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案

果果guo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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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去读读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文,再对比一下现场调查报告。 这如果算正当防卫,那法律真成了公知律师家的护身符了。

个人认为激愤杀人倒是比较符合实际。 最次也应该做防卫过当辩护。 一个人铁心要杀人时,往往表现得很平静。 他会设计好怎么办,然后一声不响地去实施。

做激愤杀人辩护, 法庭会考虑前面被打因素, 可能会判死缓甚至无期。
我们讨论问题的前提,一定有自己获得的信息做基础。
所以贴了一段很长的“裹脚布”,夏俊峰律师的辩护词,里面有清楚的关于防卫过当的说明。
在不能下“公知律师”的判断下,这至少是专业人士,在法庭上的严肃表态,表明了一个从业人员对“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理解。
我觉得反驳方可以提供更大的信息量,因为他不仅要提出自己的判断还要反驳对方。
 

小和尚

最爱妹的小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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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词看第一句就差点吐出来,什么不认识,无冤无仇,所谓城管打他,是否也可以用这样的理由?
有些人先入为主,自以为是,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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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也是这么操作的.

避免这个操作的方法是, 所有的意, 都是自己的意, 谁也别说自己的意是民意.

所有的意, 都是自己的意, 谁也别说自己的意是民意------这句话说的好,这是SABRE说的最正确的话,堪称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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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威信不够,
P民不觉得是法律的参与者, 不觉得有义务维护法律,
法律的执行需要强悍的暴力,
管事的自认为是法律的化身, 高人一等,

俺有时也很困惑这问题。
p民往往搞不清自己在干什么。
一个人很自豪于自己得到的权力,可以抬手打人,并以此养家,另一个需要为养家糊口奔波。
他们其实都不关心法律怎么样。
城管估计都不明白自己为啥死,老夏没准儿还以为自己一命抵两命赚了。

谁才能把这种冲突从根本上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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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也是职业,他们要吃饭呗。这个职业容易发生肢体冲突。
城管现象算不算奇葩? 这个职业在其他国家不多见啊。

城管说:俺被赋予了没收和打人的权力,不用这个权力就会被砸饭碗。
老夏说:俺东西被砸,人被打之后没有办法通过法律讨回公道,民吿官很难赢的。

他们两个没有机会学会更好的相处方式。
所以,总会有小贩被打,也总会有城管被杀。

以后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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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阴阳怪气,恶心人!
神马神马公知,敢情和你想的不一样,就公知了?
"神马神马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谁公知就公知"
你的逻辑自己慢慢享用吧!

和我想的不一样当然不一定就是公知,但是公知普遍认为和他(她)想的不一样就不普世,这个逻辑可是公知最早发明并反复实践的。

我不确定有多少人认为给人冠以__公知__是恶心人。不过这个本来是褒义的词现在被某些公知(加个伪比较合适)给败坏了,比如喜欢3P的那个,比如抵死不认抄袭的那个,当然了家园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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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人难做,在屈辱面前怎么都不行。如果忍让,就象东莞妻子被联防队员强暴的那个男人,被人骂缩头乌龟;如果强力抵抗,就象夏俊峰和杨佳,被判死刑;如果半忍让半抵抗,就象被延安城管爆踩头部的那个男人,被打个半死不活。
加拿大这种暴力抵抗,暴力执法的不多。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是执法人员过度使用暴力还是被执法者过度暴力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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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这一角色和功能,有助于把人性中的丑陋凶残放大,人本来并不那么差,当上城管后,一下子就凶性毕露。

尽管如此,这两人过错不致死,夏如果当时能正常思考,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误杀,故意杀人,如果我作为非专业人士选,可能会选防卫过当或者误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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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有时也很困惑这问题。
p民往往搞不清自己在干什么。
一个人很自豪于自己得到的权力,可以抬手打人,并以此养家,另一个需要为养家糊口奔波。
他们其实都不关心法律怎么样。
城管估计都不明白自己为啥死,老夏没准儿还以为自己一命抵两命赚了。

谁才能把这种冲突从根本上解决?
你, 我, 他.

认真的想一下, 敌意的环境, 谁也不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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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想的不一样当然不一定就是公知,但是公知普遍认为和他(她)想的不一样就不普世,这个逻辑可是公知最早发明并反复实践的。

我不确定有多少人认为给人冠以__公知__是恶心人。不过这个本来是褒义的词现在被某些公知(加个伪比较合适)给败坏了,比如喜欢3P的那个,比如抵死不认抄袭的那个,当然了家园也有。
现在公知与“公知”,政府与“暴民”,共产党与反共分子,都不文明,也都没法文明。这社会就象一个古希腊的角斗场,没有规则,唯一的规则是败坏对方,击溃对方,杀死对方。太悲哀了。
中国与茉莉花运动下的阿拉伯世界的区别只是没有显性的枪炮争斗。希望别出现那种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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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公知与“公知”,政府与“暴民”,共产党与反共分子,都不文明,也都没法文明。这社会就象一个古希腊的角斗场,没有规则,唯一的规则是败坏对方,击溃对方,杀死对方。太悲哀了。
中国与茉莉花运动下的阿拉伯世界的区别只是没有显性的枪炮争斗。希望别出现那种样子。


:wdb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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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了看一些链接,原来这帮律师做的是无罪辩护,尼玛这帮人是把夏往火坑推啊。

现在是你们这帮律师出风头重要,还是当事人的命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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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是两派打斗,那时候裁判站出来喊停,武斗就停止了。
现在是裁判跟百姓打,没有更高的权威来喊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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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说:俺被赋予了没收和打人的权力,不用这个权力就会被砸饭碗。
老夏说:俺东西被砸,人被打之后没有办法通过法律讨回公道,民吿官很难赢的。

他们两个没有机会学会更好的相处方式。
所以,总会有小贩被打,也总会有城管被杀。

以后也是一样。
太无助,太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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