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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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律师, 又不是受害者, 又不是公检法, 各位旁观者能不能仅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来谈这个判决?

挨打在前, 杀人在后。 用事实说话, 才有分量。 拿别人的案子做参考, 中国又不搞判例法, 怎么行得通? 更何况中国的法治有太多政治因素, 扯进贪官等不相干话题, 根本不可能保夏不死, 反而显得辩护无力。

那帮蠢律师, 一开始就定错了辩护方向。
 

果果guoguo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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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六个证人只是证明了在市场上城管对夏的殴打,但是这六个人证明不了究竟在那个办公室杀人现场发生了什么事,证词不采信也是正常的。如果凶案现场是在被这六个人目击的情况下证明了城管殴打夏,夏做出的反击杀人才能算是正当防卫。打完了跑几个小时去城管所接受处罚再反击那可不算是防卫。。。。。另外你说城管不会证明他被打,但是尸检显示的是城管身上有被殴打的伤痕,夏倒是没有。。。。

我并不是不对他抱有同情,发生这样的事情三个家庭的伤害都很大,希望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

用双方的信息综合的分析一下,我觉得不是天真,比为了反对而反对或者喜欢只听一边的故事来思考的人来的理智些。
既然有人不喜欢我收声就是了。。。。。

哦,在大庭广众下公然被殴打后,夏俊峰倒主动和城管离开了,他们打算私下给夏一个还手机会,还是打算请他喝茶,循循善诱"请守法呀?"
什么叫不被采信,愿意做证的第三方一审、二审就根本没让他们出庭。他们确实不能证实城管办公室发生了什么,但是他们一致证实夏是被拖走的,至少离开时夏没有想杀人的念头。
两个死去的城管都在1米八以上,而夏不足一米七,而且一对四,他傻?直接就用刀?
相反致命伤反而还原部分当时场景,夏半跪,否则他很难刺中死者肩和胸。一个半跪,两个俯身,不是殴打?只是聊天?
你又是在哪里看到夏无伤的说法呢?
 

果果guoguo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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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律师, 又不是受害者, 又不是公检法, 各位旁观者能不能仅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来谈这个判决?

挨打在前, 杀人在后。 用事实说话, 才有分量。 拿别人的案子做参考, 中国又不搞判例法, 怎么行得通? 更何况中国的法治有太多政治因素, 扯进贪官等不相干话题, 根本不可能保夏不死, 反而显得辩护无力。

那帮蠢律师, 一开始就定错了辩护方向。

旁观者不是律师,不是公检法,怎么从法律角度谈?
事实说话,夏的律师一直用事实说话,藤辩护词写得很好呀!
难道正当防卫辩护错了?
您的高见:wd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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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不被采信,愿意做证的第三方一审、二审就根本没让他们出庭。他们确实不能证实城管办公室发生了什么,但是他们一致证实夏是被拖走的,至少离开时夏没有想杀人的念头。
两个死去的城管都在1米八以上,而夏不足一米七,而且一对四,他傻?直接就用刀?
相反致命伤反而还原部分当时场景,夏半跪,否则他很难刺中死者肩和胸。一个半跪,两个俯身,不是殴打?只是聊天?
你又是在哪里看到夏无伤的说法呢?

不知道您的信息哪里来的。推理的也有道理。不过只有两个死去的城管跟夏在办公室里,没有一对四的说法,战斗力貌似跟身高相关不是很大,而且两个赤手一个持刀。报道上都是说夏没伤。我是自己把那些信息综合了一下而已,反正你我都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

我也不是来打嘴仗的,摆个观点讨论个话题罢了。祝各位晚安。
 

果果guoguo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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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您的信息哪里来的。推理的也有道理。不过只有两个死去的城管跟夏在办公室里,没有一对四的说法,战斗力貌似跟身高相关不是很大,而且两个赤手一个持刀。报道上都是说夏没伤。我是自己把那些信息综合了一下而已,反正你我都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

我也不是来打嘴仗的,摆个观点讨论个话题罢了。祝各位晚安。
死掉两个,另有一人说自己去了厕所,一司机。加法算的。
战斗力和身高没关系,然而曾志伟站着只能刺中姚明的腰。刺中部位和身高有直接关系。
你想说明自己兼听则明,就要两边都看!
建议你凤凰网补补自己的信息量。夏俊峰案专题。
两死一重伤,活着的放弃了民事赔偿要求,:wdb2:你觉得呢?好心不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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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律师, 又不是受害者, 又不是公检法, 各位旁观者能不能仅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来谈这个判决?

