话中,"condition”就是一个错误的选择了:

问:你可以暂时收养这个孩子吗?
答:我没有这个条件。

此处,"I don't have the condition"是会让人误解的。
更准确的译法也许是“I don't have the resources"。


这个例子再次说明,字典(尤其是缺乏英文释义的英汉字典)是远远不够的,按照汉语所解释的相当多词汇很可能都是不够精确的。
condition形容身体的时候, 是有病的意思, 比如pre-existing condition,
 
有一次口译中有幸遇到了这么个人民群众耳熟能详、翻译同仁喜闻乐见的句子:

某人在高速公路上撞了车,事后将其描述为“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大:big, colossal, major, enormous, gigantic, tremendous……

难:tragedy, incident, accident……

不死:not die?

必有:must have?

后福:? fortune?

……

英语主语的选择是这句话的关键。如果选择人用主语,那么译者必须主动加入原文中并不存在的某”人“,这样一来很可能产生累赘的句子结构,如”If/When someone/he/she ....“;更好的办法是选择以这个动作做主语,我当时的翻译是

"Surviving a major accident is a blessing in disguise".

翻译肯定没有时间去考虑上面列出的诸多选项,只能选择当时自己认为最好的表达形式。

如果能从心理学、语言学的角度研究译者如何分析处理一句话,并得出具有实际应用意义的结论,这绝对是造福社会的大好事,其功效据客观估计当不亚于修桥补路。

不幸的是,这样的研究很难出成果。为什么,我以为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1. 目前大部分的所谓”翻译理论“都是基于两种欧洲语言之间互译。我一直认为:汉英互译远远难于也完全不同于拉丁语系中两种语言的互译。高校里研究那些”翻译理论“根本就是隔靴挠痒(也可以说是脱了裤子**),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2. 语言内容丰富得惊人,除了语法句法,很难得出几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律。所以无法做到”一经传授,人人会使“。

3. (注1)

注1:还没想好
安小忆
加拿大中英/英中认证翻译 (ATIO)
安大略省总检察厅全资格法庭口译
(647) 470-ATIO/2846
atiotoronto@gmail.com
微信: ATIOToronto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是成语,英语中有类似的 proverb 的话,优先采用。没有的话,要问问母语的做语言工作的专业人士,你们遇到这种情况有没有特别的“说法”。
50 句最常用英语成语:http://www.phrasemix.com/collections/the-50-most-important-english-proverbs
翻译就是英文写作,最好理解记忆完原文(汉语)后,脱稿写作,这样出的东西才像英文。
写作要有文化,拉丁文选用精当会增色:http://users.accesscomm.ca/nsalway/latin.html
加拿大写文章,还要适时参杂进去一些法语,说“在路上”, on the way ,写成 en route 更优雅 .事实婚姻,大家都说 de facto marriage ,硬翻个英语说法就很老外。
成语,拉丁,法语,用得不合适,给人感觉就很装逼。还得多阅读,多模仿。那些专栏作家,基本上可以引领潮流。当然,从装逼到优雅是有一个过程的,装逼装到母语人士捧腹大笑就接近优雅了。不同人群流行不同的说法,专栏作家也引领不了市井潮流的,urban dic. http://www.urbandictionary.com/define.php?term=on+line 就很地道(青少年),MSN 的时尚板块就是年轻美女们说话的地方,很多词字典里找不到。http://www.msn.com/en-ca/lifestyle
翻译当然少不了中文造诣。XX is a breeze--XX 是一件小事,翻译成 XX 不过浮云,语言风格是不是更接近呢?
翻译作品像美女,选美比赛定出个高低就变态了,应该是各花入各眼才好。
Beauty is in the eye of the beholder
 
最后编辑: 2016-03-08
地道的英语,随处可见。
联邦要不要给庞巴迪 BAILOUT?小杜处境很蛋疼(in an impossible situation)。因为目前庞巴迪的股本结构是双级结构(dual-class share strcture),决策时,公司发起人(founding family)的1股顶别人的10股(class A shares come with 10 votes each),目前是持股20%的发起人控股庞巴迪。给吧,这看起来(或者 闻起来)像在救助一家私人公司。显然,这里有“闻起来不对味”的意味,英文就是“闻起来”-It will smell like a bailout for the family.好,那就要求他们放弃双级结构,把庞巴迪变成公众公司,可这样公司就很容易被他人买走,就业机会流失,Things get tri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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