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downtown的事。没打电话,是等红灯停车时,把掉在地上的手机左手捡起来,在方向盘上递到右手,右手将手机放在座位中间。警察车停我右侧看到这幕,说驾驶时手持通讯设备,发告票$155元。
13年8月发生的,选择上庭。9月底收到上庭通知,延期一次到14年1月30日。1月13日去要证据,只给了文字记录,录音证据要8周后,就是上庭时没有录音证据。
问题:
1、以没有录音证据为由,要求延期,成功的可能性大吗?
2、警察如果出庭并带了录音证据,我要求延期去研究证据,可以要求延期多长时间?
3、事实是确实碰过手机,但确实没打电话。如何为自己辩护?
4、警察的证据上说双手持手机约5秒,完全是猜测。他在我旁边的车,我怀疑他是否能看到我的方向盘。打算弄个模拟车子距离和窗户高度的图片,证明他不能看到具体情节,只是靠猜测。这个辩护有意义吗
13年8月发生的,选择上庭。9月底收到上庭通知,延期一次到14年1月30日。1月13日去要证据,只给了文字记录,录音证据要8周后,就是上庭时没有录音证据。
问题:
1、以没有录音证据为由,要求延期,成功的可能性大吗?
2、警察如果出庭并带了录音证据,我要求延期去研究证据,可以要求延期多长时间?
3、事实是确实碰过手机,但确实没打电话。如何为自己辩护?
4、警察的证据上说双手持手机约5秒,完全是猜测。他在我旁边的车,我怀疑他是否能看到我的方向盘。打算弄个模拟车子距离和窗户高度的图片,证明他不能看到具体情节,只是靠猜测。这个辩护有意义吗