挨打在前, 杀人在后。 用事实说话, 才有分量。 拿别人的案子做参考, 中国又不搞判例法, 怎么行得通? 更何况中国的法治有太多政治因素, 扯进贪官等不相干话题, 根本不可能保夏不死, 反而显得辩护无力。

那帮蠢律师, 一开始就定错了辩护方向。

律师是有问题。如果按照防卫过当,可能还有点儿辩头。但需要验伤,或者证明生命受到了威胁。否则今后一有肢体冲突,就掏出刀子扎别人几十刀,那还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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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当然要做做样子,电器汽车全世界的卖,赚了人家多少钱呀?总得弄点福利拉拢人心。
中国是从国外买了资源了,买了石油了,干什么了?出口了,给在华外国企业服务了,给全世界人民输送了廉价日用品了,自己得到了多少好处?
南京赔款,庚子条约,是不一样,因为打不过人家呀,保护不了自己的市场。
现在学乖了,反正打不过,不如早投降,即不输里子又不输面子,还能给愚民们制造洋夷皆臣服的崛起盛世,稳保江山社稷。

说你出国太久,对中国一点了解都没有了,你还不服气。你以为还是朱镕基时代八千万间衬衣换一架波音飞机的经济结构啊?

如今中国的出口,服装,鞋帽,玩具,家具,小五金等等七大类劳动密集型产品,只占出口20%不到。机电产品出口已经占总出口70%,机床产品出口世界第一。这些产业,是泰国,越南,马拉西亚,印尼这些非工业化国家根本抢不过去的。中国已经是完完全全从里到外的工业化大国了。

醒醒吧,十年时间给西方世界的变化远远比不上十年能给中国带来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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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许多所谓理性的人士大呼城管冤枉,实质却是冷血。请看看下面这些杀人犯的结局吧:
在2008年,湖北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和该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述堂,驾车路过天门市湾坝村附近,魏文华用手机拍下城管粗暴执法过程。城管人员发现后蜂拥而上,殴打魏文华。5分钟后魏文华倒地不省人事,送医院后不治死亡,但打死人的城管仅判刑6年。

2011年11月,辽宁省辽阳市城管打死人案,主犯判刑11年,两从犯判刑3年。

最为哄动的一宗发生于今年7月17日,56岁的临武县瓜农邓正加卖瓜时与城管冲突,被城管拿起秤砣重击致死,引发村民聚集,守着邓的尸体要求当局交代。晚上,当局竟派出数百名警察手持电棍、伸缩式警棍、盾牌冲入人群,多名群众受伤,两辆采访车被砸坏。最终6名城管只被控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当地政府并警告死者家属,要求对方接受89.7万人民币赔偿并噤声,在当局重压下事件不了了之。


我六年前在北京国贸附近上班,曾亲眼目睹过城管的蛮横。那天上午正好碰上几个城管没收了几个小贩的东西并押解他们去什么地方,有个女的有些不服,争了几句,被一个光头的城管狠扇巴掌,我看不下去,拿出手机想照下来,那个光头城管凶狠地直盯着我,跟他对峙了有一分钟,最后我放弃了。那些城管比卖炭翁里的差夫还狠还凶。在中国的土地上,弱势更弱强势更强,我想天该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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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最高层决定杀夏,是会让网民寒心,可如果不杀夏,得罪的是千千万万的基层官吏。民众反抗,只要有这些爪牙在,政权尤可维持,可如果这些人都不卖命当' 男儿' 了,则倾覆在即。
 

小和尚

最爱妹的小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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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城管、执法者》


数千年来,人类追求的不过是无论什么身份在法律面前都人人平等。可是两名父亲在被持刀凶徒追砍逃跑未果,背部中刀刺穿心脏惨死之后,却有无数网络大V高呼:身份不同,所以凶手无罪!
幸亏高院坚持法理,请铭记:遇害者,父亲!
他们的妻儿还在悲泣。

