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re:租房给老外,不给租金
1、例一:
刚赶了一对老外夫妻。
1。立刻给他们这张称为 10 days Eviction Notice, 从给了的第二天起算起, 5天之内他们必须给房租。若给了此notice 自然作废, 若没给 第六天立马接第二步。
2。到kingsway 上 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申请direct request 的 order of possession。 这种是简易型的, 不用等听证, 大约1到2星期会收到 判决。收到后他们必须在两天内走人。再没走立马接第三步。
3。拿着order of possession 到法庭申请writ of possession, 收到后找 法警 baliff 搬他们的东西。
几点提示。
1。合约内容要清楚。
2。notice 要写明房东房客等资料。
3。愈早愈好, 秋末冬初时, 法官可能会判让房客多住三个月, 理由是为面其路有冻死骨, 不符人道精神。
4。给notice 要带上证人, 若没证人要让对方签 proof of service, 证明收取无误。
5。不可以此为由换锁。
6。不可到房客工作地点堵人, 也不能硬闯。
7。不要恶言相向或找粗壮大汉强逼。 小心对方反告。
给10 days eviction notice ,发邮件不行, 在 BC省所有法律文件 包括你未来想做为呈堂的证据, 只能用这三种方式deliver
1。Canada Post Registered Mail - 留收据。从寄的那天起算5天, 到第六天算对方收到。
2。In Person - 亲送, 要证人或Proof of Service。 若是雇徴信公司代送, 要付上誓言书。
3。贴门上 - 要证人。从贴的那天起算3天,到第四天算对方收到。
欠租不缴是信用评等里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 犯者累犯的机率几乎100%。有此记录后就很难在5大银行里申请贷款了。
2、例二:
最省心的一招:用一个月的租金请驱逐公司,保证一个月内给你赶走他。
theevictor@telus.net这是驱逐公司的邮箱地址,我就是雇佣他家的,半个月就给撵走了。这是911警察给推荐的.据说黑白两通,但是行为合法。
3、例三:
很简单,给十天通知,再不交租金就把东西清理出门。有什么纠纷上法庭上见。只要手续齐备,通常都没什么纠纷。
例二、例三更简单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