-----周小平
如果一开始他们打死城管,你为其叫好。后来他们又杀死警察,你还为其鼓掌。那么有一天,当他们冲进你的房屋,抢夺你的一切时,同样也有人为之喝彩。
——周小平

自从公知学会了使用网络洗脑这一工具之后,中国就出现了举世罕见的异像,那就是:普通人开始越来越反对甚至仇恨执法者。2013年,在很多条诸如:警察洪水中救人牺牲、民警被恐怖份子烧死、城管脑袋被敲碎、城管全身被泼沸油以及警察城管被人数刀毙命的新闻背后,都充斥着一片叫好的声音。

这种现象往往公知恶意地解读为:“这是由于中国的执法机关过于暴力,所以才导致民心尽失的。”而这种舆论由反过来影响了当局对的判断,做出了一些纵容式的政策调整。其中最令人心惊胆战的一条就是这些年当局一直在过份削弱执法者的执法权,却又过份保护暴恐份子的所谓“人权”。然而,舆论形式并没有因为中国执法者的执法权不断被削弱而有所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因为大量的“民愤”其实是网络公知通过微博、QQ群等恶意编造出来的谎言。

比如这些年一直在流传的那张“警察野蛮执法抓捕卖淫女”照片,其实是警察下河救其精神病少女时被人拍下的,之所以几个警察分别抓着她的四肢,是因为这个姑娘咬人。再比如前几天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城管手持斧头围攻商贩”的照片,其实是城管在接到街坊邻里举报占道商贩的电话赶去执法时,被商贩用斧头和菜刀袭击,出于自卫而不得不按住对方夺取斧头时被人拍下的照片。
(造谣微博图片如下)真相全过程视频地址在此:http://video.sina.com.cn/p/news/s/v/2013-06-17/224962560159.html




不可否认,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确实经常会表情严肃,甚至显得狰狞,而被执法者往往会嚎啕或者双眼喷火。所以这种执法现场的照片一旦被恶人意解读和传播之后,所引起的社会误解和民怨是相当恐怖的。——但这还不是最恐怖的后果,最恐怖的后果是国家决策层因此而错误的限制执法者的执法权。因为一旦执法者不能执法,恶棍就会横行。这就好像一旦免疫系统不能工作,人体就会崩溃一样。

人体里最残忍的细胞就是免疫细胞,它们一旦探查到不利于维持人体稳定的病毒或细菌,就会立即将其吞噬,就算对人体自产生的细菌或异变细胞也不例外。所以免疫细胞堪称人体执法者,没有它,人体便无法维稳,机体也会随之崩溃。可是,免疫系统自身也会遭遇攻击,比如臭名昭著的艾滋病就是专门唆使和诱骗人类免疫系统“放弃杀戮”“走向民主”的极恶病毒。——而公知通过网络舆论唆使和诱骗决策者限制执法权的手法,和艾滋病毒如出一辙。

和人体一样,任何形态的人类社会都会自然产生心理不健全人群、懒惰人群以及犯罪人群。这些人群对社会而言就好像病毒和细菌一样,破坏着社会的安定。所以为了维持稳定,社会同样有一套免疫系统,而这就是执法者。从现实角度出发看,每个社会在发展到不同阶段的时,都需要建立有针对性的执法者队伍,而在当前中国舆论界,被推上风尖浪口的执法者就是:警察和城管。我们可以看到,如今的警察和城管正在被恶意诋毁和被过度限制执法权。这种情况如果继续持续下去的话,中国就有可能滑入恐怖的深渊。



我们可以先来聊一聊警察。

警察面对是社会危险份子,这些危险份子可能是毒贩、小偷、变态狂,也可能是强盗、暴徒、恐怖份子。正因为如此,所以警察这份工作本身就和暴力紧密联系在一起,几乎不可能推行微笑服务。

我前年春节会老家时去一间茶铺喝茶,紧靠我右边座位上坐着两个大约30岁左右的年轻人。我点了一杯茶,还没来得及喝,就突然被一个便衣猛然按倒在地,衣领都撕破了。然后我就看到那两个年轻人也同样被便衣按倒在地上。其中一个虽然被按住了,但还一边张嘴咬警察的胳膊,一边腾出两只手往腰里摸,按住他的那个警察只好扭过身子,一脚踏住他的脑袋,空出手来给他戴上手铐,紧接着从那人裤兜里掏出一把跳刀来。而按住我的那个警察也显得十分紧张,大声对我呵斥:“不要动,一动就打爆你的头。”

这场面如果被录下来,配上激情的文字,活脱脱就是一个暴力执法的案例。新闻标题就叫《恐怖警察当街跺踩人头!》而且由于我是被误伤的,这事完全还可以通过用来口诛笔伐这群便衣警察的愚蠢,写上几篇文章嘲笑他们“连好人和坏人都分不清楚,连女警和妓女都分不清楚。”我想一定会引来无数人的跟风、转发和嘲笑。而这些跟风者绝对不会去思考如果换做他自己,他又将如何去面对可能持有凶器,并随时准备拼命的暴徒。


作为“当事人”之一,当时我也被带回了派出所。因此后来我了解到原来这几个变异警察是根据线报来抓毒贩的。而线报描述的是:“3个25-30岁左右的年轻男子,体重在100-120斤之间,身高都是大约1米7左右,将在XX茶铺XX点交易毒品,且可能随身持有凶器。”由于警察手里有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所以坐得如此之近的我理所当然地就被视为了犯罪嫌疑人。最后他们搞清楚之后给我道歉了,并承诺可以赔偿。但我没有要求派出所赔偿衬衫,因为本来就不是很值钱,一百多块钱的旧衣服。而且俺周小平不是贱人,矫情不起来。

除了我自己的亲身经历之外,还有大量警察执法被无端指责的例子。比如一张警察当街抓捕拐卖儿童的女子,被配上《警察当街殴打弱势群体》的文字被广泛传播。在比如一张特警因举着防爆棍当街追捕趁乱抢夺商铺财物男子,而不小心撞翻了一名路过妇女的照片,也被配上《特警殴打游行群众以及妇女》的文字被传播了近百万次,而且当时还有很多人声称要将其“人肉搜索”出来,当街打死并挂上灯杆。

在这种人为制造的谣言的推动下,今天的中国社会出现了普通人与公知一起愤恨执法者的奇观。这和感染艾滋病之后,人体会出现正常细胞与病毒一起愤恨免疫细胞的奇观现象是完全一致的。失控的舆论和有毒的公知思想已经如同艾滋病一般无孔不入。当然,和最终死于病毒的细胞一样,现而今我们当中也有很人愿意冷静地停下来想一想:一旦没有了执法者,自己的命运将会变成什么样。

人性当中善良的一面天然讨厌暴力,但如果没有暴力机关,人间也会变成地狱。这道理并不深刻,人人都能想象一下没有警察的世界是多么的可怕。现在有很多人已经开始病态的抵触警察,却丝毫不顾公共安全应该如何保障。大街上偶尔有警察抽检路人,这是一种常规的治安手段,我周小平也遇见过几次路边抽检,根本不觉得有什么,我认为这是一个公民为了公共安全而应该予以的必要配合。但有些人偏偏不乐意。比如那个因为被警察抽检就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侮辱,然后先骂后抽再动手跟警察掐起来,最后因为袭警被拘留而想不开,冲进派出所杀死一屋子文员警察的杨佳。我不知道这种有反社会倾向的滥杀暴徒的身上有什么正义可言,但这并不妨碍杨佳常年在网络上被称公知捧为“英雄”,且不乏人附和。

但我想问附和者们一句:当有一天那些暴徒、凶犯、杀人犯要在行凶时,会不会以为你曾经在网上支持过他们,而刻意放过你和你的家人?好好想一想再回答。



聊过了警察,我们可以再来聊聊城管。

城管是一个比警察更为饱受恶骂的执法队伍,人们之所以相信城管有天然错误性,是因为人们普遍认为:“弱势群体有天然正确性”。这种思想,和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法式文革思想是几乎完全一致的,民粹和反人类味道很浓。

“弱势群体”并不具备天然正确性,法国大革命证明了这一点。当初法国社会那些嘴里喊着民主、博爱、自由的人群,一旦上街之后就变成了暴徒。在情绪的煽动下,人们疯狂的屠杀官员和公务员,广场上最多一天要砍一万多个人头。砍到最后,连曾经为政府部门当过邮递员的“五毛”、官员的亲戚朋友也被统统抓来杀了头。——更喜剧的是,这些“弱势群体”在杀人时,连那些公开表示支持过他们的人也都杀掉了,只是为了发泄自己偏执而疯狂的仇官情绪。

事实上,我们不难想明白,弱势群体并没有天然正确性。——这句话并不绝对,但绝对可以涵盖相当的范围。

我们看到城管双脚踩向小贩脑袋时都会认为这是一种暴力行为,必须谴责。可是小贩一锅滚油泼向城管时难道就是不暴力?不应该谴责?如果城管和小贩扭打在一起,就能证明城管是个坏人的话,那么那个在城管一句话没骂,一点手没动的情况下,就偷偷摸摸走到人家背后一锄头将其脑袋打爆的“弱势群体”又是个什么人呢?

我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彼此之间难免摩擦。如果你开始厌恶执法者,那谁来维持你的权利?

我们只看到了城管跳起来踩商贩,听到了双方恶毒的咒骂,但却不清楚在这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网络全是流言,有图未必是真相。看到有人挨打的画面,往往会让你义愤填膺,可如果你知道了事情的原委,恐怕你只会说一声:“打得好,这种人不仅要打,还应该抓起来坐牢!”

去年我们老家旁边的一个县城出的一起灭门惨案就很有启发性。一个炒饭摊位长期占据小区楼道出口经营,不仅夏天泔水味道难闻,而且炒饭的烟雾长期直熏楼宇居民。一开始居民报警,城管来将其摊点收走,但不久这个摊位又再次摆了出来,可当城管再去执法的时候,不知道谁叫来了市报的记者,把城管执法的画面拍了下来,报社精选了小贩下跪、小孩嚎哭、城管瞪眼等照片刊登,引起了极大的民愤。迫于民意,城管只得放弃执法。

几个月后,小区4楼的一户人家以为受不了常年不能开窗(一开窗就被熏)的滋味,一盆洗脚水浇了下去。而摊主怒不可遏,手持菜刀怒不可遏地冲上楼去,激烈争吵中将户主一家三口杀害,并自杀未遂,后来被判处了死刑。两个家庭毁于一旦。其实,当地政府早就修建了正规的小吃街和流动摊位,管理费收得很低。一个月是120元,但有些刁蛮的摊主就是不肯去,非要为了自己多赚钱,而侵害大多数人的利益。


我们生活在一个复杂的社会,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我们需要互相包容,我们更需要互相理解。公知猛吹美国摆摊一天赚800美元,但公知不会告诉你美国不仅每年有1万多个摊主遭遇过逮捕,而且每年都有那么几个摊主因为抗拒执法而被当场击毙。公知怒骂中国摆摊的弱势群体都很可怜,但公知不会告诉你,常年占着四惠交通枢纽消防紧急逃生出口的四个摊位,每天能够卖出5000多根玉米棒,而每根玉米的进价不足1元,零售却是统一的5元。城管无论什么时候去,都会有记者在那里蹲守,随之而来的就是网络曝光和报纸批判。如果你真的相信公知和记者这样做是在默默无闻地守护“弱势群体”,那真不知道等失火事故发生,你却因为紧急逃生通道被人流堵死而即将烧死呛死之时,会不会依然坚信这一点。

在写这篇文章时,我正好收到了朋友发来的一条长微信,读起来虽然是个笑话,但这种却令我十分忧心。因为一个社会一旦执法者失去了权威,那么接踵而来的往往就是毁灭!(微信全文转发如下)


一、法国
一个警察值勤,被无赖殴打。3分钟后,大批武装警察赶到,5分钟后,无赖被制服。一天后,这个无赖被判处5年监禁,并罚金一万欧元,并赔偿被打警察五万欧元。

二、印度
一个警察值勤,被无赖殴打。10分钟后此事件引起部落与部落,族群与族群之间械斗。经过政府调停,无赖被族群以族法处死。

三、越南
一个警察值勤,站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连呼三遍:谁敢打我!言毕,本来熙熙攘攘的人群做鸟兽散,警察吹着口哨离去。

四、朝鲜
一个警察值勤,被无赖殴打。刚打第一拳的时候,无赖被附近赶来的四个便衣制服。便衣掏出红色的证件,对其说:同志,我们是国家安全机关的,请跟我们走一趟。无赖被用铁丝穿过肩胛骨。带到一个山后无人的地方。便衣对无赖说:同志你违反了国家安全罪,我代表党和人民宣布你死刑。说完,掏出手枪,一枪毙命。

五、美国
一个警察值勤,被无赖殴打。被打警察迅速后撤两步,掏出手枪,对无赖连开三枪,一枪打头、一枪打左胸,一枪打裆部,无赖毙命。三分钟后,几十辆警车,三架警用直升机赶到现场。被打警察受到英雄般的荣誉。奖金五万美元、休息半年时间。网络有人发帖质疑警方:“如果不是逼急了,谁会选择冒死反抗?你们为何还不反思?”之后即被定罪为违反国家安全法、违反爱国者法案,与阿桑奇和斯诺登一起遭到美国政府的全球通缉与追捕。

六、中国
一个警察值勤,被无赖殴打。被打警察挺起胸膛,绝不还手,被打十几分钟后晕倒。两辆“昌河”警车赶到,六七个穿制服的没有警号的警察和协警,围着无赖花费了半天的口舌终于将无赖带上警车。事后被打警察称"绝不后悔、因为我是人民警察"上级领导称这是新形势、和谐社会的好警察。得一奖状,伤好出院、可能继续被打。而网上大批公知则发帖质疑警方:“如果不是逼急了,谁会选择暴力反抗,为何你们还不反思?”获海量转发,涨粉无数。而该无赖,打人之事不了了之,微博为其加V验证为:打警察事件主角。此公逢人便吹:这年头,不打警察打谁?老子打的就是警察。

我们当然反对暴政,但我们更应当警惕民粹。
 

果果guoguo

Guest
回复: 夏俊峰案

小和尚,你贴的文章,看了开头,就让人要吐!
裹脚布一般,明显偷换概念,你竟然贴出,真无语!
开头就自扇嘴巴,无论什么身份?蓄意谋杀却不用死刑,知法犯法不用死?身份恰恰是夏俊峰最缺少的。
第二句话,真煽情,最高法院确认的"两位父亲被追砍?"追砍?亏了他的用词,那该是什么样的凶器呀?然而似乎这位"穷凶极恶"的杀人父亲连主动跟去的勇气都没有。
大v喊的是身份不同?狗屁,大家质疑的是真相!
就事论事,一码归一码,别东扯西拉。
 

果果guoguo

Guest
回复: 夏俊峰案

转帖:最高层决定杀夏,是会让网民寒心,可如果不杀夏,得罪的是千千万万的基层官吏。民众反抗,只要有这些爪牙在,政权尤可维持,可如果这些人都不卖命当' 男儿' 了,则倾覆在即。

这才是骨子里的真相,所以夏俊峰必死。而真相不重要。
选择性使用证据、证人证词,还只能牵强拿出"故意杀人"的结论。难为高院了。
 
回复: 夏俊峰案

转帖:最高层决定杀夏,是会让网民寒心,可如果不杀夏,得罪的是千千万万的基层官吏。民众反抗,只要有这些爪牙在,政权尤可维持,可如果这些人都不卖命当' 男儿' 了,则倾覆在即。

是的,夏俊峰一案事关政治而非法制。

犯罪团伙中除非贩毒之流的大恶,一般都有绝对不能杀警察的行规,中外都如此,就是因为一旦杀了警察,此人绝对无逃脱可能,这也是对警察这个职业的一种保护和肯定。

城管之于中国当权者,比警察更有价值,警察在法理上维护的是公众的利益,儿城管则完全是居于法律管辖之外的打手走狗,自己的狗死了杀狗的人不受到最严厉的处罚,其他狗一定不会再这么卖命,甚至卖力都要打折扣,这觉得是当局最难以接受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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